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首页 >> 专题 >> 市十四届人大五次会议 >> 议案建议 >> 内容 |
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 |
||||||||||
|
||||||||||
|
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明督办 代表建议内容:张旭平等10位代表提出,多年来,市及辖市区虽不断加大水利建设投入力度,但水利设施仍是经济社会发展的薄弱环节,与可持续发展的要求不相适应。主要表现在:圩堤标准不足;抗旱供水能力不强;农田水利设施老化;城镇防洪标准偏低。建议:一是进一步提高对农村水利建设的重视程度,专门对农村水利建设进行重点部署。二是加大农村水利建设投入力度,明确投入渠道,进一步提高水利建设资金在政府固定资产投资中的比重,大幅度增加地方财政专项水利资金。三是加快建立水利融资平台,推进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进程。 督办成效: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孙永明带领市人大农工委和人事代表工委,并邀请部分提建议的人大代表,召开督办会,听取市水利局的汇报,并督察了相关现场。多年来,各级政府加强农村水利建设,为我市经济社会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支撑。日前,市委、市政府根据中央和省的文件精神,下发了《加快水利改革发展 推进水利现代化建设的实施意见》常发29号文,为我市农村水利改革和发展提供了有力的政策支持。 为了进一步推进我市水利改革发展,有关部门将认真落实各级关于加快水利改革发展的文件精神。一是进一步加强农村水利建设的指导,把农村水利基础设施建设作为今后一段时间农村水利建设的重点,同时以规划为引导,努力争取更多的资金来进行农村水利建设。目前,我市已经编制了农村小型泵站更新改造规划、2011-2012年农村河道疏浚规划、县级农田水利建设规划等;正在编制的有千亩以上圩区圩堤达标建设规划;即将编制的有农村水利现代化规划、水土保持规划等。二是将进一步加大农村水利投入的力度。市财政将按照市委、市政府的要求,进一步加大公共财政在水利建设上的投入。投入的资金重点开展县乡河道疏浚、村庄河塘整治、农村泵站改造、标准塘坝达标、圩堤加固、通航河道整治等农村水利建设。认真贯彻执行中央和省“两高于一确保”的财政支农投入政策,继续征收防洪保安资金、水利建设基金,积极落实土地出让金、新增建设用地有偿使用费等收益部分用于农村水利建设。同时市级水利部门也将积极通过各种途径帮助两个县级市向上争取各项资金,缓解地方资金压力。三是积极宣传农村水利建设。一方面,水利部门将加大对水利工作的宣传,特别是农村水利工作的宣传,把农村水利的现状、作用、存在问题等内容结合近两年的干旱、洪涝灾害进行宣传。另一方面,将向市人大代表、政协委员积极宣传有关水利工作及相关的政策,借助他们来宣传水利,进一步提高各级政府、各相关部门对水利工作的重视程度,为全社会关心水利、支持水利创造有利的舆论环境。
|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