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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办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报告
发布日期: 2016-10-1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6年10月17日在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四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国辅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我向本次会议汇报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以来,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督办代表议案建议的情况,请予审议。

一、代表提出议案建议的基本情况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118件,涉及综合经济类15件,城建城管类63件,科教文卫体类19件,社会保障类15件,民主法制类6件。其中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事原案27件,经大会议案审查委员会审查并经大会主席团批准,决定将朱力工等13位代表联名提出的“关于深入推进医疗联合体建设的议案”,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进行审议,其他均转为建议处理。在实际办理的117件议案建议中,由市党群部门主办的12件,市法院主办的1件,市政府及其部门主办的104件。

现在,已收回全部的办理情况征询意见表,代表对办理工作表示满意的116份,占93.5%;表示基本满意的8份,占6.5%,没有不满意件。所提问题已经解决或在本年度能够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已有明确规定或所提建议已被采纳的(即办理结果为A类)61份,占49.2%。所提问题3年内能够基本解决,承办单位已制定解决措施或已列入改进计划的(即办理结果为B类)36份,占29.0%;所提问题因条件限制或其他原因,3年内难以解决的,以及所提问题需要向上级反映或留作参考的(即办理结果为C类)27份,占总数的21.8%。

二、办理工作的主要特点

市十五届人大六次会议的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主要有以下几个特点:

(一)迅速交办,落实责任。人代会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于1月31日前通过网上办理系统将代表议案建议进行了预交办,做了大量协调工作,并于2月底前正式确定了承办单位。下发办理工作通知,要求各承办单位把办理工作列入本单位重要议事日程,明确责任分工,重大、疑难问题由领导班子集体研究办理。各承办单位根据办理工作要求,及时报送办理责任表,明确单位分管领导、承办处室及责任人员,进一步完善办理制度,创新办理方法,努力提高办理成效。

(二)领导重视,组织有力。市政府常务会议专题听取代表议案建议情况汇报,市长、副市长领衔重点承办件,市政府办公室集中在4月底5月初分条线召开办理工作推进会,协调解决办理工作难题。将计算机定量考核与交办机关综合考评相结合,对各承办单位的办理工作进行科学评估,纳入年度考核内容。较好地坚持了办前、办中和办后的“三见面”制度,对于办理难度大的建议,承办单位的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与代表见面沟通,共同研究办理方案。市公安局、民政局、交通运输局等单位专门邀请代表进行实地视察,召开座谈会通报办理情况,常和平副市长、市民政局领导班子全体成员、交通运输局主要领导到场交流沟通,面对面回答代表的疑问,取得了较好的效果。

(三)按时办结,积极落实。在办理过程中,主、会办单位按照各自分工,积极研究,认真会商,分别在3月31日和5月31日前,将会办意见和主办意见上传办理系统,并积极与代表见面沟通,落实承诺事项。针对周坚等5位代表提出的关于公安机关允许律师调查居民户籍基本信息以保证律师依法行使调查权的建议,市公安局进行专题研究,制定下发了《关于做好为律师提供人口信息查询、出具证明工作的通知》,明确此项工作要求,规范了流程,解决了代表关切的问题。针对程上楠代表提出的关于规范常州公共交通标识标牌的建议,新北区、市交通运输局、常州火车站就民航机场、火车站等场所的标识标志尺寸及字体不统一、中英文对照缺乏等问题,仔细对照检查,对涉及到的几百块标识标牌作出了整改。

(四)全面梳理,回顾总结。今年是本届人大任期的最后一年,为进一步增强办理工作实效,市委和市政府办公室在七、八月份组织了“回头看”活动,对2012年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代表议案建议的办理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回顾总结,检查已办结的议案建议是否需进一步完善的内容,对承诺解决或列入计划解决的事项有无如期完成,对原来没有条件的问题是否能创造条件解决。新北区、市公安局、人社局、城管局等单位高度重视,迅速部署,认真落实回头看活动要求,转化落实的议案建议达到了60%以上。

总体看,各级各部门高度重视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普遍建立了办理工作责任制,认真按照建议处理流程开展工作。但是,也还存在着一些需要引起重视的问题,如承办单位扎口处室的办理人员流动性大,工作缺乏连续性;少数单位不能严格按照处理流程开展办理工作,随意性较大;滚动办理中与代表的沟通不经常,制度不够完善,等等。为此建议:一是加强滚动办理的制度建设,切实做好再次答复等工作;二是改进网上办理系统,实现大数据分析和滚动办理等督查功能;三是严格建议处理程序,认真落实相关承诺事项。

