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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7-06-2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于2017年4月19日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六楼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市委书记、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费高云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1.根据常州市政府丁纯市长的提名,决定任命杭勇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秘书长、汤如军同志为常州市发展和改革委员会主任、朱志洪同志为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杭永宝同志为常州市教育局局长、刘斌同志为常州市科学技术局局长、常和平同志为常州市公安局局长、祁新同志为常州市监察局局长、王莉同志为常州市民政局局长、张加林同志为常州市司法局局长、乔俊杰同志为常州市财政局局长、陈志良同志为常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局长、史政达同志为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沈小勇同志为常州市交通运输局局长、秦文秋同志为常州市水利局局长、李昙云同志为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主任、潘冬铃同志为常州市商务局局长、荣凯元同志为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朱柏松同志为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何革同志为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孙如山同志为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戴文龙同志为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钱亚明同志为常州市审计局局长、吴琪明同志为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胡伟同志为常州市规划局局长、刘文荣同志为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薛晔同志为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吴建荣同志为常州市城市管理局局长、朱笑冰同志为常州市体育局局长、庄小涛同志为常州市统计局局长、王竹林同志为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丁一同志为常州市旅游局局长、李罗保同志为常州市物价局局长、江华同志为常州市粮食局局长、恽淇丞同志为常州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局长、杨光同志为常州市民族宗教事务局局长、朱兆丽同志为常州市民防局局长、杜吉宾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外事办公室主任、张宏伟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陈建新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侨务办公室主任、刘月冬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主任。

2.根据市人民检察院葛志军检察长的提请,免去周佩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检察员职务,免去潘志祥、周鹏飞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杭勇、汤如军和薛晔代表市政府新任命人员作了拟任职发言。会议根据有关规定,分别组织新任市政府组成人员和市人民检察院葛志军检察长进行了宪法宣誓。

费高云向新任市政府组成人员颁发了任命书,并对他们提出五点要求:一要始终坚持对党忠诚,牢固树立政治意识、大局意识、核心意识、看齐意识,永葆对党绝对忠诚的政治品格;二要始终牢记使命担当,适应新常态,践行新理念,锲而不舍推进创新,持之以恒扩大开放,动真碰硬深化改革,努力实现更高质量、更有效率、更加公平、更可持续的发展;三要始终秉承为民情怀,时刻牢记全心全意为人民服务的宗旨,多谋富民之策,多行惠民之举,多求利民之效,在补齐发展短板上久久为功,在帮扶困难群众上善作善为,在促进公平正义上持续用力,团结一心种好常州“幸福树”;四要始终恪守法治精神,忠诚履行宪法和法律赋予的职责,严格按照法定权限和程序行使权力,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法律监督和工作监督,主动接受政协民主监督,自觉接受社会各界和人民群众的监督;五要始终保持清廉本色,严格执行中央八项规定、省委十项规定以及市委实施意见,认真履行“一岗双责”,自觉遵守《廉洁自律准则》和《纪律处分条例》,抓好班子、带好队伍,把精力放在干事创业上,把身子扑在狠抓落实上,树立为民务实清廉的好形象,做人民认可和信赖的好公仆。

(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陈伟斌所作的常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指出,《关于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被列为“一号议案”,体现了民意,代表了民声,各级政府必须切实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多管齐下,综合施策,打好水环境整治攻坚战。会议认为,议案处理意见报告客观全面、重点突出,思路清晰、切实可行。会议通过《关于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代表议案处理意见,并要求将处理意见与议案一并转交市政府进行办理。针对“一号议案”办理,会议要求,一是目标要全覆盖。全市水系是一个整体,必须认真排摸,弄清家底。对已列入整治清单的要切实抓好整治,还未列入的要通过认真排摸纳入清单,真正实现全市河道综合整治工作全覆盖。二是工作要成体系。注重工作统筹,把握轻重缓急,从问题最多、难度最大的地方抓起,从市民群众视角抓起,扎扎实实,久久为功,让大家看到实实在在的整治成效。三是责任要重落实。切实承担主体责任,拿出具体方案、明确目标任务、时间节点,落实河长制、加强水岸联动、建立健全常态长效管理机制。四是政策要再完善。加大政策支持力度,及时了解掌握政策落实情况,进一步完善相关政策。将财政资金用在刀刃上,用在市民群众最为期盼的工作上。五是执法要更严格。充分运用法律资源,突出严格执法,环保、水务等部门加强专业执法,公安、城管、交通、海事等部门配合开展联合执法,真正使执法成为“杀手锏”。

(三)

