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发布日期:2017-02-17 访问次数: 字号:〖


——2017年2月17日在常州市第十六届

人民代表大会第一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  葛志军

 

过去五年工作的回顾

2012年以来,全市检察机关在市委和省检察院的正确领导下,在市人大及其常委会的有力监督下,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坚决贯彻党中央决策部署,全面落实市党代会、人代会决议,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大力推进司法改革和自身建设,为维护社会大局稳定、促进社会公平正义、保障人民安居乐业作出了新的贡献。

一、主动服务经济发展,积极回应民生关切

五年来,我们紧紧围绕市委中心工作,立足检察职能,出台15个指导意见,强化对转型升级、自主创新、产城融合、生态文明、民生民本的司法保障。

严密防控经济金融风险。针对经济领域风险上升趋势,加强跟踪研判和同步打击。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依法起诉合同诈骗、金融诈骗、危害税收征管等破坏市场经济秩序犯罪1124件1776人。积极参与互联网金融风险、非法集资风险专项整治,依法办理“银鑫财富”、“邦家租赁”以及全省首例P2P网贷等一批非法集资案27件65人,承办了李克强总理批示、公安部挂牌督办的“5.19”金融专案,以及涉案金额3.47亿元的王向红等人非法吸收公众存款案,着力维护金融管理秩序。

加强科技创新司法保护。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起诉假冒注册商标、侵犯商业秘密等侵犯知识产权犯罪87件142人,查办利用审批、监管等职权妨碍科技创新的索贿受贿犯罪20件24人。妥善办理科技人员犯罪案件,对完成创新任务中发生轻微犯罪、过失犯罪的,依法从宽处理。探索推行知识产权保护“三专”模式,在市科教城、新北行政服务中心等地设立知识产权保护工作站,组建专业化公诉团队,实行专业化案件办理,提升知识产权司法保护水平。溧阳检察院办理了假冒江苏上上电缆集团公司注册商标案件,有效保护了公司的合法权益。新北检察院办理的一起涉外假冒注册商标案,被评为全省知识产权十大刑事案例。

平等保护民营经济发展。落实最高检察院依法保障和促进非公有制经济健康发展的意见,维护企业产权和合法权益。对发生在企业内部的盗窃、职务侵占、商业受贿等犯罪,加大打击和防范力度,批准逮捕826件989人,提出检察建议163件。依法查办向企业索贿以及不作为、滥作为等职务犯罪,立案侦查35件41人。准确把握法律政策界限,出台《办理涉企案件指导意见》,明确区分不正当经济活动和违法犯罪等“五个界限”,严格慎重适用拘留、逮捕、查封、扣押、冻结等措施,最大限度减少对企业的不利影响。打造民营经济法治护航机制,建立涉企案例数据库,联合法院在案发企业开展巡回审判,促进企业依靠法治防范风险。

着力推进生态文明建设。牵头建立由公安、法院、环保等部门参与的环境公益保护联动执法机制,形成打击犯罪、督促行政、公益诉讼、综合治理“四位一体”保护模式。2014年4月,省政府、省检察院在常州召开环境执法联动工作推进会,在全省推广常州做法。参与打击破坏环境资源犯罪“清水蓝天”专项行动,依法起诉污染环境、非法采矿等犯罪117件270人。开展查办与预防危害生态环境职务犯罪专项工作,查办国土资源、环境监管等领域职务犯罪36件43人。积极探索公益诉讼试点,推动成立2家环境公益维权组织、全省首家环境公益律师队伍,支持环保公益组织对藻江河水污染等7起案件提起公益诉讼,挽回经济损失381万余元。市检察院以公益诉讼人身份提起全国首例环境民事公益诉讼,该案入选全国检察机关指导案例,被评为江苏省2016年十大法治事件。

努力保障舌尖上的安全。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专项整治,坚持依法从严原则,起诉出售“病死猪肉”、制售“地沟油”等危害群众生命健康的犯罪386件411人,查办发生在食品药品生产流通和监管执法等领域的职务犯罪11件19人。开展专项立案监督,建立健全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机制,建议食品药品监管部门移送涉嫌犯罪案件近10件。查办市畜牧兽医站工作人员渎职犯罪4件12人,并通过市委政法委向市委、市政府作专题报告,提出建立病死猪无害化处理制度等司法建议,推动我市生猪屠宰市场全面整改。

