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金坛区人大出台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3-0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为进一步贯彻《代表法》的有关规定,充分保障代表依法行使管理国家事务的权力,近日,金坛区人大出台了区人大常委会驻会组成人员联系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意见。意见从六个方面对联系工作明确了工作要求:

一是明确了总体要求。要从尊重代表的主体地位入手,进一步为代表依法履行职责提供保障。通过联系代表活动充分了解群众所思所盼,集中民智,反映民意,凝聚民力,为地方经济社会发展献计出力。

二是明确了联系对象。全体常委会组成人员要常态化开展联系基层人大代表活动,按照对口联系的镇(街道),联系该镇(街道)所有的基层一线区人大代表。

三是明确了联系任务。联系人大代表活动中,了解区人大代表依法履职和参加活动的情况,及时发现和解决代表履职过程中存在的困难和问题。了解人大代表在学习、培训等方面的诉求,关心代表的工作和生活,帮助解决相关实际困难。

四是明确了联系方式。常委会组成人员可以通过接待、走访等方式与代表联系,也可以结合工作,通过召开座谈会、参加代表小组活动等方式与代表联系。联系活动既可以单独进行,也可以集体进行。

五是明确了具体要求。常委会组成人员要仔细记录代表反映的建议、意见,并认真整理填写《金坛区人大常委会组成人员联系区人大代表情况登记表》,在联系代表活动后一周内提交区人大相关工作机构。同时每年年底前对当年度的联系工作进行书面总结。

六是明确了结果运用。常委会组成人员在联系活动中收集的代表建议、批评、意见由区人大常委会统一转交区政府办理,并做好跟踪督办工作,确保联系活动的成果得到有效的运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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