张克勤等13位代表提出:采取4招整治市区水环境

发布日期:2017-02-17 访问次数: 字号:〖


张克勤等13位代表提出:目前市区水环境整治工作存在一些矛盾问题和薄弱环节,部分河道不能稳定达标。对照国家“水十条”和太湖水环境治理要求所提出的重点河道要提高优于三类水比例、消除劣五类水体的总体目标还有差距。管理中,推诿扯皮现象时有发生,导致形成管理“真空区”和“真空期”。保护河道的社会意识还比较淡薄,擅自占用岸线、侵占水域、违章搭建、乱倒生活和建筑垃圾的现象仍时有发生。

他们建议——

一、明确目标。以市区17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河道作为整治重点,通过3年整治,在巩固提升“不臭不黑、管理到位”“功能达标、岸线优美”的基础上,力争使17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河道水体质量有所提高,劣五类水体降低30%,京杭运河圩墩大桥考核断面水质稳定达四类。

二、以河长制为抓手,不断完善河道管理体制。认真贯彻落实中办、国办《关于全面推行河长制的意见》,学习借鉴兄弟省、市和其他地方好的做法和经验,推动河长制向纵深发展,按照省、市统一部署,建立健全以党政领导负责制为核心的责任体系,明确各级河长职责,强化工作措施,协调各方力量,形成一级抓一级、层层抓落实的工作格局。

三、建立目标责任制,落实辖区政府及市相关部门的工作职责。市政府分年度、分板块制订整治和目标计划,把责任分解到各辖区。辖区政府牵头查清污染来源,排定整治工程项目,制订整治方案,并推进实施。市各相关部门对工程项目、整治方案给予必要经费和技术保障。

四、建立督查、通报和年底考核机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定期不定期对辖区政府推进落实情况进行督查,委托第三方定期对河道水质情况进行监测,并在主要媒体公布,让全市百姓进行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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