二、全力投入平安建设,切实维护社会稳定

我们牢记维护稳定是第一责任,依法惩治犯罪,化解社会矛盾,推动源头治理。五年来,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嫌疑人17205人,提起公诉34299人。

依法打击各类刑事犯罪。突出惩治严重暴力犯罪,持续深化打黑除恶专项斗争,加大对多发性侵财犯罪和毒品犯罪的打击力度,共起诉故意杀人、抢劫、贩卖毒品等犯罪6873人,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56人,盗窃、抢夺、诈骗等犯罪12600人,办理了李良、周九伟恶性杀人骗保、岩旺保犯罪集团跨省特大贩卖毒品、以陈志相为首的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等重大有影响的案件。自“酒驾”入刑以来,以危险驾驶罪对3283名犯罪嫌疑人提起公诉。积极参与打击治理电信网络新型违法犯罪专项行动,强化引导侦查取证,依法快捕快诉,办理了特大涉台电信诈骗等案件76起。

最大限度增进社会和谐。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对犯罪情节轻微的,依法不批捕1255人、不起诉499人,对不需要继续羁押的382人建议变更强制措施。畅通群众诉求渠道,构建网上网下“检察为民服务中心”,开通12309检察民生服务热线,实现远程视频接访,接待群众信访1.3万余件次,化解重信重访和涉检信访积案2372件。推进涉法涉诉信访制度改革,落实公开听证、公开答复、依法终结等制度,开展律师参与化解和代理涉法涉诉案件工作,引导当事人在法治轨道上表达诉求、维护权益。完善检察环节司法救助制度,为712名生活确有困难的刑事被害人及其近亲属提供救助,发放救助金额145万余元。深入开展检调对接,在检察环节促成轻微刑事案件和解1085件、民事申诉和解25件、涉检信访息诉和解46件。

扎实推进社会治理创新。积极参与重点地区治安突出问题专项治理,建立重大紧急事件、重大信访案件应急处理机制,与公安、法院合力打击信访活动中的违法犯罪行为。开展社会风险研判,针对办案中发现的小额贷款公司管理不规范、“黑诊所”非法行医等问题,向党委政府提出建议报告163份,推动相关部门开展专项整治40次。推进“常检新航”未成年人检察工作,加强对涉罪未成年人的教育挽救,落实附条件不起诉、合适成年人到场、犯罪记录封存等制度,形成新北“小橘灯”、钟楼“路俊琦工作室”、金坛“失依儿童救助”等一批工作品牌。注重对涉罪外来人员的平等保护,建立“新希望”、“金球驿站”等驻企观护矫正工作站22个,为2074名轻微涉罪外来人员提供了矫治帮教和劳动技能培训。对实施暴力危害社会、经鉴定依法不负刑事责任的17名精神病人,向法院提出强制医疗申请。

三、坚决贯彻反腐方针,着力营造清廉环境

我们切实履行参与反腐败斗争的政治责任和法律职责,坚持有案必查、有腐必惩、惩防并举、注重预防。五年来,立案侦查职务犯罪659件764人,其中贪污贿赂犯罪516件567人,渎职侵权犯罪143件197人,为国家挽回经济损失2.8亿元。

加大职务犯罪查办力度。根据最高检察院的指定管辖,参与山西系列腐败案件的办理,立案查办19件19人,依法对申维辰、令政策等省部级要案提起公诉并出庭支持公诉。严肃查办大要案件和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案件,查办贪污、贿赂、挪用公款100万元以上的案件217件,查办市安监局原局长冯志明、市交通技师学院原院长杜光宇等县处级干部65人。在征地拆迁、医疗卫生、广电网络、惠农扶贫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查办贪污受贿319人、挪用公款29人、行贿89人,办理了溧阳天目湖镇财政所原出纳吴亚东挪用资金1117万元、钟楼西林街道凌家村委6名村官贪污专项补偿资金200万元等一批“小官大腐”。依法惩治渎职侵权犯罪,针对群众反映强烈的“为官不为、为官乱为”问题,在生态环境、食品安全、高效设施渔业补贴等领域开展专项行动,查办国家机关工作人员渎职侵权犯罪58件76人;同步介入重大事故调查11起,查办重大责任事故背后渎职犯罪11件16人。