会议听取了市文广新局副局长石小东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开展全民阅读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教科文卫工委主任陈建共所作的关于我市开展全民阅读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常州自古以来就是“千载读书地”,具有崇文重教、读书传家的传统。近年来,市政府认真贯彻落实中央和省关于全民阅读的部署要求,着力推进“书香常州”建设,以“百千万工程”为抓手,积极营造全民阅读氛围,全民阅读工作位列全省前列,取得明显成效。为持续推动我市全民阅读工作,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提供精神动力和智力支持,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提高对全民阅读工作的认识。全市各级部门要站在国家战略和全局的高度,深刻认识开展全民阅读活动的极端重要性和现实紧迫性,真正把全民阅读打造成为惠民育民的民生实事工程,更好地推动全民阅读国家战略在常州落地生根、开花结果。二要进一步完善全民阅读的保障体系。要加快出台促进我市全民阅读的法规性文件,为全民阅读提供顶层设计,指明方向和路径。完善工作运行机制和协调机制,健全考核测评体系,将全民阅读纳入创建文明城市指标体系,工作情况纳入目标管理和考核体系,进一步完善居民综合阅读率、人均年图书阅读量等主要阅读指标体系及测评发布办法。加大财政投入,将专项资金纳入政府年度财政预算。健全全民阅读促进会,积极筹建全民阅读促进公益基金会,引导和鼓励企业、个人依法捐赠。三要进一步拓展全民阅读的有效空间。合理设置公共图书馆、农家书屋、社区书屋等公共阅读服务场所,建设15分钟读书圈,开发常州读书地图的手机APP。鼓励支持实体书店、书报亭延长营业时间,积极扩展阅读场所。开展阅读关爱服务,为未成年人、老年人、残疾人、特困家庭、外来务工人员等特殊人群的阅读提供便利。探索和推广“互联网+阅读”的经验做法,统一建设数字化服务平台,与高校、科研机构图书馆共建共享,让全民阅读空间布局更便民便捷。四要进一步加强全民阅读推广队伍的建设。鼓励阅读民间社团的建设和发展,引导专业阅读研究推广机构、社会阅读社团、民间读书会、读者俱乐部、虚拟阅读社区等共同参与全民阅读活动。要建设一支长期稳定的专兼职推广员、推广师队伍,调动社会各界人士参与阅读志愿服务的积极性,构建参与广泛、形式多样、活动经常、机制健全的全民阅读志愿服务体系。五要进一步打造全民阅读的活动品牌。继续推进“书香常州”系列全民阅读活动品牌建设,创新活动模式,增加阅读的趣味性,推广有声阅读,把阅读与常州国家级非遗项目常州吟诵、民间朗诵比赛、社区天天乐活动等活动结合起来,让阅读融入生活,引导阅读向纵深发展,使我市的全民阅读成为传播主流价值,提升城市文明程度的有效途径。

(四)

会议听取了市政协副主席、市总工会主席徐伟南受市劳动竞赛的委托所做的关于2014—2016年度常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恽东玉所作的关于2014—2016年度全市劳模推荐评选情况的调查报告。会议认为,此次劳模推荐评选组织工作比较严密,评选标准较为严格,候选人结构较为合理,劳模名额由上届的100名增加到200名的情况,符合我市经济社会发展的实际情况,有利于弘扬劳模精神,激发广大职工的创新创造、建功立业的积极性。会议作出了关于授予方耀华等200名同志2014—2016年度常州市劳动模范荣誉称号的决定。会议建议:一是适应形势变化和时代发展的要求,组织对《常州市劳动模范评选和管理工作暂行规定》(详见常政发〔1996〕26号文)进行修订,并在此基础上制订《常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工作实施细则》,提高劳模推荐评选工作的科学性、合理性和规范性;二是改进和完善劳模评选工作机制和方法,通过组织推荐、社会举荐、个人自荐、差额评荐以及老劳模推荐新劳模、代表委员推荐候选人等方式,拓宽劳动模范的推荐渠道;三是优化劳动模范评选结构,适当提高一线职工、科技人员以及女性劳模所占比例,注重选树长期工作在生产一线、在平凡岗位上做出突出贡献的工人、农民和知识分子,将这一荣誉最大限度地赋予普通劳动者以及专业技术人员,激励广大职工学习劳模、崇尚劳模、争当劳模;四是积极探索新形势下劳模服务管理的新机制,关心老劳模特别是步入老年、身体有病、生活困难的老劳模,通过建立劳模困难帮扶专项资金等措施,对收入水平低或因重大变故造成生活困难的市劳模实施帮扶,同时组织对各条线评选的“享受市级劳模待遇”的“准劳模”进行全面梳理,以规范评选行为,明确待遇标准,落实经费来源,实行统一管理。

(五)

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副主任李小平、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市长丁纯,副市长方国强、梁一波、李林,市政协副主席、总工会主席徐伟南,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张屹、市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及两院有关负责同志,市城乡建设局、水利局、文广新局、环保局、房管局的主要负责人,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有关负责同志,5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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