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武进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召开
发布日期: 2017-10-1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9月27日下午,武进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七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臧建中主持会议,副主任陈虎、张美、蒋国强、蒋红英及委员共35人参加会议。

会议决定任命吴飞为区人民政府副区长(挂职),任命顾忠泽同志为区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并决定了其他有关人事任免事项。会议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会议审议通过了2017年预算执行情况。会议认为,今年以来,全区预算执行情况总体良好,区政府及财税部门紧紧围绕年初人代会确定的目标任务,创新工作方式,强化预算收支管理,加大税收征管力度,不断开辟新税源,严控财政支出,妥善调度资金,有效保障了全区经济和社会事业的较快发展。

会议审议通过了武进中心城区2017-2018年棚户区改造一期项目有关事项。会议认为,该项目符合国务院关于加快城市棚户区改造工作的相关政策,有利于加快土地流转,提高土地利用效率,区政府在实施项目过程中要加强监管。

会议审议通过了检查《水污染防治法》贯彻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在保护水资源、防治水污染、治理水环境、修复水生态方面,取得了一定成效。今后,要进一步提高共识,加大水污染防治工作力度,加快基础设施建设,加大执法处罚力度,狠抓长效管理,使全区水生态环境更美。

会议听取审议了区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代表建议办理情况。

会议还审议通过了区人民法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破产案件审判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和区人民检察院关于落实“区人大常委会对检察队伍建设情况的审议意见”的报告。

列席会议有常委会党组成员朱建康,副区长是峰,区法院、检察院负责人,区财政局、环保局、水利局、农业局、政府办等部门领导,区人大各委室非区人大常委会委员的正副主任,遥观镇、横山桥镇的人大负责同志以及部分人大代表、选民。

(张小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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