深化预防职务犯罪工作。结合办案深入剖析腐败案发原因,向涉案单位及其主管部门提出防控风险、建章立制的建议69件。开展惩治和预防职务犯罪年度报告、专题报告工作,在案发行业举行案例剖析会,提出防治对策建议,促进相关行业出台制度155件。开展“廉洁示范工程”创建活动,对轨道交通、青果巷历史文化街区等35个全市重大工程建设项目进行专项预防。完善行贿犯罪档案查询机制,在全省率先推行互联网查询,共提供查询7.7万余次,对36个有犯罪记录的单位和个人禁止参加招投标,促进诚信社会建设。加强预防宣传和警示教育,建成市职务犯罪预防教育基地,创设预防大讲堂,制作廉政短片、公益广告、微电影。联合邮政部门开辟“预防邮路”,将廉政文化送进千家万户。

提升反腐工作法治化水平。践行理性平和文明规范的司法理念,将尊重和保障人权贯穿于司法办案全过程。严格执行职务犯罪侦查工作“八项禁令”,制定进一步规范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适用、涉案财物管理等文件,全面推行讯问职务犯罪嫌疑人、询问重要证人、搜查工作全程同步录音录像制度。开展积存线索清理、案件质量评查、涉案款物专项检查、重点案件回访等活动,努力排查整改司法不文明不规范等突出问题。依法保障律师执业权利,开通律师预约会见、电子阅卷系统,及时推送办案程序性信息,构建良性互动的检律关系。

四、全面履行监督职能,有效促进司法公正

我们始终把维护社会公平正义作为核心价值追求,坚持有罪追究、无罪保护、严格依法、客观公正,加强对执法不严、司法不公问题的监督,维护宪法法律尊严和权威。

完善刑事侦查和审判监督。建立驻派出所检察官联络员机制,在全市6个公安办案中心、94个派出所设置驻所检察官联络员,与公安机关会签规范性文件21份,主动前移监督关口,促进侦查法治化,这一做法被最高检察院推广。开展刑事拘留未提捕案件、“另案处理”案件等专项监督,督促侦查机关立案175件,追加逮捕245人,追加起诉442人,其中101人被判处有期徒刑。落实冤错案件源头防范的有关规定,严格执行罪刑法定、疑罪从无、非法证据排除等制度,对不应当立案而立案的,监督撤案22件,对侦查活动违法提出纠正意见131件。开展刑事审判法律监督专项检察,推行量刑建议改革,提出刑事抗诉50件,改判率超过60%;发出再审检察建议25件,法院采纳16件。

深化刑事执行和监管活动监督。五年来,对63307名罪犯、6518名在押人员和18745名社区矫正人员刑罚执行情况进行了监督,对刑罚执行和监管活动中的违法情况提出纠正意见54件次。先后开展留所服刑和久押不决、“职务犯罪、金融犯罪、涉黑犯罪”等三类罪犯刑罚变更执行、财产刑执行等专项检察,督促看守所将余刑三个月以上的已决犯166人投入监狱,纠正不当减刑、假释、暂予监外执行8人,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150件,收监87人。开展社区服刑人员脱管漏管专项检察,督促收监执行101人。天目湖检察院被最高检察院、司法部确定为全国首批监狱服刑人员投诉处理试点单位,3个派驻监所检察室被评为全国一级规范化检察室。

强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全面构建抗诉、检察建议、支持起诉、提起公益诉讼等多元化监督格局,受理民事、行政申请监督案件1540件,提出抗诉16件,提请省检察院抗诉50件,发出再审检察建议47件,被采纳39件;发出执行监督检察建议268件,被采纳237件。持续开展虚假诉讼监督专项行动,与公安、法院建立联合防范机制,办理发生在民间借贷、劳动争议、企业破产等领域的“假官司”346件,其中移送追究刑事责任7件。建立检察机关在履行职责中发现行政机关怠于履职或不当履职行为的督促纠正制度,向行政机关发出督促履职检察建议338件。对法院裁判正确的民事行政申诉案件,耐心做好释法说理、息诉服判工作。

