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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检查《中华人民共和国就业促进法》实施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0-11-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执法检查组副组长  钱文龙

主任、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2010年工作安排,为了促进《就业促进法》的深入贯彻实施,10月上旬,市人大常委会组成了由陈伟昶副主任任组长、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财经工委委员组成的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执法检查组首先听取了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所作的《关于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汇报》,实地查看了市人力资源市场和天宁区聚博花园社区劳动保障工作站。检查组分别听取了武进区、钟楼区和新北区三个区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情况的汇报,实地察看了上述区的人力资源市场、社保服务中心等多个就业服务场所。执法检查组还召开了由工会、妇联、共青团、工商联、财政局、城乡建设局参加的座谈会,听取了各部门开展就业工作的汇报。同时,还委托金坛、溧阳、天宁、戚区的人大常委会对本行政区贯彻实施《就业促进法》的情况进行了检查并向市人大常委会提交了报告。下面,我代表执法检查组将执法检查的主要情况报告如下:
   一、实施《就业促进法》的基本情况和成效
  自2008年1月1日《就业促进法》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优先目标,不断完善促进就业的扶持政策,切实履行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重要职责;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和相关部门认真履行职能,相互协助配合,做了大量卓有成效的工作。特别是2008年下半年以来,在国际金融危机给我市就业工作带来诸多不利影响的困难情况下,我市及时出台实施了一系列促进就业政策措施,积极稳定就业,多渠道扩大就业,成功应对金融危机带来的严重挑战。2008-2009年,全市新增就业人数16.5万人,下岗失业人员再就业7.6万人,转移本地农村劳动力4.3万人,其中困难群体再就业2万人,开展再就业培训11.6万人,创业培训1.5万人,农村劳动力转移培训6.5万人,城镇登记失业率控制在4%以内。近年来,我市的就业形势总体保持稳定。
  (一)加强学习宣传。《就业促进法》颁布实施后,市政府高度重视,及时召开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定学习宣传方案,明确目标任务、工作责任和措施。市劳动保障部门积极开展学习宣传,邀请专家举办了以《就业促进法》等为主要内容的专题讲座6期,受训人员达3000余人;免费向社会赠阅法律单行本8000多册,发放宣传材料2万多份;利用《常州劳动保障》杂志、部门网站等开展“举案说法”等政策专栏;开设12333劳动保障服务热线,广泛宣传各项法律法规和政策,为《就业促进法》贯彻落实营造良好社会氛围。各辖市、区都因地制宜充分利用媒体开设专栏或专题节目等手段,大力开展就业法律法规和政策的宣传。
  (二)健全促进就业的工作机制。《就业促进法》在第四、第六条和第五十八条对政府推进就业的工作机制提出了明确要求。几年来,市政府始终把扩大就业作为经济社会发展的重要目标,进一步健全工作协调机制,强化目标责任,有力推进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一是建立了责任体系。每年均把“扩大就业”列为政府为民办的10件实事之中,作为全市的重点工作来抓,将就业目标纳入对各辖市、区政府和有关部门政绩考核的重要内容,对完不成年度目标任务的地区和单位实行“一票否决制”和“问责制”。各辖市、区也成立了相应的工作机构,并把就业工作列为本级政府的重点工作之一,层层落实目标任务,强化目标责任、政策支持和资金保障。