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省人大代表刘新玲履职报告
发布日期: 2016-05-26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于2013年当选为省人大代表,现将我当选以来的履职情况,报告如下:

1.认真参加培训,提升履职能力。参加了省人大代表初任(视频)学习会,2013年、2014年两年参加省人大常委会组织的代表履职学习班。通过学习与交流,对人民代表大会制度、人民代表的地位、权利、义务以及会议期间的代表工作与闭会期间的代表活动等,有了比较全面的了解,增强了依法履职的能力。

2.按时出席会议,履行代表职责。能准时出席每次大会。会议期间,仔细阅读各种材料,认真参与审议各项工作报告、相关决议、办法等,审议时能结合本职工作,发挥专业特长,提出合理建议。如在审议《江苏省大气污染条例(草案)》时,共提出了6条修改意见,有5条被采纳。作为大会主席团成员,能认真履行各项职责,特别是在大会选举时,不仅投好自己“神圣的一票”,还按照分工,做好监票员工作。

3.积极参加活动,发挥代表作用。闭会期间,积极参加省人大专业组和代表小组组织的各项活动,参加“两院”组织的各项活动,共参加各级人大活动7次,省人大专业组活动2次,代表小组活动4次,“两院”组织的活动4次,每次活动都能根据通知的要求,认真调研,做好准备。

作为一名来自基层的新代表,还有很多学习与有待提升的地方,尤其是在如何提出高质量议案与建议方面,做得很不够,需在今后进一步加强学习,尽快提升自己代表履职能力,从而更好地发挥代表作用。

以上是我的述职报告,不当之处敬请批评指正。谢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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