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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新闻发布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5-06-11

6月1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新闻发布会,规定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批准,将于2026年2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许德锋主持。驻常省级以上媒体及我市有关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介绍了规定的立法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市人大社会委副主任委员宋晓云、市应急管理局副局长马宏春分别回答了记者提问。

规定采用“小快灵”立法形式,全文共22条,不设章节。规定立足我市因工业发展早,存量厂房出租中存在安全风险的实际,坚持问题导向,通过构建租赁厂房安全管理体系、强化租赁当事人的主体责任、明确各方安全管理职责、建立租前安全把控机制、完善协同监管机制、强化服务和指导、推进智慧化管理,解决租赁厂房中存量和增量安全问题,为统筹发展和安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提供法治保障。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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