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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15-05-04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情况的调研报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  曹建荣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按照市人大常委会工作安排,4月1日,在市人大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我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我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情况进行了视察调研,实地察看了青龙、五星、三井3个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青龙紫云苑社区卫生服务站,并听取了市卫计委关于全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情况的汇报和4个城区卫计委负责人的意见建议。在常委会视察调研之前,我委先后到天宁和钟楼区进行调研,重点察看了政府、社会力量和医院举办的三种不同类型的7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分别召开了部分居民和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负责人座谈会,并赴杭州江干区、上海长宁区考察学习。现将调研情况汇报如下:
       一、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近年来,市政府和相关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关于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意见》的精神,围绕实现人人享有基本医疗卫生服务的目标,按照“保基本、强基层、建机制”的总体要求,加快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适应人民群众日益增长的医疗卫生需求,为社区居民提供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发挥了积极作用。
       (一)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基本建成。坚持社区卫生服务的公益性质,注重基本医疗卫生服务公平性、可及性,按照政府主导,鼓励社会参与,多渠道发展社区卫生服务的原则,积极制订和实施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调整和优化配置基层卫生资源,有计划、有步骤地建立健全以社区卫生服务中心为主体、以社区卫生服务站为补充的社区卫生服务网络。目前,全市共建成城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27家(其中,政府举办的25家、社会力量举办的1家、医院举办的1家),共开设床位1180张,建成社区卫生服务站108个,基本形成了每个街道有1家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及15分钟健康服务圈的格局。按照国家、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标准和条件,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以标准化、规范化建设为抓手,积极开展创建活动,加大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基本建设、基本装备的投入,新建和改扩建了一批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更新了设施设备,加强了机构内涵建设,先后创建成3家全国和20家省示范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这些示范中心功能分区合理、服务流程顺畅、就医环境舒适,切实起到了示范带动效应。
       (二)社区卫生服务功能逐步清晰。按照新医改的要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从管理体制、补偿机制、药品供应、人事分配等方面积极探索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综合改革,逐步建立社区卫生服务运行的新机制,进一步完善和落实社区卫生服务的基本功能,努力实现由过去片面注重医疗服务向“六位一体”功能并重发展。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全面履行以维护社区居民健康为中心的职责,开展建立健康档案、组织健康教育、定期为65岁以上老人提供体检、妇幼保健、儿童接种预防疫苗等11类43项基本公共卫生服务,进一步强化一般常见病、多发病的初级诊疗和慢性病管理、康复服务职能,并从2012年起启动实施了家庭医生制度,逐步推行全科医生(团队)与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服务关系,从原来的坐堂行医逐渐转向上门服务和家庭医生签约式服务。目前,全市共组建全科团队219个,重点人群签约率81.04%、居民签约率28.55%,居民健康档案建档率81.07%,65岁以上老人健康管理率95.42%,高血压、糖尿病、重性精神疾病等人群规范化管理率分别为87.61%、86.76%和98.42%。2014年,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门急诊445.46万人次,比上年增长8.83%,门急诊均次费用93.57元,比三级医疗机构低158.43元,居民在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就诊率达51.2%。
       (三)社区卫生服务能力不断提升。围绕基层医疗卫生改革发展和努力满足社区居民基本医疗卫生服务需求,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通过各种途径,采取各种措施加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能力建设。一是按照《国务院关于建立全科医生制度的指导意见》,初步建立了全科医生制度。全科医生主要有二种来源,一种是对符合条件的原基层在岗临床或中医类别的执业医师、执业助理医师,经过半年的转岗培训,取得全科医生资质;另一种是从具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中招收(机构新进人员由单位发工资,社会招聘人员由财政发3万元/年生活费),经过三年全科医师规范化培训,将其执业范围变更为全科医学专业。目前,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有全科医生458名,其中,经过三年规范化培训的合格全科医生232名。二是推行市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共建医疗联合体,实施对口帮扶。由市级医院选派医疗专家或青年骨干到基层定期坐诊、挂职,组织基层医务人员到市级医院进修学习,帮助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加强特色专科建设,提高医疗技术和管理水平。三是实施基层中医药服务能力提升工程,广泛推广运用中医适宜技术。全市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本都设有中医科和中医综合服务区,并分别建成了8家省级、10家市级中医药特色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站)。
