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关于我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审议意见
发布日期: 2017-12-14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7年10月30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中级人民法院关于全市法院执行工作情况的报告。

会议认为,2016年以来,全市法院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按照最高人民法院提出“用两年时间基本解决执行难问题”的目标任务,坚持执行工作强制性,大力推进执行规范化、信息化建设和执行联动机制建设,不断完善执行体制和创新工作机制,为依法保护胜诉当事人合法权益,维护法律尊严和司法权威,推动“诚信常州”和“法治常州”建设作出了积极贡献。

常委会组成人员和列席会议的同志指出,当前执行难问题依然突出,从内因来看,存在思想认识有待提高、执行队伍有待加强、执行管理有待优化等因素;从外因来看,执行环境还不够理想、联动执行还不够顺畅、执行保障不够到位等因素,导致合力不强,执行工作与经济社会发展、与人民群众期望仍有距离。

执行工作作为维护社会公平正义最后一道防线,对于保障当事人胜诉权益、树立司法公信力和司法权威具有重要意义。会议建议要把做好法院执行工作提高到加强党的执政能力,落实司法为民,树立司法权威,维护社会稳定的高度来认识,进一步增强做好执行工作的责任感和紧迫感,确保在两年内完成基本解决执行难目标任务。一要进一步深化思想认识,树立执行工作新权威。要进一步统一思想,上下一心,不断完善执行工作的领导协调机制,加快形成“党委领导、人大监督、政府参与、各界配合、法院主办”的执行工作格局;各级人大常委会要通过听取和审议专项报告、专题询问、组织代表视察、作出决议等方式,加强对法院执行工作持续开展监督;全市各级法院要进一步明确基本解决执行难的工作目标,严格对照最高人民法院基本解决执行难第三方评价指标体系,摸清底数,分类指导,提供人、财、物上的优先保障,实现执行工作的公正、公开、廉洁、高效;各级政府及有关部门要坚持依法行政,认真履行法定职责,自觉履行法定义务,积极配合法院开展执行工作;要加大宣传力度,为执行工作营造良好的社会氛围。二要进一步推进规范化管理,开创执行工作新局面。全市法院要进一步推进执行工作全流程信息化建设,不断优化立、审、执流程管理,厘清执行案件职责分工,实行执行案件全覆盖管理,实现执行案件全程留痕,有效解决执行失范等问题。要进一步优化完善执行措施,切实提高执行标的到位率;探索法院授权律师介入调查被申请执行人财产情况的新机制;研究完善无财产可供执行案件退出和恢复执行机制;探索建立执行救助与其他救助制度、社会保障制度相衔接机制等。要进一步强化自觉接受监督的意识,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要根据法律规定,认真研究,不断提高检察机关对民事执行活动实行法律监督的规范性和有效性;各级法院要全面落实执行公开,增强执行工作透明度,主动接受社会各界和当事人对执行工作的监督。三要进一步完善执行联动机制,构建执行工作新格局。要健全网络查询机制,建立执行大数据分析平台,全方位掌握被执行人行踪、被执行人财产动态信息、精确评估被执行人履行能力等,实现执行工作的科学化、智能化、精确化,为执行工作提供强大的智力和数据支撑,有效解决困扰执行工作多年的“财难寻”问题。要贯彻落实党中央关于加强社会诚信建设的战略部署,加快推进信用惩戒体系建设,认真落实最高人民法院、中组部、国家发改委等44家单位联合发布的《关于对失信被执行人实施联合惩戒的合作备忘录》要求,进一步明确责任,完善举措,让失信被执行人无处逃遁。全市各级法院、检察、公安机关要密切配合,对有履行能力而拒不履行义务的当事人,要坚决予以立案并依法追究其刑事责任,切实解决“人难找”问题。四要进一步强化执行保障,提升执行工作新质效。各级人民法院要明确对执行工作的定位,把执行作为“一把手”工程,抓紧、抓实、抓出成效。要主动向党委、人大汇报执行工作,向政府及有关部门通报情况,争取方方面面的支持,排除执行工作中遇到的阻力,协调处理复杂疑难问题。各级政府及其部门要树立尊重司法理念,没有法律依据不得在司法处置财产过程中增加权利负担,影响或减损当事人的合法财产权利。编制管理部门要在科学调研的基础上,合理增配法院执行人员数量,帮助解决执行力量不足问题,缓解案多人少矛盾。加强法院执行队伍建设,建立和完善执行人员责任追究制度,确保公正、高效、廉洁、依法执行。财政部门要优化支出结构,在司法救助资金、悬赏执行奖励、备勤加班、装备配置等执行经费方面加大政策支持力度,进一步改善法院执行工作条件。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