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6-01-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会议于2015年4月28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住房公积金管理中心主任陈慧所作的关于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朱维平所作该议题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住房公积金制度实施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严格执行《住房公积金管理条例》,坚持抓扩面、调政策、强管理、控风险,创新惠民利民制度、完善便民服务措施,为解决我市城镇中低收入职工家庭住房困难,改善人居环境,促进全市住房保障工作和房地产市场健康发展发挥了重要作用。针对当前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中存在的归集率还不高、宣传不够全面、管理力量不足等问题和困难。会议要求:1.进一步认清形势,增强工作责任感。当前住房公积金管理工作既面临着经济下行、改革创新的影响和压力,又面临着国家加大民生改善、新型城镇化建设、保障性住房建设等发展机遇和有利条件,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主动融合、顺势而为,加快推进发展。2.进一步加强规范化管理,确保资金安全和运行效益。住房公积金管理使用要坚持科学决策、民主决策,做到过程公开、信息公开,提高透明度,接受社会和公众监督。要加强住房公积金使用监督管理,不断提高公积金使用效率和收益水平,尤其是公积金增值收益中补充廉租房建设资金和用于保障房建设贷款的资金支出要严格控制,适度从紧。要合理提高风险准备金的提取比例,增强对住房公积金缓缴、欠缴、套现、骗贷和贷款逾期等风险的防控能力,确保资金安全,维护缴存职工合法权益。3.进一步抓住重点,推动增人扩面取得新突破。政府要建立公积金管理联动机制,研究制定相关激励政策和惩罚性措施,制定公积金行政执法办法,提高扩面、建缴、放贷的准确性和效率。要关注社会弱势群体,积极借鉴其它省市经验做法,让农民工真正享受改革发展成果和同等待遇。建议我市在取得地方立法权后,尽快制定健全我市住房公积金管理的地方性法规。4.进一步贴近需求,促进管理服务水平上新台阶。要始终把利民、惠民、便民的优质服务作为公积金管理工作的出发点和落脚点。充分利用各种媒介广泛进行宣传,提升公积金制度的社会影响力。要加强网点、网络等基础设施建设,创新服务手段,简化办理流程,提高队伍素质,提升服务能力和水平。要结合市场和群众的需求用好利率政策,放宽个人住房公积金贷款条件,特别是向符合条件的中低收入购房职工倾斜,使更多的职工享受住房公积金贷款优惠政策。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王莉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曹建荣所作该议题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近年来,市政府高度重视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发展工作,连续8年列入政府重点工程推进落实。坚持政府主导,加大改革力度,积极探索创新,加强体系建设,完善运行机制,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取得显著成效,为社区居民提供了安全、有效、方便、价廉的公共卫生和基本医疗服务。会议强调,社区卫生服务是公共卫生和医疗服务体系的基础和纽带,是重要的民生事业和民生幸福工程。要进一步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做到责任到位,投入到位,保障社区卫生服务事业健康发展。会议要求:1.更加注重规划引领,进一步加强社区卫生服务体系建设。各级政府和相关部门要将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纳入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城乡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注重规划的科学性、合理性、前瞻性,科学合理确定基层医疗卫生机构的数量、规模及布局。要整合现有基层医务资源,采用新建、改建和扩建等办法,有计划、有步骤地改善未达省定标准的社区卫生服务中心基础设施条件,优先保障非营利性社区卫生服务机构用地,新建居住区和社区有关部门要按照相关规定保障基本医疗卫生设施配套,按标准化配齐、更新医疗设备和公共卫生服务设施,保障社区卫生服务工作的正常开展。2.更加注重深化改革,进一步完善政策措施。各级政府及其相关部门要按照 “基层首诊、双向转诊、急慢分治、上下联动”的总要求,抓住分级诊疗这个“牛鼻子”,综合运用医疗、医药、医保和价格等手段,形成有效的医疗分流机制,有效解决群众“社区就诊方便但不放心,等级医院就诊放心但不方便”的问题。要扩大基本药物范围,实行零差率销售。要进一步完善医保政策,健全差别化支付制度,探索推行家庭医生的有偿签约服务,让社区居民接受更多、更全面的基本医疗、公共卫生和个性化服务。3.更加注重体制机制创新,进一步提升基层医疗卫生服务能力。各级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加大政策扶持力度,深化社区卫生综合改革,完善财政补助方式,实行核定任务与定额挂钩,鼓励社区卫生机构提供更多更优服务。全面推进医联体建设,积极探索科学有效医联体和远程医疗等方式。加快推行全科医生制度,实施全科医生规范化培训、特岗培训,加强全科医生培养。完善绩效考核办法,加快建立符合行业特点的薪酬制度,充分调动社区医务人员积极性。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民政局局长许峥所作的关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委主任周忠所作的关于我市居家养老服务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审议了关于市十五届人大四次会议《关于提升我市居家养老服务水平》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加快推进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是贯彻落实科学发展观、坚持以人为本的重要体现,是实现五个“老有”工作目标的重要举措,是当前乃至惠及长远的民生幸福工程,对于加快转变经济发展方式、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保持社会和谐稳定具有重要意义。我市居家养老服务起步较早、发展迅速、亮点纷呈,但也存在不少问题和困难,特别是与广大老年人日益增长的养老服务需求还有一定的差距。会议要求:1.发挥政府主导,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保障体系。坚持分类指导、全面覆盖、城乡一体,加强居家养老体系建设专项规划和运行模式的制度性设计,要不断健全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的领导体制和运行机制,建好建强四级服务网络,要加大财政投入力度,建立困难老年人养老服务补贴制度和居家养老服务工作经费增长机制,积极鼓励社会资金、慈善捐赠支持社区居家养老服务体系建设,探索建立长期护理保险制度,形成多元化的投入机制。2.加快制度创新,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运营体系。要着力完善社区养老服务设施建设,加快建设和改造一批日间照料中心、托老所、助餐点和老年活动场所等基础设施,满足老年人各种养老服务的需求。建立健全政府购买机制,制定购买服务目录,促进居家养老服务专业化和产业化。依托12349服务平台,积极推广应用“虚拟养老院”模式,为居家老人提供就医预约、健康指导、精神慰藉、生活咨询等各种服务。3.加大管理力度,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监管体系。要建立健全行业准入、投诉受理、第三方评估、奖惩及退出机制,支持和鼓励专业机构、社会组织和养老机构开展居家养老服务评估,逐步推进城乡居家养老标准化工作。建议组织对全市老年人的健康状况、家庭情况、收入情况和需求情况进行全面调查摸底,建立全市老年人健康和需求数据库,有针对性地为老年人提供各项服务。4.加强队伍建设,不断完善居家养老服务人才体系。构建居家养老服务教育培训体系,建立岗前、在职、技术等级培训制度,培养造就一支数量适度、结构合理、素质优良的居家养老服务的专业队伍。积极发展养老志愿者队伍,加强“社工+志愿者”联动,探索建立志愿者服务时间储蓄制度,提升志愿者服务水平。会议决定,将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交市政府组织实施,并要求市政府在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实施情况。

