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优化营商环境条例、锡剧保护传承条例新闻发布会召开 |
| 发布日期:2025-10-21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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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月21日,市人大常委会召开《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常州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新闻发布会,两部法规都由常州市十七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经江苏省十四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七次会议批准。《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将于2026年1月1日起施行,《常州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将于2025年12月1日起施行。
发布会由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主任、新闻发言人许德锋主持。驻常省级以上媒体及我市有关媒体记者应邀参加发布会。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主任许玲介绍了两部条例的立法过程和特色亮点内容,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杨继洪、市发改委副主任沈莉就《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张立新、市文广旅局副局长姜海就《常州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相关情况回答了记者提问。 《常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共设七章六十五条,包括总则、市场环境、政务环境、绿色环境、人文环境、法治环境、附则。条例坚持党的领导,坚持市场化、法治化、国际化原则,以经营主体需求为导向,以政府职能转变为核心,创新体制机制、加强协同联动、完善法治保障,深化数字赋能、强化绿色引领,对标国际先进水平,为各类经营主体投资兴业营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发展环境。条例还适应常州入选国家碳达峰试点城市和产业绿色低碳发展需要,对标世界银行营商环境新评估体系指标“环境可持续性”要求,在国内同类立法中率先设立“绿色环境”专章,为我市产业绿色发展构建要素和服务保障制度体系。 《常州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是我市取得立法权以来第一个区域协同立法项目,采用了“小快灵”的立法方式,共设二十八条。条例坚持党的领导,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为引领,贯彻积极保护、融合创新、传承发展的方针,遵循政府主导、部门协同、社会参与的原则,通过明确各方职责、加强资源保护、强化人才培养,促进传承传播和创新,构建锡剧保护传承的制度体系。为营造全社会支持锡剧保护传承的良好氛围,常州与无锡两地条例还协同明确锡剧获批为国家级非物质文化遗产的日子,即每年的6月7日为锡剧日,要求各相关单位积极开展锡剧保护传承相关活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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