钟楼区出台了《促就业保民生考核办法》,把“促就业、保民生、谋发展”作为第一责任纳入街道目标考核体系。二是健全工作机制。成立了就业工作领导小组,就业工作领导小组成员单位发挥各自职能优势,各司其职促进就业,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发挥了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主导作用,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结合自身优势开展就业和再就业活动,财政、税务、工商等部门积极落实各项促进就业的政策。
  (三)加强对就业工作的政策支持。一是完善政策体系。进一步调整、充实和完善了促进就业再就业、鼓励创业、大中专毕业生就业等方面的扶持政策,为做好全市就业工作奠定了良好基础。2009年初,我市在全省率先出台了《关于切实做好当前稳定就业促进就业工作的意见》,同时出台了《关于印发〈常州就业和失业登记管理办法〉的通知》、《关于困难企业认定和申报扶持政策的通知》等8个配套文件。2009年4月,省政府在我市召开全省就业工作暨创业明星表彰会议,对我市通过制定积极就业政策稳定就业促进创业的做法给予充分的肯定。市政府当年还出台了《关于促进以创业带动就业工作的意见》、《关于促进高校毕业生充分就业的实施意见》等政策。劳动和社会保障等有关部门继续落实降低社保费率、减免税费、社会保险补贴、小额担保贷款贴息等优惠政策,减轻企业负担,稳定就业岗位,这些政策措施对稳定就业形势、促进就业再就业起到了积极的作用。各辖市、区也根据各地实际相继出台了一系列政策措施,形成了相对完善的政策体系。钟楼区出台《2008-2010年钟楼区促进就业三年行动计划》,把促进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实现社会充分就业作为“幸福钟楼”的重要内容,作为改善民生的主要抓手,进一步明确了政府在促进就业中的职责,强化政府对就业工作的领导,有力促进了就业再就业工作。二是加大财政投入。市财政部门在财政预算中设立了促进就业的专项资金,用于职业介绍、培训补贴,社保补贴、公益性岗位、小额贷款担保贴息等,2008-2009年市本级安排再就业资金18184万元,其中预算内安排14000万元,为就业工作提供了有力的资金支持。三是完善失业保险制度,确保失业人员基本生活。逐年提高失业保险金标准,目前常州市核发的失业保险金标准已经达到人均714元,切实保障了失业人员的基本生活;加大失业保险扩面征缴力度,提高失业保险的覆盖面,2009年末,全市失业保险参保人数达74.1万人,2008年以来,全市失业保险基金累计收入达12.1亿元,发放失业保险基金达3.2亿元,失业保险基金收支情况正常。
  (四)建立健全公共就业服务体系。一是建立覆盖全市的人力资源市场服务体系。在全国率先整合劳动力市场、人才市场和高校毕业生就业市场,建成“三合一”的规模更大、功能更全、设施配套、服务周到的常州人力资源综合市场,建筑面积达10000平方米,建成开放以来举办各种招聘会148场,提供就业岗位52万个,达成就业意向30余万人次,充分发挥了招聘服务的主导作用;同时各个辖市、区也建立了相应的人力资源市场,积极开展就业服务;各级妇联、工会组织也依托各自的职业介绍机构,发挥各自的优势,组织开展多种形式的职业介绍服务。目前,全市公共职业介绍机构已有66家,初步形成了较为完善的公共职业介绍服务体系。金坛市人力资源市场还实行了“三免费”服务,即:免费进场求职、免费进场招聘、免费网上发布信息。二是健全劳动保障管理服务网络。目前我市57个乡镇、街道、198个社区,全部建立了劳动保障工作平台,基本做到机构、人员、经费、场地、制度、工作“六到位”。积极开展充分就业社区创建活动,已有185个社区成功创建“江苏省充分就业社区”,占比93.4%,天宁区聚博花园社区入选首批100家国家级充分就业社区。
  (五)大力开展就业创业能力培训。各级劳动保障部门已建立面向所有劳动者、特别是失业人员的职业教育和培训体系,并大力开展免费职业培训;各级妇联充分发挥妇女阵地作用,大力开展职业技能培训,提高妇女就业能力;各级工会广泛组织开展了农民工岗前培训、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培训、在职职工稳定岗位技能培训等多种形式的培训活动。近两年来,全市开展就业再就业培训11.6万人,培训后再就业7.5万人,再就业率65%,开展农村劳动力培训11.6万人。在创业培训方面,近两年来,全市累计开办各类创业培训班200余期,培训人数2万余人,举办各类创业辅导300多场,已有6125人成功创业,带动就业近3万人。