(四)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黄岳汀受主任委员俞志平委托所作的关于增补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组成人员的报告。会议决定,增补张东海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广菊为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

(五)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黄岳汀受主任委员俞志平委托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根据《选举法》的规定,会议确认陈虎的代表资格有效。目前,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402名。

(六)

会议通过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有关人事任免事项。1.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张屹院长提请,任命陆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庭长,卢力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刘晓琴、刘蕾、魏雨文为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李银芬、孔裕华为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夏伟忠为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免去卢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庭长职务,陆军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庭长职务,刘晓琴、孔裕华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一庭副庭长职务,刘蕾、魏雨文的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二庭副庭长职务。2.根据市人民检察院蒋忠孝副检察长受葛志军检察长的委托提请,任命赵鑫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长,陈刚、倪善满、吴小强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孙飞、李因宝、季琴、李明春为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免去朱文俊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赵鑫、樊卫平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朱秋卫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职务,袁竹山、唐国惠、黄建新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会议结束前,俞志平副主任通报了市委常委会研究市人大常委会机关有关机构编制调整事项。根据工作需要,经市委研究,并经省、市编委批复同意,市人大常委会设立法制工作委员会和预算工作委员会,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更名为经济工作委员会。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邵明、张东海、盛建良,党组成员姜洪鲁,秘书长周建伟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张云云,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