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蔡和方等同志任免的名单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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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1年8月11日常州市第十四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六次会议通过) 因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更名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任命蔡和方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免去其常州市社渚竹箦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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