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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实施推进会召开
发布日期:2026-01-28

《常州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将于2月1日起正式施行。1月27日,市人大常委会、市政府联合召开规定实施推进会,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李林,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许峥出席会议并讲话。

李林指出,规定是全国首部专门针对租赁厂房安全管理的地方性法规,为压实各方责任、强化系统治理提供了坚实的法治保障。要准确把握法规蕴含的发展、治理与民生三重逻辑,聚焦源头评估、过程管控与末端应急等重点环节,压实租赁双方主体责任、部门监管责任及属地兜底责任,通过强化部门联动、政企联动与社会联动,凝聚合力推动规定落地见效,为我市高质量发展筑牢安全防线。

许峥指出,规定的实施标志着我市租赁厂房安全管理迈入“有法可依、依规治理”新阶段。要深刻认识其对于贯彻总体国家安全观、护航城市发展、回应民生关切的深远意义,聚焦关键环节落实,筑牢源头风险防控,构建协同高效的治理体系,更好统筹发展和安全。同时,要加强学习宣传,加快完善配套制度,强化社会监督,广泛凝聚共识,共同夯实全市安全治理的法治根基。

会上,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负责同志解读了规定的基本内容和特色亮点,新北区政府及市应急管理局、市住建局、市消防救援局就做好规定贯彻实施作了交流发言。

市人大社会委,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辖市(区)人大、政府和常州经开区管委会,市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参加会议。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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