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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6-01-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四次会议于2015年6月16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财政局局长朱志洪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4年决算草案的报告、市审计局局长陈荣平所作的关于常州市2014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薛建刚所作的关于2014年市本级决算草案的初审意见。会议认为,2014年的预算执行情况总体平稳。市政府及各级财税、审计部门能够紧紧围绕全市中心工作,牢牢把握“稳中求进、改革创新”总基调,财税工作认真落实市十五届人大三次会议批准的预算任务,依法组织财政收入,积极落实税收优惠政策,统筹安排财政支出,妥善建立风险保障机制,财政收支执行保持稳定;积极深化预算改革,加强财政管理,推进预算信息公开,推进预算绩效管理;同级财政审计工作紧紧围绕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和重大收支事项开展审计监督,目标明确、内容全面、重点突出。针对当前本级预算及其他财政收支执行中存在的问题,会议建议,1.加快专项资金支出预算执行进度,改进资金使用方式。进一步优化各类专项资金政策,积极研究探索财政资金和金融资本有机结合支持发展的机制。加强专项资金管理,完善相关申报和评审制度,加强支出管理和绩效评估。加强结转结余的管理,清理财政存量资金,建立长效机制,提高财政资金使用效益。2.完善预决算编报体系,加强规范化建设。要完善全口径预算管理体系,细化公共财政预算编制,实现国有资本经营预算全覆盖,加快编制社会保障预算,将政府各项收支全面纳入预算管理。增强预算编制的科学性、合理性和执行的严肃性。加强现行管理方式与财政改革新要求的衔接,加快建立符合新《预算法》要求的财政管理体系。3.健全财政监管机制,强化支出责任。要统筹安排财力,优化财政支出结构,坚持向下倾斜,加大对稳增长、调结构、惠民生等重点领域的支持力度,进一步严格控制一般性支出和“三公经费”支出,提高财政资金使用的精准性、有效性。进一步完善财政收支监督管理,建立财政资金使用责任体系,落实资金使用责任制。进一步加强对专项资金的监管,严格部门预算执行,加强预算执行的监督检查,加大惩处力度。4.加强督促检查,全面落实预决算信息公开制度。要深入推进预算公开,建立透明预算,提高财政收支的透明度,自觉接受人大和社会的监督。对审计报告指出的问题要认真加以整改,维护财经纪律的严肃性。经过审议,会议表决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批准2014年本级决算的决议》,批准了2014年本级决算。

(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财经工委主任薛建刚所作的关于《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修订草案)》的说明,会议表决通过了该规定。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公安局副局长黄广余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市公安出入境管理工作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外事工委主任成国平所作的关于该议题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新修订的《中华人民共和国出境入境管理法》实施以来,市政府及公安出入境管理部门坚持抓管理强基础、抓创新强服务、抓协同强实效、抓队伍强素质,认真履行职能,创新工作方法,不断提高社会管理和公共服务水平,为我市深化改革开放和加快经济社会发展营造了良好的出入境环境,满足了我市居民及境外人员迅速增长的出入境需求。针对我市出入境管理工作存在的问题,会议要求:1.加大宣传力度。各级政府要进一步提高对做好新形势下出入境管理工作重要性的认识,增强忧患意识和政权意识,做好预先研判工作。通过多种途径,全方位、分层次加大对政府及组成部门、涉外单位、外籍人士、出国劳务人员密集区和广大市民等宣传教育力度,营造全社会知法、懂法、守法的良好环境。2.强化协作机制。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健全出入境管理联动机制,明确职责分工,加强部门之间、部门与涉外单位间的协调配合,提高各类涉外案件发现、处置能力,共同维护我市安定有序的涉外环境。3.注重提质增效。各级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要进一步深化行政审批制度改革,加强出入境信息化建设,不断提高受理速度、审批速度和查询速度,要让数据多跑路、群众少跑腿,进一步方便群众就近办证。要加强服务窗口建设,进一步优化办理程序和办理手续,加强管理,改进服务,提高服务质量。4.加强队伍建设。加强各级公安出入境管理机构和队伍建设,加大财力支持力度,增配适当辅助警力,改善办公条件,满足出入境管理和服务工作需要。

(四)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建伟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筹备召开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会议经过审议,表决通过了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的决定。根据这个决定,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于2015年7月16日召开,建议主要议程是:表决通过设立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的决定;表决通过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主任委员、副主任委员、委员人选。

(五)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黄岳汀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五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各项建议名单(草案)。

(六)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张东海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专门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安排和通过办法的说明,审议通过了财政经济委员会和法制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

(七)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黄岳汀受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主任委员俞志平的委托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表决通过了该报告,确认周智夏同志的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并予以公告。

(八)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1.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受阎立主任委托所作的提名,任命薛建刚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任命蔡建兴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周智夏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主任;任命何建军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财政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任命恽东玉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研究室副主任职务;任命许玲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2.根据市政府韩九云副市长受费高云市长委托所作的提名,决定任命热孜燕•阿布力孜为常州市副市长,钱亚明为常州市审计局局长、张宏伟为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免去陈荣平的常州市审计局局长职务、周智夏的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3.根据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屹所作的提名,任命陶广峰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员、审判委员会委员、副院长;免去张宏伟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审判委员会委员、审判员职务。热孜燕•阿布力孜、蔡建兴、周智夏、钱亚明、张宏伟、陶广峰在会上分别作了口头拟任职发言,提请任命的其他人员作了书面拟任职发言。

(九)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黄岳汀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经济、预算、内务司法和法制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几个工作委员会组成人员建议名单(草案)。

会议结束前,俞志平副主任就当前工作,提出了三点要求:一要认真做好市十五届人大五次会议筹备工作。常委会全体组成人员要深刻领会市委、市人大常委会的意图,带头讲政治、顾大局、守纪律,以高度的政治责任感,自觉服从、落实好人代会各项工作任务。常委会机关要立足于早、立足于细、立足于实,扎实做好会议的各项筹备工作。二要认真宣传贯彻新修订的《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规定》。要加强规定的学习宣传,严格执行预算法的规定,把握监督重点,抓住关键环节,不断提高预算审查的针对性和实效性。要建立健全人大预算监督制度体系,加强人大预算队伍建设,提高人大预算监督工作实效。三是认真组织开展好“三严三实”专题教育活动。市人大常委会及其机关要根据市委的统一部署,结合人大工作实际,把“三严三实”的要求融入到人大立法、监督、代表等各项工作中去,把专题教育的实际成效转化为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的强大动力。常委会及机关全体同志要自觉践行“三严三实”要求,勤于修身、严于律己,求真务实、真抓实干,在深化“四风”整治、巩固和拓展教育实践活动成果上见实效,在守纪律、讲规矩、营造良好政治生态上见实效,在改革创新、推动市委、市人大常委会决策部署落实上见实效,为推动常州改革发展各项事业迈上新台阶作出新的贡献。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贾宝中、邵明、张东海、盛建良,党组成员姜洪鲁,秘书长周建伟和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副市长韩九云,副市长张耀钢、尚建荣,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屹、市人民检察院负责人,辖市、区人大常委会和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人以及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了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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