  (六)积极开展就业援助。一是出台和落实就业援助的政策,制定了税费减免、社会保险补贴、岗位补贴等优惠政策,为开展就业援助提供政策支持。二是明确就业援助的对象范围条件,抓住就业援助的重点,明确了以城镇零就业家庭、4050人员、农村零转移家庭以及特困职工家庭为重点援助对象。三是确定帮扶措施,通过强化技能培训、开展专项服务和结对帮扶、开发公益性岗位、建立就业援助基地等措施开展动态援助,结合创建充分就业社区工作落实责任,两年多来,全市通过多种援助形式,帮助2万多名就业困难人员实现了再就业。新北区注重多渠道开发就业岗位,做到凡政府出资的项目都集中安排本地人员就业,薛家镇抓住镇区城市化进程加快的有利时机,开发了社区保安、保洁、车辆看管、绿化养护等20多种门槛较低的社区服务岗位,帮助近300人在家门口实现了就业;河海街道积极创办搬运装卸服务队、环卫队、绿化养护队等劳服企业和队伍,几年来累计提供800多个就业岗位,为2500多人解决了就业困难。
  (七)大力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近年来,我市大力推进自主创业,广开创业渠道,实施以创业带动就业的战略。制定完善了创业扶持政策,放宽创业准入条件,制定落实了小额担保贷款、创业补贴、税费减免等政策措施,鼓励支持自主创业。推进创业载体建设,目前全市已建立创业基地、创业孵化基地30多家,成功孵化企业100余家,安置就业人员7万多人。钟楼区深入挖掘民间特色、民间技能,推进创业就业向基层延伸,涌现了“景泰蓝制作室”、“馨和绣艺坊”、“西艺坊”等一批社区创业基地。大力实施创业工程,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实施了“城乡百千万创业工程”,成功征集了206个创业项目;市总工会从2008年起启动实施了“创业就业五年发展行动计划”,设立了1000万元创业基金和1000万元劳模基金,为创业企业提供资助、小额贷款、贴息贷款等资金支持,建立了创业指导团和金蓝领知名技师服务队两支创业服务队,实现了市、县区两级联合推动,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团市委制定了“扬帆计划”,着力打造青年就业创业服务体系,建立了105家“青年就业创业见习基地”,启动了SYB青年创业培训班,推出了“青年创业贷款项目”,已经落实青年创业贷款1753万元。
   二、存在问题和不足
  (一)对法律的学习宣传还不够深入。该法颁布后,各级政府虽开展了阶段性集中宣传,但在实施过程中,相关的学习、宣传不够持续,深度和广度还不够。有些政府部门和机关公职人员对法律的基本内涵仍然不甚了解;一些用人单位和劳动者也缺乏应有的了解,社会知晓率还不高;劳动者的就业观念相对落后,部分失业人员和农民工参加技能培训的积极性不高。
  (二)就业供求矛盾和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一是劳动力总量持续供大于求。农村劳动力转移与原有的城镇就业困难人员、大中专毕业生、退伍军人等就业压力交织并存,而随着我市产业结构的调整,产业转移步伐加快,劳动力需求总量受到影响,劳动力供给总量与实际岗位需求存在较大的缺口,就业形势依然不容乐观。二是就业的结构性矛盾还比较突出。由于企业的需求与劳动者的技能、能力水平存在落差,一方面有大量的企业招不到工,另一方面却有大量的劳动力尤其是大中专毕业生找不到合适的工作,即使找到工作的,低水平就业局面较为普遍,就业质量不高,就业稳定性较差。
  (三)就业培训资源还比较分散。全市的就业培训资源较分散,就业培训资金使用绩效不够显著。从横向上看,无论是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门,还是妇联、工会、共青团等组织,都有培训平台,都安排有一定的培训资金;从纵向上看,无论是市级部门、区级部门,还是乡镇、街道都有自己的培训平台,培训的名目各种各样,资源分散,各自为战。另外,从培训的实际效果看,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还不够强,每个部门只知道每年培训了多少人,至于培训的效果如何,有多少人通过培训成功就业和创业,都不得而知。
  (四)部分就业政策落实还不够到位。虽然各级、各部门出台了一系列促进就业创业的政策措施,但是有部分政策执行还不够到位,个别政策还不够完善。例如,小额担保贷款虽然有政策,但是由于手续繁杂,条件较多,银行也缺乏积极性,实际落实到位的资金并不是很多;关于鼓励创业的扶持政策在农村地区还比较薄弱,对农民创业的财税、金融、担保等方面的支持政策还不完善,统筹城乡就业的力度还需要加大;由于受到法律的制约,对灵活就业的政策限制过于严格,影响了一部分人的就业。