       二、我市社区卫生服务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我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得到了长足发展,为缓解“看病难、看病贵”问题发挥了应有作用,并逐步得到社区居民的认可。但对照深化医药卫生体制改革的目标要求和人民群众的需求,仍有较大差距,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中还存在许多问题,制约着社区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主要表现在以下几个方面:
       (一)基础设施有待加强。经过十多年的努力,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的基本建设、设施装备、环境条件虽然有了明显改善。但随着形势的发展、需求的增长,加之规划相对滞后,除原来由乡镇卫生院转型为社区卫生服务中心的机构外,当初老城区通过整合利用原有资源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存在业务用房小、布局不合理等问题。特别是2012年新定的全省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标准明确规定,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建筑面积不得低于3000平方米(原为1500平方米),并要开设病床30-50张。而我市先期编制的《常州市社区卫生服务发展规划(2010-2020年)》已显得不相适应,以致一些机构面积不达标,无法开设病床;一些机构设备陈旧,没有按标准化要求配备更新。
       (二)相关政策不够配套。上一轮医改实施以来,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相继出台了一系列关于加快基层医药卫生体制机制改革的政策措施,促进了社区卫生事业的发展。但从基层和群众的反映来看,某些方面并不尽如人意,特别是相关政策不够配套,运行情况不大理想。譬如:在药品供应上,实施基本药物零差率销售制度后,许多低价药品退出市场,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只能使用省定的588种基本药物,居民习惯的常用药,包括专家门诊开出的职工医保目录中的药品在社区卫生机构部分配不到,患者反响较大,基本药物不仅满足不了群众的用药需求,而且影响了基层特色专科的发展。在编制核定上,我市是按照2009年省定标准核配的,标准较低,尤其是药剂、检验、B超、放射等岗位只各配1名,显然不尽合理,而随着社区卫生服务功能的拓展和家庭医生制度的实施,原来核定的1872名编制已远远不能满足实际工作的需要。在收入分配上,实行绩效工资后,社区卫生机构一定程度上由过去的“做事养人”变成了“养人做事”, 出现了新的“平均主义”、“大锅饭”现象,虽然制定实施了新的考核办法,但由于种种原因,没有得到执行或执行不到位。同时绩效工资的封顶和收入的基本平均,导致干多干少一个样,且干的多、错的多、扣的也多,医务人员的积极性不升反降,甚至推诿病人。在财政补助上,我市采用补供方服务需方的政策,政府举办的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经常性收支差额由财政兜底,造成亏得越多补得越多,亏得越少补得越少的削弱医疗的现象。在医保定额上,我市社区卫生机构实行按次均费用3100元的标准核定医保定额支付;二级及以上医疗机构实行总额预付政策,经测算后次均费用大致为二级医院8000元、三级医院12000元。目的是降低医疗费用,但实际情况是社区卫生机构选择性收治病人,赚不到钱或有风险的都往上级医院推,结果是小医院住不进、大医院也住不进,使社区卫生机构资源(病床)得不到有效利用,同时推高了医疗费用的不合理增长。在收费价格上,实施家庭医生制度后,我市规定一级护理收费9元,家庭医生上门收费10元/次,因收费标准低,机构没有动力,虽然签了约,且居民有巨大需求,但实际却享受不到服务。
       (三)人才短缺矛盾突出。全市社区卫生服务机构普遍存在全科医生“招不进、留不住”、骨干人才缺乏和流失,以及空编与外聘并存等现象。据了解,我市第一批全科医生三年规范化培训,共招聘具有本科学历的临床医学专业毕业生112名,培训一年多后,其中一些考上执业医师资格证书的人员即随之流失,最后只剩60多人,难以满足基层卫生机构的需求。而部分骨干人才又因社会地位和工资待遇低,发展前景小等原因纷纷上流。去年,仅新北区三井街道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就有5名医生、8名护士辞职调离。目前社区卫生机构招聘医生、护士都很困难,特别是经过规范化培训的全科医生紧缺,许多社区卫生机构只能采用外聘退休医务人员来解决医生不足问题。我市较早推行了上级医院与社区卫生机构的医联体建设,但由于体制、机制及公立医院改革滞后等因素,至今没有真正建立起上下分工协作、互利共赢机制,对提高社区卫生机构医疗技术水平的带动作用有限,大多还是停留在表面和贯彻相关政策层面上,推动医疗资源下沉和鼓励医生多点执业的障碍较多。
       三、促进我市社区卫生事业发展的几点建议
       为促进社区卫生事业的加快发展,推进基层首诊、分级诊疗、双向转诊制度的建立,实现医改提出的目标,我委提出以下几点建议:
       (一)优化规划布局,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认真贯彻《全国医疗卫生服务体系规划纲要(2015-2020年)》,科学制定我市区域卫生规划和医疗机构设置规划。进一步优化全市基层医疗卫生资源配置,提高服务可及性、能力和资源利用效率。一是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布局设置规划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综合考虑我市人口总量、区划调整、城镇化、老龄化和社区首诊等因素,以调整布局结构、提升能级为主线,理性有序发展,强化薄弱环节,科学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加快构建与经济社会发展水平相适应,与居民健康需求相匹配的社区卫生服务体系,为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提供坚实的物质基础。