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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公告第三号
发布日期: 2017-01-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已由常州市第十五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三十五次会议于2016年12月27日制定,经江苏省第十二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八次会议于2017年1月18日批准,现予公布,自2017年6月1日起施行。

2017年1月25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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