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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6-01-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5年12月10日在市行政中心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受阎立主任委托,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俞志平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秘书长徐新民所作的关于2014年本级预算执行和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这是常委会首次正式听取市政府审计发现问题整改情况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整改工作,审计整改报告内容详实,审计整改不走过场,措施具体有力,注重通过深化改革和完善体制机制,从源头上解决问题,做到整改落实和整改追究并重,真正体现了审计工作的严肃性,整改成效显著。会议建议:一是要进一步完善审计整改工作机制。各级政府要加强审计制度层面的设计,健全审计整改责任落实机制、督查机制、问责机制。相关职能部门要各司其职,加大工作协调和推进力度,提高整改实效,促进各类财政资金的规范管理和安全运行。二是要进一步强化审计整改工作措施。要将审计发现的重要问题整改纳入政府督查督办范围。审计部门要抓住倾向性、多发性和高发性的问题,认真研究和挖掘问题产生的根源,从源头上解决屡查屡犯问题;要创新审计方式,对重大专项资金要争取提前介入,对项目实施同步跟踪监督,及时发现问题,做到防患于未然。财政部门要进一步加强对下属预算单位的监督管理,并密切与审计部门之间的工作衔接和配合。要利用具体案例教育被审计对象,通过宣传典型案例强化警示效果,增强审计工作威慑力。三是要进一步完善规范审计整改监督制度。中央深化改革领导小组第15次会议审议通过的《关于改进审计查出突出问题整改情况向全国人大常委会报告机制的意见》,为加强人大对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监督工作指明了方向。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及政府相关部门要结合我市实际情况,进一步完善整改监督工作的制度机制,推进审计整改工作制度化、长效化,增强监督针对性和实效性。

二、根据主任会议提请,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批准设立常州经济开发区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及相关问题的决定》。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周建伟所作的关于筹备召开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有关工作情况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召开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的决定以及会议议程(草案)、日程(草案)。

四、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陈国辅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第六次会议主席团、秘书长等建议名单(草案)的说明,审议通过了各项建议名单(草案)和列席人员范围、市民旁听分配方案。

五、会议审议了《常州市制定地方性法规条例(草案)》(修改稿)和市人大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周智夏所作的关于该条例(草案)审议结果的报告。会议决定将条例(草案)提请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审议。

六、会议听取和审议了4名在常的省人大代表的履职情况报告。其中,赵建军、周敏代表作了口头报告,芮新生、邱菊瑛代表作了书面报告。

七、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黄岳汀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经过审议,会议通过了该报告,确认尚建荣等11名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的代表资格终止,刘伟等14名同志的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资格有效。目前,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代表实有405名。

八、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事项。根据市政府王成斌副市长受费高云市长委托所作的提请,决定任命祁新为市监察局局长,免去周效华的市监察局局长职务;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查迅宇副检察长受葛志军检察长委托所作的提请,免去韩晓筠的市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刘晓松的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会议表决通过了关于接受丁一、沈华、赵正斌辞去常州市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请求的决定,并报市人民代表大会备案。祁新在会上作了口头拟任职发言。

九、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顾才兴所作的关于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起草情况的说明,审议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讨论稿)。

十、会议对市政府研究处理常委会审议意见情况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

市人大常委会党组副书记杭天珑,副主任邵明、盛建良,党组成员姜洪鲁,秘书长周建伟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王成斌、秘书长徐新民,市中级人民法院常务副院长张建文、副院长裴阳,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副检察长查迅宇,市政府有关部门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 6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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