五、深入推进司法改革,努力提升司法公信

我们认真落实中央全面深化司法改革要求,着力破解制约检察工作发展的问题,完善检察权运行机制,全面提升司法质量和效率,更好地保证公正司法。

启动司法责任制改革试点。2016年8月,开展首批员额检察官遴选,经过考试考核、省遴选委员会遴选、省检察院党组决定,选出281名优秀检察官入额,占总编制数31.5%,重点配备到基层和办案一线。完成“检察官、检察辅助人员、司法行政人员”分类管理,两级检察院设立办案组49个、独任检察官206个。突出检察官办案主体地位,明确职权清单、领导办案、监督制约等规定,落实办案质量终身负责制。

探索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适应庭审改革新要求,发挥审前程序的主导作用,对重大疑难复杂案件提前介入引导侦查,听取侦查机关意见建议,发表侦查指导意见。构建以证据为核心的刑事指控体系,完善非法证据排除机制,推进公诉工作标准化建设,制定公诉人出庭指南和行为指南,设置专门软件对66项办案要点严格把关。加强案件质量评查,开展重大案件模拟庭审、庭审观摩等实战能力训练,提升出庭公诉水平。推进案件繁简分流,加快轻微刑事案件办案进度,审查起诉周期由过去平均20天缩短到5天以内。

落实检务公开制度改革。坚持以主动、坦诚姿态与社会沟通,制定深化检务公开的意见,重点推进案件信息公开,主动公开起诉书、不起诉决定书、抗诉书、刑事申诉复查决定书等终结性法律文书,加大案件办理进度、查处职务犯罪重大案件信息公开力度。2014年9月以来,在人民检察院案件信息公开网、常州检察门户网站、官方微博微信上公开案件程序性信息1.9万余条、生效法律文书8859份、重大案件信息2560条。建立新闻发布会和检察新闻报道常态化制度,召开查办和预防职务犯罪、观护矫正工作等主题新闻发布会18次。

深化人民监督员制度改革。加强人民监督员对检察权运行的外部监督制约,拓宽人民群众有序参与和监督检察工作的途径。积极回应“检察机关自己选人监督自己”的质疑,改革选任管理方式,由市司法局新选任60名市级人民监督员。拓展监督范围,监督事项由原来“7种情形”增至“11种情形”,将查办职务犯罪工作中违法适用指定居所监视居住、阻碍律师或其他诉讼参与人依法行使诉讼权利等纳入监督。五年来,人民监督员共监督案件56件。

六、从严抓好自身建设,不断夯实发展根基

我们按照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队伍提出的“五个过硬”总要求,提升能力素质,加快自身发展,努力打造一支政治坚定、司法为民、敢于担当、清正廉洁的检察队伍。

坚持政治建检。切实加强思想政治教育,以开展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为载体,全面学习领会以习近平同志为核心的党中央治国理政新理念新思想新战略,认真学习实践党章和党内《准则》、《条例》,深入查摆和整改在理想信念、政治纪律、政治规矩等方面存在的问题,自觉增强“四个意识”,提升党性修养。加强检察官职业道德建设,创设检察职业道德讲堂,开展宪法宣誓、常州检察精神大讨论、全市“十佳检察官”、“最美检察人”评选等活动,引导检察人员培育忠诚为民的职业修为。强化领导班子的核心作用,出台党组建设指导意见,完善党组中心组理论学习制度,实行领导干部带头下基层、带头上党课、带头办案、带头接待群众“一线工作法”,增强谋发展、带队伍、作示范的引领力。

全面从严治检。始终把纪律挺在前面,持之以恒开展党纪党规和廉洁司法教育,准确运用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督促检察人员守住底线、不越红线。坚决落实党风廉政建设 “两个责任”,自觉接受省检察院巡视,开展对基层巡查,每年听取基层检察长述职述廉述法。制定检察人员行为规范手册,加强日常检风检纪督察。以零容忍态度对待自身违纪违法问题,五年来对6人给予纪律处分,对9人进行诫勉谈话。深入持久开展规范司法行为专项整治,对2013年以来办理的所有案件逐案梳理,让不规范行为“见人、见事、见案件”,对适用侦查措施不慎重等20项问题进行整改,并制定防止说情干扰司法办案等8个规范性文件。依托统一业务应用系统,所有案件网上流转、审批和监控,实现全程动态管理和监督。