二是立足利用现有基层医疗卫生资源,对未达省定基础设施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采用新建、改扩建的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基础设施条件,并在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和城乡规划中统筹考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需要,合理安排用地供给,优先保障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地;要按照《规划纲要》提出的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数达到1.2张,重点加强护理、康复病床设置的要求,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床位规模,支持鼓励有条件的社区卫生机构利用空余床位开设医养护一体化的老年病床,发展健康养老服务;要根据社区卫生服务中心覆盖情况以及服务半径、服务人口等因素合理设置和调整社区卫生服务站的配置数量和布局,新建居住区和社区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三是按照政府举办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基本建设和设备购置等发展建设支出由政府根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发展建设规划足额安排的规定,在加快社区卫生机构基本建设的同时,按标准化配齐、更新医疗装备和公共卫生服务设备,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
       (二)完善政策措施,进一步深化基层医疗卫生体制改革。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医改提出的“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总要求,坚持以病人利益为导向,综合运用医疗、医药、医保和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为逐步建立完善合理有序的分级诊疗就医制度创造有利条件。一是扩大基本药物范围。在国家基本药物目录和省增补品种外,选择新农合和职工医保药品目录中的药品,按一定比例配备给社区卫生机构,实行零差率销售。在增加药物品种时,要充分考虑基层常见病、慢性病用药习惯,并与上级医院用药相衔接,使群众享受到优惠、全面的用药服务。二是强化医保政策导向。科学引导基层首诊,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健全差别化支付制度。适度调整职工医保和城乡居民医保报销比例,合理拉开基层医疗机构、县级医疗机构、市医疗机构报销差距。除危急患者需要采取紧急措施以及手术病人复诊、急诊和特殊情况外,参保人员未经转诊,自行到上级医疗机构就诊的,其医疗费用报销比例要在原有基础上明显下降。全面执行不同等级医疗机构不同住院起付线政策,转诊病人采用累计起付线政策。合理设定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使不同等级医疗机构的医疗服务价格保持适当差距,引导患者分流就诊。三是建立有效签约制度。借鉴上海、杭州等地做法,实行家庭医生有偿签约服务,提高有效签约率,促进家庭医生与社区居民建立稳定的契约式服务关系,适当提高上门服务收费标准,让社区居民接受更多、更全面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服务,满足社区居民特别是老年人、特殊人群的健康需求,使家庭医生真正成为居民健康的“守门人”。上海长宁区在建立全科医生(团队)的基础上,将家庭医生分配到各个社区居委会,开展签约服务,实行健康、亚健康、患病人群分类管理,每签约1人收费120元/年,统一由医保基金支付,并建立了以签约数量、服务质量、签约对象满意度、首诊率、预约门诊履约率、转诊率、服务到位率等为内容的考核办法,按考核百分比将签约服务费返还给全科医生(团队)。杭州江干区同样每人每年收费120元(个人承担10%、财政25%、医保65%),签约服务费85%给团队,15%由区管理中心统筹,上门服务收费标准由过去的10元/次调整为按医生职称收费(中级40元、副高60元),以体现医技价值;签约对象门诊医保起付线下降300元,享受优先就诊、专家门诊、精确转诊、家庭病床、家庭护理和个性化、特需等健康延伸服务。
       (三)加强队伍建设,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高度重视加强以全科医生为重点的基层医疗卫生队伍建设,切实增强社区卫生机构的服务能力,为加快构建充满生机、活力的全科医生制度和“首诊在基层”的服务模式提供有力支撑。一是合理核定岗位编制。《规划纲要》明确提出,到2020年,每千常住人口基层卫生人员数达到3.5人以上,医护比达到1:1.25,市相关部门要按照规定和标准,重新核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编制总量,综合考虑城区规模变化、服务人口和范围扩大等因素,实行统筹安排、动态调整。同时要明确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法人主体地位,落实其用人自主权,全面推行聘用制度和岗位管理制度,实行定编定岗不固定人员,变固定用人为合同用人,变身份管理为岗位管理。二是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将服务质量数量、患者满意度、任务完成情况和城乡居民健康状况等作为主要考核内容,考核结果与绩效工资总量、财政补助、医保支付等挂钩。社区机构在核定的收支结余中,按规定比例提取职工福利基金、奖励基金,提高奖励性绩效工资比例,合理拉开收入差距,体现多劳多得、优绩优酬。三是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加强师资和培养培训基地建设,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养,继续做好全科医生转岗培训、订单定向医学生免费培养,实施全科医生特岗项目,确保如期实现城乡每万名居民配备2-3名合格全科医生目标。四是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以形成分级诊疗秩序为目标,积极探索科学有效的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方式,制定各类远程会诊收费政策,逐步建立利益、命运、责任共同体。充分利用信息化手段,促进优质医疗资源纵向流动,建立医院与基层医疗卫生机构之间共享诊疗信息、开展远程医疗服务和教学培训。建立区域在线预约挂号平台,公立医院向基层医疗卫生机构提供转诊预约挂号服务,对基层医疗卫生机构转诊病人优先安排诊疗和住院;将恢复期需要康复的病人或慢性病病人转诊到病人就近的基层医疗卫生机构。加强政府对医药卫生人才流动的政策引导,推动医药卫生人才向基层流动。

 

                     2015年4月28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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