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5-03-04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会议于2014年10月30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朱志洪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4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调整支出预算草案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薛建刚关于对常州市2014年1-9月份预算执行情况及市本级调整支出预算草案的意见。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及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财政预算目标任务,积极应对严峻复杂的经济形势,切实加强收支预算管理,积极调整优化支出结构,保证重点支出,为完成预算任务,促进全市经济社会健康发展做出了积极贡献。会议指出,当前公共财政预算收入增速放缓,财政收支矛盾突出,时间已接近年终岁尾,完成年度目标任务十分艰巨,市政府及财税部门一定要立足全市经济和社会发展大局,采取坚强有力措施,努力完成全年预算任务。会议建议,1.要依法组织收入,做到应收尽收,同时坚决防止收“过头税”、税收空转;2.要不折不扣落实财税优惠政策,努力培植税源;3.要强化支出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4.要保障重点支出,切实改善民生;5.要按照新《预算法》和上级要求,加快推进预算管理制度改革创新。会议经过审议,决定调减本级财政支出预算3000万元,追加省级转移支付支出3000万元,决定批准本级政府债券支出预算28000万元。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人大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黄岳汀所作的关于督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代表建议、批评和意见的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及各承办部门对办理工作高度重视,密切协同配合,加强与代表沟通交流,改进建议办理工作,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实效,推动解决了一些群众最关心的热点难点问题,代表对今年建议办理工作及其结果总体上表示满意。会议指出,办理工作也存在着一些问题,如极少数单位有推诿现象,少数单位没有按要求落实“三见面”制度,与代表沟通不及时等。同时,随着代表建议办理工作的深入推进,一些原有的制度和机制已不太适应新形势的要求,需要不断创新和完善,如现有的代表征询反馈机制不便于代表真实反映意见,存在“被满意”现象,办理结果仍存在为答复而答复现象,实际办成率仍有较大提升空间。会议强调,建议办理工作包括提出、办理、督办三个环节,切实提高办理工作的质量和水平,必须多方努力、密切协作、齐抓共管。1.提升代表建议质量。代表提出建议,不是一般意义上的个人行为,而是代表人民行使国家权力的一种重要方式。因此,必须建立在充分调查研究、广泛听取民意的基础上,做到了解民情、反映民意、集中民智,要把问计于民作为建议的一道前置程序。同时通过开展“双联”活动,组织协助代表专题视察调研,帮助约见政府部门负责人了解情况,搭建知情、知政信息平台等方式,引导代表切实提高建议的合理性、规范性、可操作性,从源头上提高建议的质量。2.切实增强建议办理实效。“一府两院”办理代表建议是对代表权利的尊重和对民意的积极反应。承办单位不仅要在姿态上对代表表现出足够的尊重,更重要的要通过具体行动,来对代表们提出的建议作出积极的回应,要切实解决问题。市政府及有关部门要进一步增强代表建议办理的责任感、紧迫感,强化合作意识,做好沟通协调,建立代表建议办理的长效机制,规范办理工作,把办理代表建议作为创新政府工作机制的过程,进一步完善承办单位内部办理和督办机制,改进代表征询意见反馈机制,进一步加强跟踪办理工作,建立跨年度追踪续办制度,降低采纳率、解释率,提高实际问题解决率,探索代表建议办理后评估机制,适时开展“回头看”工作,并结合信息化手段,稳步推进办理结果的公开,使办理工作更接“地气”,更具成效。3.加大代表建议督办力度。市人大常委会及有关工作机构要增强多层次督办的实效,进一步做好主任会议督办,增强工委督办力度,人事代表工委要做好督办的统筹协调工作。要研究分类督办机制,以细化代表建议分类为基础,对解决具体事项、改进工作作风、改革体制机制、修改政策制度等不同类型的建议分别开展更具针对性的督办。要细化督办环节,在选题、督促检查、后续跟踪等方面进一步研究细化方案、探索形成相应的制度规范。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副市长史志军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人大议案办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维平所作的关于“加强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议案督办工作的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此项议案的办理工作,加强组织领导,出台相关文件,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格局,有力地推动了议案办理工作的顺利实施。