狠抓能力兴检。以专业化职业化为导向,出台人才培养五年计划,分层分类培训检察人员3.5万余人次,组织公诉辩论、法律文书制作、审讯技能等业务竞赛314场,有20余人次在省级以上比赛中获奖。深化检校合作,举行刑事业务、电子证据、金融知识等培训班42期,培养攻坚型人才和业务骨干,目前共有全省检察业务专家和专门人才25名。突出青年干警培养,实行多岗位锻炼和上挂下派制度,从优秀业务骨干中选任职业导师,实行以老带新。在两级检察院成立青年干警法学社,有3家被评为全省最佳法学社、优秀法学社。

推进科技强检。建立全市检察机关共享的数据中心和应用系统平台“常检云”,已收集56类8600余万条案件信息。研发职务犯罪智能查询分析系统,提供查询服务1975次,提高了初查成案率。研发法律监督智能化辅助系统,将侦查监督、审判监督所涉120余项监督点设入平台,实行全程格式化同步对照审查,发现诉讼监督线索198件。深化行政执法与刑事司法相衔接信息平台建设,督促移送案件信息1200余条,省政府、省检察院先后两次在常州召开“两法衔接”工作推进会。实现网上办公办案,自主开发检委会信息化议事系统,在全省检察机关推广。武进检察院被评为全国首批“科技强检示范院”。

各位代表,过去的五年,全市检察工作取得了新进展,市检察院、新北检察院先后被确定为最高检察院曹建明检察长基层建设联系点,新北、武进检察院被评为全国先进基层检察院,全市有256个集体和个人获得省级以上表彰奖励,涌现出纪萍、苏丽芬等一批先进典型。这些成绩的取得,是市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和社会各界支持的结果,是全体检察人员共同努力的结果。在此,我代表全市检察机关表示衷心的感谢!

回顾五年的实践,我们深切体会到:一是必须始终坚持党的领导,确保检察工作正确的发展方向。我们不断增强党性观念,坚持以习近平总书记对政法工作的重要指示精神为根本遵循,准确把握坚持党的领导与依法独立行使检察权的关系。紧紧依靠党的领导开展检察工作,及时主动向党委请示报告重大工作部署、重大人事调整和重大案件办理。二是必须始终坚持服务发展,把检察工作放在全市大局中来谋划和推进。紧紧围绕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建设、产城融合改革试点和重大项目推进等中心工作,及时推出服务举措,强化司法保障,全力促进检察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同步合拍。把防控风险、破解难题、补齐短板摆在更加突出位置,在履行检察职能中注重加强经济社会风险研判,及时向党委政府提出对策建议。三是必须始终坚持司法为民,切实把维护人民利益作为检察工作的根本。持之以恒推进常州民生检察工作,把工作重点放在促进解决群众最关注的利益问题上,每年推出十项为民承诺,不断完善便民利民举措,努力提升人民群众对公正司法的获得感和满意度。四是必须始终坚持改革创新,保持检察工作发展的生机与活力。树立与全面深化改革相适应的司法理念和担当精神,积极稳妥推进各项司法改革任务。加强机制创新,着眼于强化法律监督、强化自身监督、强化队伍建设,形成了一批在全省乃至全国检察机关有影响的品牌特色工作。五是必须始终坚持接受监督,保证检察权的依法正确行使。牢固树立监督者更要接受监督的理念,自觉接受人大、政协和社会各界监督。五年来,就民事行政检察、反贪污贿赂、规范司法行为等工作情况提交市人大常委会专题审议。加强代表委员联络,邀请代表委员视察、参加执法检查、观摩庭审等活动53次,对代表委员提出的意见建议,认真分析,真抓实改。坚持阳光司法,深化检务公开,不断提升司法公信力。

