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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我市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 2017-08-0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7年6月30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副市长李林代表市政府所作的关于2016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2016年,在市委、市政府的坚强领导下,各级政府和部门勠力同心,攻坚克难,较好地完成了年度环境目标任务,空气质量、水质达标率等环境状况主要指标均达到或超过考核要求,环境综合治理、生态红线区域保护、提升环境监管效能等方面都取得了阶段性成效。会议指出,我市的环境状况在逐年改善,各级政府和部门对环境保护工作的力度之大也是前所未有,但由于历史欠账较多,任务依然十分艰巨。主要体现在:一是随着治理的深入,进一步提高环境质量的难度越来越大,与社会经济发展带来的排放总量增加的矛盾也更加突出;二是各级政府和部门环保责任的压力与日俱增,但环境监管的力量却没有得到同步加强,尤其是在辖市(区)和镇(街道),需要承担大量的属地监管任务,人员和经费不足的矛盾更加显现;三是生态补偿、排污权有偿使用费征收和交易等环境经济调控政策还有待进一步完善;四是面广量大的农村地区面源污染仍然是我市生态环境的薄弱之处,环境形势较为严峻;五是随着社会的发展、人口的集聚、生活水平以及环境监管要求的提高,城市对生活垃圾处置能力的需求迅速增长,我市生活垃圾焚烧处置项目的规划建设虽比其它城市超前,但处置能力与需求仍有较大缺口,每天仍有大量生活垃圾未经处置就直接送至夹山进行填埋,按目前的速度夹山填埋场的剩余库容已不足5年,垃圾焚烧、餐厨废弃物综合处置等终端处理设施亟待迅速扩能。此外,《江苏省太湖水污染防治条例》的部分条款使我市纺织印染行业中一些优势企业的技术改造受到了限制,制约了企业的发展,这些都需要在今后的工作中加以研究解决。会议建议,一是减负与扩容相结合,为改善环境提供源头支撑。我市的产业结构总体上还偏重,要进一步加快产业结构的调整和转型升级,通过产业规划的引导和严格的市场准入,降低重化工业比重。加快建立和完善生态补偿和排污权交易机制,通过经济杠杆的市场化调节作用,严控“两高”行业的引进和新增产能,倒逼企业转型和技术升级,加快淘汰落后产能。要进一步优化能源结构,加大天然气等清洁能源在一次能源中的消耗比例,推广太阳能等新能源的利用。在减轻环境负担的同时进一步扩充环境容量,要加快生态绿城建设步伐,持续推进海绵城市和公园、湿地、绿道等的建设,有效增加环境的总体容量,也为市民营造生态宜居的城乡生活环境。要落实好生态红线区域的各项保护措施,及时修编和完善保护规划,制定保护方案,保障资金投入,确保红线管控区内的保护、提升和整治项目按计划有序推进,维护好我市的“绿水青山”。二是加大治理力度,着力解决突出环境问题。大气、水、土壤污染一直是百姓反应比较强烈的环境问题。在连续多年实施清水工程后,市区大部分水体基本能达到不黑不臭,但水质还普遍较差,市人大常委会已将《关于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的议案》作为今年的一号议案进行督办,市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要结合议案的办理工作,以“河长制“为抓手严格落实管理责任,科学分析每条河道的污染物特征,针对性地采取截污、清淤、生态修复、畅流活水等综合措施,不断提升河道水质,营造良好的亲水环境。大气环境依然形势严峻,季节性的持续雾霾天气还时有发生,PM2.5、臭氧等主要污染物浓度总体还偏高,要进一步加大减排、降尘、VOCs治理的工作力度,提高多污染物协同控制、多污染源综合防控能力,同时,开展好空气质量分析预测、预报预警和应急处置工作,力争把重污染天气的比例和危害程度降至更低。