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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7-08-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7年7月14日下午,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受主任费高云委托,主持召开了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主任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纪要如下:

一、会议听取了市民族宗教局局长杨光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宗教工作情况的报告和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委主任季春雷所作的关于我市宗教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我市深入学习贯彻全国、全省宗教工作会议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宗教工作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全面贯彻党的宗教工作基本方针和政策,在保障公民宗教信仰自由,维护宗教人士和信教群众合法权益,发挥宗教团体作用,依法管理宗教事务,解决宗教领域重点难点问题,加强宗教界人才队伍建设等方面做了大量扎实有效的工作,有力促进了全市宗教领域的安全与稳定,发挥了宗教在构建和谐社会中的积极作用。针对当前我市宗教工作存在的主要困难和问题,会议建议,全市各级部门要准确把握我市宗教

工作面临的新形势、新特点,遵循宗教和宗教工作规律,在保护、管理、引导、服务等方面综合施策,引导宗教界在政治上形成正向共识,支持他们在促进社会和谐进步中发挥积极作用;同时,防范和治理非法宗教活动,牢牢掌握宗教工作主动权,始终坚持宗教工作的正确方向。一要加强管理。各级领导干部要善于运用法治思维和法治方式处理宗教领域的问题,带头依法办事,提高宗教工作法治化水平;支持宗教团体加强自身建设,打造政治上可信、作风上民主、工作上高效的高素质领导班子,真正发挥桥梁纽带作用;支持宗教界加强人才培养,造就一支政治上靠得住、宗教上有造诣、品德上能服众、关键时起作用的宗教教职人员队伍;鼓励各宗教履行社会责任,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发挥积极作用。二要积极引导。引导信教群众坚持正信正行,有效遏制宗教极端思想影响,自觉抵制境外渗透;引导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正确认识和处理国法与教规的关系,增强法治观念,划清宗教问题与其他问题的界限,提高依法依规开展宗教活动的自觉性和主动性。三要提供服务。重视并帮助宗教团体解决实际困难,为他们开展工作提供必要条件;合理布局宗教活动场所,引导更多信教群众到合法场所过宗教生活;重视办好宗教院校,培养更多合格宗教人才;关心信教群众工作生活,多为他们办实事好事,使信教群众切实感受到党和政府的关怀。会议强调,各级政府要进一步建立健全宗教工作领导机制,把宗教工作纳入重要议事日程,做好对宗教工作的引领、规划、指导和督查;要夯实基层基础,形成工作合力,推动宗教工作决策部署落实到位;要关心宗教工作干部队伍建设,配好力量,优化结构,加强交流;要加强宗教方面舆论引导工作,广泛宣传党关于宗教问题的理论和方针政策,加强对人民群众尤其是青少年的科学世界观宣传,引导他们树立正确的世界观、人生观和价值观。

二、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蔡建兴所作的关于制定《常州市本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工作流程》和《常州市本级预算调整初步方案初审工作流程》的说明。会议认为,两个工作流程是按照预算法和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对我市预算初审、预算调整初审工作程序作出的规范和细化,对提升我市预算编制和初审工作水平起到积极的推动作用。会议通过了这两个工作流程,要求办公室印发各相关部门遵照执行。

三、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秘书长、市委组织部常务副部长高宏华所作的关于提名丁纯同志为江苏省十二届人大代表的情况通报,决定提请临时召集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四会议依法进行补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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