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接受姜洪鲁同志辞职请求的决定
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34次会议决定:接受姜洪鲁同志辞去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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