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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常州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2-14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7年12月8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上

市委常委、市人民政府常务副市长 曹佳中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受丁市长委托,我代表市政府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2016年度市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请审议。

2017年6月29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三次会议听取并审议了《关于常州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要求政府及有关部门对审计查出问题进行整改,着力健全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长效机制,在6个月内向市人大常委会报告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

对此,市政府高度重视,认真研究,精心部署,扎实推进。9月15日,组织召开重大项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督办会,对预算执行审计整改工作一并进行部署;9月30日,市政府第8次常务会议听取市审计局《关于2016年度领导干部经济责任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汇报(其中包括去年预算执行审计中查出部分问题的整改),并强调“要坚决彻底整改,要严格跟踪督查,要建立长效机制”;根据去年(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市人大预算工委的建议,市政府将重大项目工程审计中查出问题的整改,列入今年政府重点督办事项进行督查;11月15日,市政府专题听取今年审计整改落实情况阶段性汇报,22日召开了审计整改工作推进会,进一步加强整改跟踪督促。相关部门和单位认真贯彻落实市人大、市政府的部署和要求,采取务实有效的举措,切实抓好各项问题的整改。

截至11月30日,审计工作报告反映的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部门预算执行审计、专题及专项资金审计以及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等4个方面、74个具体问题中,65个问题已得到整改或落实了具体整改措施,9个问题已明确整改意见或计划、有待进一步落实。通过整改,市财政局缴库和收回资金80973.28万元,市地税局查补和追缴入库税费378.44万元,相关单位上缴财政资金431.81万元,市财政局扣减相关单位经费指标1381.22万元;市政府出台文件4项,市财政局与有关部门联合出台文件3项,被审计单位制定完善内部管理制度、办法14项。现将具体整改情况报告如下:

一、本级决算草案和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预算管理方面

1.针对部分非税收入未及时入库,影响当年决算的真实性问题。市财政局已将应缴入库的非税收入59113.28万元分别于今年年初和8月份入库。

2.针对部分农口专项资金预算编制未细化、执行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从2017年起已停止在农口专项资金中安排“市级小型公益设施项目资金”。同时,进一步完善“市级支农资金管理培训及项目管理经费”项目分配办法,细化分配标准。

3.针对部分预算单位政府采购项目预算编制不合理,执行不到位问题。市财政局已对2016年及以前年度未完成清理的政府采购计划进行全面清理;同时,建立定期清理机制,每年定期清理结转两年及两年以上的采购事项。

4.针对部分专项资金未能及时有效使用或使用不规范问题。市财政局已按照加强结余结转管理、盘活存量资金的有关要求,收回了财政专户结转两年以上的服务业引导资金400万元和新材料创业投资基金1000万元;停止在再就业资金中列支其它费用,确保专款专用。

5.针对财政借出资金未及时收回问题。市财政局已于2017年8月收回了出借给常州晋陵投资公司的16460万元;对出借给市总工会的4000万元应急资金,也已收回。

6.针对个别预算单位资金支付管理不够规范问题。市财政局按照国库集中支付管理规定,取消市食药监局、工商局、质监局的单位基本户,2018年起实施零余额账户管理。

(二)关于税收征管方面

1.针对“营改增”后10家行政事业单位少申报缴纳房产税,以及常州市卫星实业公司等6家单位少申报缴纳房产税、印花税、土地使用税等问题。市地税局已全部收缴入库,共计入库税费190.46万元;同时,市地税局还依法追缴税款、加收滞纳金等132.14万元。

2.针对科技企业孵化器对非“孵化企业”收取的房租收入实行备案减免税费问题。市地税局已补征了2012-2015年度的房产税、土地使用税,并加收了滞纳金,共计入库55.84万元。

3.针对税收风险应对效率有待提高问题。市地税局已于2017年7月出台了《关于明确中等风险管理若干问题的通知》,做到应对有据,操作有序。

二、部门预算执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一)关于部门预算编制不规范问题。市民政局已与市财政局协调,同意对军转安置专项资金编制部门预算事项进行清理并逐步调整;市体育局已在2018年部门预算中合并科目,统一安排体育运动学校和少体校运动员的伙食费补助;体科所在编制2018年部门预算时,已编入对外开放医疗收入和支出内容。

