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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北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 2017-07-1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6月1日起,《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正式实施。新北区人大围绕这一焦点课题,就全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实地走访了汤友常文化艺术中心、万绥东岳庙戏楼、万绥东岳庙、万绥图公所、巢渭芳故居、费伯雄故居、九龙禅寺,。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主任会议专题听取了关于全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6月27日上午,区第四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次主任会议,听取了区社会事业局局长张华锋受区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区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工作情况汇报》。

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围绕加快推进历史文化名镇建设,按照科学规划、严格保护的原则,维护历史文化遗产的真实性和完整性,继承和弘扬齐梁故里、孟河医派等优秀传统文化,正确处理经济社会发展和历史文化遗产保护的关系,取得了积极成效。会议对此表示满意。

会议指出,多年来,区政府积极塑造了鲜明的地方历史文化特色,打造了具有历史文化价值的古镇新面貌。但客观上我区历史文化名镇建设上依然存在“硬件不硬,软件太软,档次不高,有亮点无名片”等现象,加上重视程度不够,配套扶持政策较少,资金筹措渠道不畅,开发和利用速度较为迟缓。

为更好地推进全区历史文化名镇建设,会议建议:

一是凝聚共识,认识再提高。进一步提高对保护和建设历史文化名镇,提升区域文化软实力的认识,凝聚工作合力,由区政府牵头成立领导小组或管理机构,统筹组织协调历史文化名镇保护开发工作。要加快完善《孟河历史文化名镇保护规划》等专项规划,理清思路,因地制宜,细化措施,健全管理。要进一步通过新闻网络传媒、专题研讨会、推介会、联合拍摄影视等多种形式全方位宣传推介我区历史文化,提升历史文化名镇形象,打造以齐梁故里为特色的新北历史文化新名片。

二是整合资源,特色再提升。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体”,非物质文化遗产是历史文化的“魂”。要围绕“历史传承”做文章,以传承和开发“齐梁文化”、“孟河医派”为抓手,加快保护和修缮巢渭芳故居等文物建筑和奔牛、西夏墅老街等历史建筑群,进一步发掘传承非遗资源和历史名人及后裔、民俗、民间技艺,点面结合,打造新北优秀传统文化传承体系,形成具有浓郁地域特色、丰富历史文化积淀的文化根脉。在此基础上,要因地制宜实现历史与旅游融合、经济与文化统筹、自然与社会和谐,使新北历史文化的灵动之魂更显市场活力。

三是完善政策,扶持力度再加大。发挥政府主导作用,创新政策思路,加大土地、资金等扶持力度;鼓励有实力的国企和社会力量参与历史文化名镇整体保护和开发;大力推广政府和社会资本合作(PPP)模式,拓宽社会资金进入历史文化保护领域的渠道;引导金融机构创新金融产品,改善金融服务,加大信贷支持力度,积极支持历史文化名镇保护与开发利用,努力形成“多元保护、多种业态、多方共享”的发展局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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