要高度重视土壤污染问题,深入开展土壤污染物状况调查,建立土壤分类管理制度,强化土壤污染的风险管控和治理修复工作,在土壤治理和修复过程中要加强现场监管和周边环境监测,避免二次污染。三是强化治理效果,持续改善环境薄弱环节。农村基础设施条件差,环保意识弱,粗放和分散的生产生活方式使得农村的环境治理难度较大。种植环节普遍使用农药、化肥,畜禽养殖过程中污水排放,农业面源污染还较为严重;农村的小企业、小作坊多,尤其是许多重污染企业向农村转移,更加剧了农村的环境压力,要以问题为导向,推动环保工作重心向镇村下移,积极推广绿色环保的耕作技术,加强农村地区畜禽养殖和工业生产的规范化管理。农村地域广阔,面广量大,排水管网、污水处理设施不健全造成生活污水只能直排,水环境污染严重,应进一步加大对农村环境治理的资金投入和人员、设施配备,因地制宜地寻求更为有效的治理措施。新北区西夏墅部分村庄已投入使用的农村分散式小型污水处理设施灵活地解决了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问题,应该积极宣传扶持,制定政策加以推广。针对我市生活垃圾处置能力资源不足的现状和发展需求,要进一步加强顶层设计,科学规划、合理布局我市的生活垃圾处置设施,大力发展焚烧发电等终端处置技术,形成以终端处置为主、填埋为辅的处理方式,已经列入建设计划的项目,要加大推进力度,尽早建成运行。生活垃圾分类处理一直难以推行,造成了处理能力和资源的浪费,省人大近期正在进行《江苏省城乡生活垃圾处理条例》的立法工作,建议我市要以此为契机,积极推进垃圾分类试点工作,先行先试、以点带面、逐步推广。此外,建筑垃圾的处理和资源化利用也是亟待解决的问题,在各区都规划建设建筑垃圾消纳场所是减少偷倒乱倒、提高消纳能力、实行集中管理和资源化利用的有效途径。四是严格环境执法,不断提升科学监管水平。要更为充分、准确、有力地运用好新环保法赋予的监管职能和手段。要严把新项目的审批和验收关,严查和清理不合规的已建项目,严防不符合环保要求的项目带病运行。要严格环境执法,加大处罚力度并将违法行为纳入信用系统,同时,开展好环境公益诉讼和环境资源审判庭建设,扩大环境诉讼案件的媒体曝光范围和频度,强化法律的威慑作用。要加强环境监测预警平台的建设,在线监测和人工巡查相结合,提高对环境违法行为的取证能力和环境突发事件的预警和应急处置能力。要加强人才队伍建设,尤其是强化区和乡镇(街道)一级环保队伍,在积极引进人才的同时,开展好专业知识和执法技能培训,在优化我市各级环境监管队伍专业结构的同时切实提高业务素养。在当前环境监管体制改革的当口,要进一步理顺关系,平稳过渡,确保“人心不散、队伍不乱、工作不断”。五是加强宣传引导,形成群防群治的社会合力。环境保护需要全社会的共同努力,十八大以后,生态文明建设作为国家战略已经深入人心,近年来,严峻的环境形势,以及各类媒体对环境事件的连续曝光,使得公众对环境的诉求与日俱增,但与之不相对应的是全社会共同保护环境的自觉意识却没有同步提高,更多地认为减排是企业的事,治理是政府的责任,这既是理念的缺失,也是知识的匮乏。要以贯彻实施一系列环保法律法规为抓手,进一步提高全社会的环保法律意识,要加大绿色低碳生活、维护环境卫生等环保公益宣传,增强环保从个人做起的理念,加大对生活垃圾如何分类等环保常识的教育普及,提高全民的环保素养。要畅通监督渠道,充分发挥公众和媒体对环境污染事件的社会监督作用,对举报的环境污染事件及时调查取证,及时反馈核实情况和处理结果。应该说,现行环保法律法规之严是史无前例的,政府部门在严格准入,坚决关停不符合环境要求企业的同时,也要加强引导和疏解,化解社会矛盾,取得各方对政府工作的理解和支持,对于企业的合理诉求也要积极回应,通过制定科学的标准,鼓励企业进行转型和技术升级,赢得生存和发展的空间。本次会议是市人大常委会按照新《环保法》的要求,第一次审议我市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市人大常委会将认真总结此次审议工作,不断完善审议方式、程序和内容,更好履行《环保法》赋予的职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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