在总结成绩的同时,我们也清醒地认识到,全市检察工作与党委政府和人民群众的新期待、法治建设的新要求相比还有较大差距,仍然存在亟待解决的问题和困难:一是检察职能作用发挥不够充分,通过司法办案服务发展、保障民生的效果还有待提升。二是深化司法改革的任务仍然艰巨,相关配套工作机制不够健全,少数检察人员思想认识仍有顾虑,一些深层次问题还没有得到解决。三是检察队伍整体素质需要增强,应对信息化发展、新类型案件的能力不足,专业化、精英化人才较少,个别检察人员还存在违规违纪现象。我们将高度重视这些问题,在今后工作中努力加以解决。

今后五年和2017年的工作打算

今后五年,我们将按照市第十二次党代会部署和省检察院“十三五”规划,以“让人民群众在每一起司法案件中感受到公平正义”为目标,以司法办案为中心,以深化司法改革为动力,忠诚履行法律监督职责,全面构建检察监督体系,推进检察工作均衡化、规范化、专业化、信息化建设,在“两聚一高”新实践中努力实现全市检察工作全面提升、全省领先。

一、服务保障大局,进一步立足职能护航“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把思想和行动统一到市委的部署上来,围绕打造“一城一中心一区”目标任务,加强对民营经济发展的司法保护,准确把握处理产权、科技人员犯罪和经济纠纷的司法政策,严惩侵犯知识产权、非法吸收公众存款、集资诈骗等经济犯罪。围绕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对影响群众安全感的刑事犯罪保持高压态势,积极查办发生在群众身边、损害群众利益的职务犯罪,突出惩治食品药品、生态环境、扶贫开发等领域的各类违法犯罪。切实通过打击犯罪、化解风险、维护稳定,为促进经济发展、保障民生发挥检察机关应有的作用。

二、聚焦主责主业,进一步加强各项检察监督职能的履行。加强刑事立案和侦查活动监督,建立统一侦查活动监督平台,完善驻派出所检察官联络员机制,强化冤错案件源头预防。构建以抗诉为中心的刑事审判监督格局,实现维护审判权威和促进司法公正相统一。持续强化刑事执行监督,深入推进集中清理判处实刑罪犯未执行刑罚等专项活动,健全纠防不当刑事执行长效机制。构建以公权力监督为核心的多元化民事行政检察监督格局,开展虚假诉讼监督,深入推进公益诉讼、行政违法行为和行政强制措施监督改革试点。

三、深化司法改革,进一步提高司法质量效率和公信力。抓好司法责任制改革,细化职权清单,实行案件质量过程控制和案后评审,真正做到“谁办案谁负责、谁决定谁负责”。落实以审判为中心的刑事诉讼制度改革,构建新型检法、检警、检律关系,建立符合裁判要求的证据收集指引,健全证人出庭作证等制度。探索认罪认罚从宽处理制度,促进轻微刑事案件快速办理。按照中央改革部署,积极配合国家监察体制改革,做好准备衔接工作。

四、推进“四化”建设,进一步加快现代化检察院建设步伐。推进均衡化建设,加强检察一体化,合理配置检察资源,力量向基层和一线倾斜,实现检察业务、检察事务、检察管理统筹发展。推进规范化建设,健全司法办案、日常管理、行为举止制度体系,加强对关键环节的监督管理,确保检察权运行规范。推进专业化建设,实施检察机关岗位素能基本标准,全面推进专业人才建设六项重点工程,加快建设一支素质优良的检察人才队伍。推进信息化建设,打造“常检云”智慧检务,促进信息化和检察工作的深度融合。

五、抓好队伍建设,进一步凝聚常州检察事业发展的正能量。落实中央《关于新形势下加强政法队伍建设的意见》,全面加强思想政治、纪律作风、队伍素能等建设。认真开展以忠诚、为民、担当、公正、廉洁为主要内容的政法干警核心价值观教育,深入实施检察官职业道德基本准则,完善树立先进典型常态化机制,培育和践行检察职业精神。加强领导班子和干部队伍培养锻炼,提高统领全局、解决实际问题、驾驭复杂局面的能力。坚持从严治检不放松,严格落实“两个责任”和“一案双查”制度,实现巡视巡查全覆盖,坚决查处自身腐败问题,确保队伍廉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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