目前该议案办理情况进展良好,取得了一定成效,水源地安全保护得到加强,水质监管体系不断完善,水源污染应急处理能力逐步增强,应急备用水源建设顺利推进,区域供水工作稳步实施。会议指出,提高饮用水水质,保障饮用水安全,事关全市人民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既是改善民生的基本要求,也是政府的重要职责。应当看到,该议案的办理仅仅取得了阶段性成果,我市饮用水保障存在的安全隐患尚未从根本上得到消除,个别办理工作未能达到计划进度要求。为进一步做好议案办理工作,加快建立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体系,会议建议,1.继续加大力度,确保议案办理各项工作顺利实施。此项议案后续还有大量工作要做,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突出抓好水源地保护、应急备用水源建设、农村区域供水和提高监管水平等重点、难点问题。2.不断巩固成果,建立饮用水安全保障的长效机制。市政府要认真总结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我市饮用水源地保护、水源污染应急处置、水质监管、水价调整等方面制度化、规范化、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促进我市饮用水安全保障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3.加强宣传教育,完善监督机制。市政府要加强饮用水安全保障法规宣传教育,普及饮用水源保护相关知识,增强市民的饮用水卫生、节约用水意识,逐步建立水质信息公开制度,完善社会和舆论监督机制,努力形成社会关心、支持和参与的城乡饮用水安全保障的良好氛围。市人大常委会将通过专题视察、工作评议等方式,继续加大对饮用水安全工作的跟踪监督力度,积极推动办理工作向纵深发展,促进饮用水安全保障各项目标任务得到全面落实。

  (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环境保护局局长史政达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维平所作的关于我市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把生态文明建设放在突出位置,全力推进国家生态文明示范市建设,以“调结构、减总量、补生态”为主要抓手,全力推进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通过生态建设,加大重点领域污染防治、加强执法和监督等措施,促进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不断改善,取得了积极进展。会议指出,由于我市产业结构偏重、传统增长方式未得到根本改变,环境容量不足与排放总量高的矛盾依然十分突出,加上部分企业防止污染的主体责任不落实,有的地方政府部门环保执法力量薄弱,监管能力不足,职责不明确,大气和水环境质量不容乐观,形势依然严峻。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大气和水污染防治工作重要性、紧迫性和艰巨性的认识,认真贯彻实施《环境保护法》、《大气污染防治法》,依法推动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工作向纵深发展。会议建议:1.加强生态建设,逐步降低我市的环境容量压力。要加强生态红线区保护和加快生态项目建设,严把区域环境准入关,全力推进生态绿城三年建设计划。要加快产业结构调整步伐,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积极推进能源结构调整,大力推行循环经济和清洁生产,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耗比例,依托我市光伏发电的产业优势,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利用。2.突出治理重点,持续改善大气和水环境质量。大气污染防治要继续扩大“禁燃区” 范围和燃煤锅炉治理,加快钢铁、水泥行业的提标改造和企业挥发性有机物的整治工作;要严格落实城市扬尘控制措施,狠抓高污染汽车的限行管理,进一步扩大限行区范围,并加大处罚和淘汰力度。水污染防治要持续推进河道综合整治,进一步落实管护责任,加强日常巡查和动态监测,及时消除可能引起水体污染的因素。加快全市污水处理能力建设,尤其是乡镇污水处理厂和管网建设,通过集中治污、发展高效生态农业和农业废弃物资源化管理等方法消减农村种植和养殖业造成的面源污染。3.加大科技投入,有效提高环境监管能力。政府要专题研究市环境监测中心改造方案,通过异地重建或产权调换等方式尽快解决中心实验室用房面积和环境条件严重不能满足要求的问题。要采取措施留住现有专业技术人才,吸引更多高层次专业人才。要持续建设完善环境自动监测和预警系统,形成市、区全覆盖的监测网络。要深入开展环境科研,加强对污染来源、成因和传输机理研究,加快大气和水污染防治新技术的研究和推广应用,加大环保科研和技改投入。4.强化联合联动,建立联防联控的环保体系。要健全区域联防联控机制,联合周边城市,加强统一规划、统一标准、环评会商、联合执法、信息共享、区域重污染预警及应急联动等工作。要加强环境联合执法,充分发挥环境保护联动执法中心的作用,从严从快处理偷排、超排等违法行为,建设、公安等部门要依法加强对建筑工程扬尘、超标车辆、渣土车违规运输的查处力度。5.加强宣传教育,构建全民参与的环保格局。要加大大气污染和水污染防治等法律法规宣传力度,普及环保知识,倡导市民自觉培养节能环保的生活习惯和生活方式。要畅通监督渠道,引导和鼓励广大市民通过网络、电话举报等形式反映大气和水污染问题,对举报的环境污染行为及时调查取证,公开反馈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切实维护举报人的合法权益。

