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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2月1日起施行丨《常州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实施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5-11-28

《常州市锡剧保护传承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将于12月1日正式施行。11月28日,市人大常委会联合市政府在市文化馆召开条例实施推进会。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正春、市政府副市长蒋鹏举出席会议并讲话。

陈正春指出,条例的正式施行,标志着我市锡剧保护传承步入规范化、法治化的轨道。各级各部门要切实学习宣传好条例内容,进一步提高群众对条例的知晓度,让弘扬优秀传统文化的理念深植人心;要贯彻执行好条例规定,将其要求落实到院团建设、剧目创作、传播交流、创新融合等各方面,并加强与无锡协同合作,共同推动锡剧艺术繁荣发展;要监督检查好条例实施,各级人大、政府和司法机关要依法履行各自监督职责,同时发挥好社会监督重要作用,持续推动条例全面有效贯彻实施。

蒋鹏举就贯彻实施条例作了部署,要求各地各部门聚焦重点任务,将锡剧保护传承纳入经济社会发展规划和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加快构建锡剧人才“引育用留”全链条政策体系,推动锡剧与旅游、教育、文创等领域深度融合。要强化协同联动,加强与无锡、苏州等锡剧流行地区联动,推动资源共享、平台共建、活动共办,以设立“锡剧日”为契机,组织开展形式多样的活动,持续推动“锡剧进校园”“锡剧进社区”,营造“人人知锡剧、人人爱锡剧”的浓厚氛围。

会上,市文广旅局、市教育局、武进区政府相关负责人就贯彻落实条例作了交流发言。

市监委、市法院、市检察院,市人大常委会相关工委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辖市区人大、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负责同志,部分锡剧艺术家、传承人及院团、剧目室代表、锡剧特色学校师生代表等参加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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