  (五)公益性岗位的开拓还有很大潜力。随着城市的不断拓展、功能的完备和城市社区的发展,以及城乡一体化的推进,为城市服务、为居民服务的岗位在不断增多,给开拓公益性岗位提供了很大的潜力。如新北区河海街道和薛家镇利用推进城市化的契机,充分挖掘社区就业资源,提供了大量就业机会,这为全市开拓公益性岗位、开展就业援助工作提供了很好的经验。
  (六)劳动力市场监管和劳动权益保障还要进一步加强。一是社会职业介绍机构参差不齐,经营不规范、不守法经营的中介还在一定程度上存在,个别“黑中介”欺骗求职者的现象还时有发生。二是一些企业不签定劳动合同、不缴纳社会保险、不提取职工教育经费等侵犯劳动者合法权益的现象还大量存在,需要进一步加大监管的力度。
   三、建议和意见
  (一)加强对法律和政策的宣传。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继续深入开展宣传,提高《就业促进法》的社会认知度。要围绕用人单位和劳动者关注的热点、难点问题,重点宣传国家促进和扩大就业相关政策,宣传对劳动者提供公共就业服务、职业培训和对就业困难群体实行就业援助的具体措施,让创业者和求职者熟知相关法律政策,提高就业自主性。要通过法律的学习、宣传和培训,推动各级机关、各企事业单位、各社会团体,充分认识贯彻《就业促进法》对于保发展、保民生、保稳定的重大意义,努力营造促进就业的浓厚氛围。要及时宣传政府促进就业的政策和在就业创业过程中涌现的先进典型、先进人物,有针对性的引导和教育广大失业人员、农民工、大中专毕业生树立正确的就业理念,努力提升自身技能水平。
  (二)完善促进就业的长效机制。一是在我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十二五”规划中,要进一步突出就业和再就业工作的位置,进一步明确下一步就业工作的目标和任务,并制定完善就业工作专项规划,深入推进实施就业优先战略。二要完善就业工作的协调机制,强化就业工作领导小组的作用,加强对全市重点就业工作的统筹协调,切实发挥好就业联席会议制度的功能作用。三是要健全财政投入机制,各级财政要把再就业资金列入财政预算优先安排,在明确市、区两级政府事权和职责的基础上,健全区级政府对就业工作的投入机制。
  (三)整合使用全市就业信息资源。目前市级和各辖市、区均建立了提供公共就业服务的人力资源市场,公共就业服务机构总数达60多家,但是从全市看,就业信息资源比较分散,各个人力资源市场未能实现信息资源共享,浪费了资源,也影响了就业服务的效率。要加快就业市场信息化建设,完善从市到辖市、区、乡镇、街道的网络平台,整合全市的公共就业信息资源,扫除障碍,大力推进各个市场资源共享、信息互通,努力为求职者提供方便快捷的服务,提高人力资源市场使用的整体效率。
  (四)提升职业技能培训水平,提高培训的针对性和实用性。一要整合全市的就业和创业培训平台,加强全市职业技能培训的统筹协调。二要规范各种类型的就业和创业培训,改革培训资金使用的方式,提高培训资金使用绩效。三要提高培训的专业性、针对性和实用性,注重培训的实效,提升培训的水平,为有就业愿望、有学习愿望的人提供有效服务。
  (五)深化推进以创业带动就业。以创业带动就业是一项意义深远的工程,要坚持不懈深入推进。积极完善鼓励创业的政策体系,继续加大对创业的支持力度,采取措施减少政策落实中的障碍,降低政策门槛,有效整合和合理利用分散在各部门的资源,提高使用效率。加强创业服务平台、创业培训平台、创业孵化平台等公共服务平台建设, 为有创业愿望的人提供有效的服务和保障。
  (六)加强劳动权益保障,努力推进“体面就业”。要转变工作思路,加强劳动权益保护,努力实现从劳动者“能够就业”到“体面就业”的转变。进一步加大就业市场监督检查力度,保障劳动力市场稳定,规范职业中介行为,加强企业用工监察,依法查处不签订劳动合同、滥用试用期、随意压低工资和延长劳动时间、拒缴社会保险费以及歧视性用工等违规违法行为,切实保护劳动者的合法权益;要引导企业开展人性化管理,改善用工环境、劳动条件,优化就业环境,建立良好的劳资关系;要积极采取工资集体协商等有效手段,建立基层劳工工资正常增长的机制,使广大一线职工能够合理分享企业发展的成果。

 
                                                                                         2010年10月27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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