三、代表建议督办情况

在市人大常委会和主任会议的领导下,各工委按照建议处理的相关要求认真开展督办工作,加强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的联系,规范处理程序,加大督办力度,提高办理实效。

(一)提高代表建议质量。市人大常委会将代表建议工作关口前移,落实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联系代表小组工作,注意发挥其在代表提出议案建议中的沟通协调作用,为代表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提供服务。专门在会前收集代表议案建议提出情况,与“一府两院”进行衔接沟通,避免信息不对称引起的建议针对性不强等问题。人代会期间,协同市政府办公室开展“联系代表服务代表现场询问活动”,进一步加强代表与政府职能部门间的互动。利用人大网站、工作动态等平台,宣传代表履职事迹,特别是提出建议情况,激励代表积极提出高质量的议案建议。

(二)规范建议处理流程。严格按照《常州市人大代表建议处理流程》开展督办工作,加强对重点办理环节的监控,要求承办单位重视处理方案确定前的调研工作,认真与代表进行交流沟通,注重达成办理共识,努力提高办理实效。特别重视落实环节的督查,督促承办单位尽快落实答复意见中的承诺事项,及时将工作推进情况告知代表。对于代表反馈的意见,要求承办单位尽可能吸收,不能采纳的要向代表作出解释。

(三)坚持联合督办机制。坚持常委会领导带头督办,人事代表工委牵头督办,各委室分工督办的工作机制。继续开展“督查月”活动,由各工委室选择若干件代表议案建议进行重点跟踪督查,通过以点促面的方式推动整体的办理工作。今年,共有7件议案建议被常委会领导确定为主任督办件,均得到了较好的落实。邀请代表参与重点热点议案建议的督办活动,努力形成督办合力。积极与市委、市政府办公室沟通办理情况,协调解决办理过程中出现的问题。特别对于代表初次反馈为不满意的建议,要求分管领导亲自带队上门听取意见,重新研究办理方案,并再次答复代表。

(四)组织开展“回头看”活动。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至五次会议期间,代表共提出议案建议628件。其中10人以上联名提出议事原案124件,有3件议案被大会主席团批准授权市人大常委会在大会闭会后进行审议,有29件代表议案建议被确定为主任重点督办件,代表对办理工作的满意和基本满意率为100%。为进一步推动有关议案建议的落实工作,人事代表工委联合市委、市政府办公室开展代表议案建议办理工作“回头看”活动,对本届以来代表议案建议的滚动办理情况进行一次认真分析,督促采纳类建议的转化和落实,要求各承办单位对办理情况有重大进展的议案建议,向代表进行一次反馈。对确因政策、条件发生变化,有关承诺事项目前难以落实的,要向代表作出解释说明。人大常委会各委室也将回头看活动列入各自的督办内容,进行了全面梳理,开展了认真督查。据统计,市十五届人大一次会议以来,有219件当年未解决的议案建议得到了转化落实。如2013年方力代表提出的“关于支持江苏中关村科技产业园发展的建议(B类)”,在各方的共同努力下,江苏省中关村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于2016年5月正式筹建,实行现行省级高新技术产业开发区政策。2013年至2015年每年都有代表提出的“调整轨道建设筹集资金的建议(B类)”,市政府研究后于2015年调整为“市区远郊镇每镇每年本镇范围内经营性土地出让在50亩(含50亩)以下的,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按20万元一亩收取”,减轻了远郊镇对轨道交通建设的筹措难度。2014年王瑛代表提出“关于规范民办教育培训机构的建议(B类),市教育局通过提高办学门槛、公布评估情况、下放管理权限等措施,较好地规范了我市的民办教育培训机构。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督办好代表议案建议,对于坚持和完善人民代表大会制度,调动人大代表参与管理国家事务的积极性,促进“一府两院”决策民主化、科学化具有十分重要的作用。今后,我们将继续坚持已有的办理制度,创新办理工作思路,特别要推动完善滚动办理制度,加大对采纳类建议的办理力度,努力提高建议办理工作水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应有的贡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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