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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本级2016年城建计划执行和2017年城建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报告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4-2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7年3月17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一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李林副市长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市本级2016年城建计划执行和2017年城建计划及资金安排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我市的城市建设取得了很大的成绩,实现了“十三五”良好开局,在促进我市经济社会发展、优化城乡布局、完善城市功能、增进民生福祉等方面发挥了重要作用。同时,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能够准确把握宏观经济形势,积极探索创新融资方式和渠道,通过产业基金、发行债券等多种直接融资方式,置换现有存量债务,降低了年还本总量及财务成本,有效缓解了政府债务压力、降低了债务风险。2017年的城建计划较为合理,既突出了交通干线、城市路网、轨道交通、生态文明建设等急需的公共基础设施项目工程,又重点安排了满足百姓文化、生活需要的民生工程,在资金安排、融资渠道等方面也进行了统筹谋划和周到安排。会议同时也指出,今后的城建项目要更好地突出重点,服务于我市的总体发展规划和发展战略,在资金筹集上还应充分考虑政府的偿债能力,避免过重的债务负担。

会议要求,城建计划和资金安排一要始终围绕我市的发展战略。要与包括“十三五”城建规划在内的中长期规划相衔接,真正做到承上启下,实现可持续推进。要加快实施沿江城际铁路、镇宣铁路,常宜、溧高、苏锡常南部高速等公铁干线,以及德胜河三级航道整治工程等项目建设,加快推进常泰过江通道的立项工作,织密我市内引外联的战略通道;要按照“一城一中心一区”的发展蓝图,以促进产城融合和民生改善为出发点,加快轨道交通、城市路网、公用事业、生态绿城等各类项目建设,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打下扎实的基础;要结合我市长江岸线的利用规划以及长江港区、常泰过江通道的建设规划等条件因素,稳步推进魏村取水头部移位工程的建设。二要注重提升城市品质。要在加快修编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的同时加强城市设计的研究,通过城市设计统筹城市建筑格局,协调城市景观风貌,体现出城市的地域和历史文化特征。在城市建设中要充分体现城市修补的发展理念和要求,通过环境整治、违章拆除,改造老旧建筑,完善各类公共基础设施,建设小绿地、小景观等,修补被损坏的自然生态环境和文化生态环境,提升城市的文化内涵和品味,使城市功能更加完善,市民生活更加便捷舒适;要加快海绵城市的规划建设和地下综合管廊的建设实践工作,在做好试点区域建设工作的同时,今后新、改、扩建项目都要贯彻海绵城市的建设要求,以点带面推进全市海绵城市的建设进程;要按照省委、省政府“263”行动计划的目标要求,重点加大对黑臭水体治理、生活垃圾处理等项目的投入;要以《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颁布实施为契机,加快历史文化街区、古镇古村、历史建筑等的保护修缮工作,维护好历史城区空间格局和传统历史风貌;要进一步做好城市公园绿地的长效管理,推进我市绿化管理的立法工作。

会议指出,城建项目施工建设要抓住投资、进度、质量、安全四个核心要素,其中关键是投资和安全两个环节,在项目投资上要切实把握好“突出重点、量力而行”和“依法推进、稳健可持续运行”这两大原则,2017年资金筹集计划中融资占比高达94.7%,因此,建议市政府一方面要积极向上争取资金扶持;另一方面要加快融资平台的整合,通过优化资源配置和提高信用评级,降低风险和融资成本;再者要加强各类城建项目全寿命周期成本和收益方面的分析研究,积极引进社会资本参与城市建设。在安全方面要全力落实安全生产的各项主体责任,重点加强施工环节各类风险因素的监测和控制,消除安全隐患,确保人身和财产的安全;同时要加强廉政教育,建立相互制约的审批制度和流程,严格项目法人责任制、招投标制、审计监督制等各项制度的执行,关口前移,从源头上防范职务犯罪的发生。此外,随着轨道交通1、2号线叠加施工,要进一步做好施工和交通组织,把对交通出行、环境卫生、沿线商铺经营的影响降至最低,妥善处理好可能引发的社会矛盾。


会议建议,一要尽快建立完善一整套规范的城建计划和资金安排“筹、用、还”制度,还要统筹全市域的城市规划和建设。二要规范城建项目和资金的审查监督程序,探索建立相关工委预审、常委会审议、再提交人代会审查批准的三审制度。三要加强房地产市场监管和住房保障管理。按照中央和省“稳市场、控房价、防风险”的要求,加强市场监测分析,必要时出台相应的市场调控政策,同时把握好土地出让供应的数量及时机,并在媒体报道、舆论社情等方面加以监管、引导,努力维护我市房地产市场平稳健康发展。要针对近年来我市住房保障出现的例如保障对象欠缴租费、拒不按规定退出保障房等情况,不断完善住房保障管理制度,使我市的住房保障更加公平公正,同时,市人大也将督促人民法院加强对保障房退出的强制执行力度,通过司法震慑促进该问题的有效解决。四要加快推进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工作,为我市轨道交通第二轮建设及其他重点基础设施项目建设提供规划支持,创造有利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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