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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蔡和方等同志任免的名单
发布日期: 2011-08-1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1年8月11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任命蔡和方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免去其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马红霞、王灿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副检察长,免去以上2名同志的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任命杭鲁英、车建中、王平、张世新、刘文、朱毅真、史国平、潘峰、徐明芝、史建忠、陈朝阳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以上11名同志的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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