  俞志平副主任在会议结束前讲话,对市人大常委会及机关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提出了要求。他指出,四中全会是我党首次以依法治国为主题召开的中央全会,意义非同寻常,四中全会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推进依法治国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以下简称《决定》)也是我党历史上第一个强调法治建设的专门决定,依宪执政、依法行政成为国家治理体系建设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建设的一个核心目标。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在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的建设,实现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伟大实践中都处在主力军的位置,《决定》中涉及各级人大及其常委会需要做的工作是大量的,有些是全新的,因此,常委会全体成员、机关干部,以及全市人大系统的各级干部要把学习宣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作为当前一项重要的政治任务,真正把握要义,学深弄通,在全面推进依法治国、建设法治常州中,充分发挥人大的重要职能作用。

  一、深入学习,深化认识,融会贯通。一是深化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道路核心要义的认识。即:坚持中国共产党的领导、坚持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制度,贯彻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理论。二是深化党的领导与依法治国关系的认识。党的领导是社会主义法治最根本的保证。必须坚持党领导立法、保证执法、支持司法、带头守法,既要求党依据宪法、法律治国理政,也要求党依据党内法规管党治党。党的领导干部要自觉提高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深化改革、推动发展、化解矛盾、维护稳定的能力。法治是社会的基石,平衡利益、规范行为、制衡权力、调节关系要靠法治。三是深化对推进依法治国的紧迫性和现实意义的认识。当前立法不善、执法司法不公、守法不严,社会关系失衡、市场行为失序、行政行为失范等问题导致各种矛盾不断凸显,改革也进入了攻坚期、深水期,发展进入了调整期,改革发展稳定任务更加繁重,风险和挑战困难前所未有,法治的地位和作用更加突出。四是深化对依法治国总目标的认识。《决定》对依法治国的总目标、基本原则、工作抓手都做了明确的阐述,总目标是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法治体系,建设社会主义法治国家,抓手就是建立“五大体系”,形成完备的法律规范体系、高效的法治实施体系、严密的法治监督体系、有力的法治保障体系,形成完善的党内法规体系。五是深化对依法治国基本要求、工作布局、重点任务的认识。基本要求:科学立法、严格执法、公正司法、全民守法,促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工作布局是依法治国、依法执政、依法行政、共同推进法治国家、法治政府、法治社会一体建设。重点任务六大项。

  二、学以致用,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一是强化人大干部的法治思维。人大作为法律监督机关、执行机关,全体干部首先要深化法治思维,并且要善于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来开展监督工作,包括完善一系列的监督举措、程序和方式。二是联系工作实际,加强自身思想、作风、业务能力建设。要结合新要求提高能力建设。《决定》提出的依法赋予设区的市立法权,明年起实施的新《预算法》,还有法治政府建设和司法体制改革,都需要人大的干部不断提高自身的思想政治素质、业务工作能力和职业道德水准。要把四中全会提出的新观点、新举措,同贯彻即将召开的省委人大工作会议精神有机结合起来,积极争取市委的支持,进一步加强全市人大的干部队伍建设,切实帮助基层人大解决困难和问题。要结合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的整改抓建设,按照反“四风”要转化教育实践成果的要求,对问题整改还不到位的,要持续用力,彻底整改,同时防止出现反弹和回潮,坚持抓常抓细,形成长效机制。要结合《决定》要求来思考明年工作,科学确定明年的工作重点,自觉把四中全会精神贯穿到人大各项工作中去。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孙永明、杨建、邵明,党组成员姜洪鲁,秘书长周建伟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副市长韩九云、史志军,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