(二)关于部门预算执行不严格问题。市体育局、人社局、文广新局、安监局、科协等部门进一步建章立制、加强管理,其中市体育局修订完善了4项内部管理和控制制度。

(三)关于政府采购政策执行不到位问题。市博物馆针对馆藏文物及自然标本的特点,参照政府采购的程序及要求,制定了3项管理办法;市社会保险基金管理中心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对照政府采购目录及标准,进一步完善和规范本单位的政府采购操作办法。

(四)关于部门决算草案编制不准确问题。市人社局已与市财政局协调,将3家下属单位未编入2016年决算报表的暂存款清理结转结余支出100.76万元,编入2017年度部门决算;市机关事务管理局在2016年部门决算中提前列支的政府采购指标190.86万元,已按要求进行账务处理;市体育运动学校已将80万元专项拨款作收入反映;市体育局已对体育运动学校竞赛管理中心和少体校代收培训费、伙食费的核算方法作出调整和规范;市延陵中学从2018年起按要求单独编制决算,不再与常州体育运动学校合并编制。

三、专题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中还反映了就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社会救助资金审计、市级城市长效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审计以及市区学前教育资金投入、管理运行情况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问题。主要整改情况如下:

(一)关于就业专项资金审计调查中发现的预算编制不规范、执行不严格、部分项目执行效率不高、有关管理办法有待修订完善、培训类项目管理及后续监管有待加强等问题。市人社局和市财政局联合出台了《常州市就业创业社会保险办法》、《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职业介绍补贴试行办法》、《常州市公益性岗位开发认定管理办法》等3项规定;对就业资金专户结余进行清理,上缴结余资金344.02万元;市人社局制定了《关于完善创业培训补贴相关事项的通知》、《常州市就业困难人员认定管理办法》、《关于进一步规范培训管理工作的通知》等3项制度,进一步规范各项工作。

(二)关于社会救助资金审计中发现的市级财政超额承担有关辖区临救补助、社会救助体系和信息系统尚需完善等问题。市财政局明确,对2016年度超额承担天宁区、钟楼区、新北区的临救补助(合计203万元),在2018年度救助资金计划中进行清算、调整。市民政局已根据《常州市社会救助实施办法》的规定,将市红十字会、慈善总会、彩票公益金等组织的相关救助纳入了社会救助体系;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建立了联席会议制度,加大对社会力量参与救助工作的引导和扶持,逐步将其纳入社会救助体系。市民政局已与公安、税务部门进行对接,实现了社会救助核对系统与公安、税务系统的数据交换。

(三)关于市级城市长效管理专项资金预算执行审计中发现的预算编制不科学、部分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政策执行不到位等问题。市财政局明确,对市建设局、园林局及其下属单位应上缴的长效资金结余328.22万元,在2018年度长效资金计划中予以抵扣;市水利局在编制2018年度城市长效管理专项资金计划时,根据实际情况,调减了市河道管理处的电费和长江管理处的泵站运行经费预算,合计调减850万元;市城市照明管理处已经安装了办公大楼用电分表,2017年度的电费已单独计量,不再从路灯照明电费中支出;市城管局从2017年起已将市生活废弃物处理中心的有关项目费用纳入部门预算,对下拨钟楼区、天宁区城管局市容整治和店招店牌整治经费结余13.84万元收回并上缴市财政,社会化用工的绩效考核奖已经停止发放。市建设局、园林局、水利局、城管局等部门进一步明确,严格执行政府采购目录、标准和要求,切实加强对下属单位政府采购事项的监督和管理,防范资金使用风险,提高专项资金使用效益。

(四)关于市区学前教育资金投入、管理运行审计调查中发现的政府投入尚未达标、教育资源仍然紧张、幼儿园发展不均衡和师资队伍建设有待加强等问题。2017年,市级学前教育专项投入由2016年的2000万元提高到3000万元;从2018年起,公办和普惠性民办幼儿园生均财政拨款由2017年的400元提高到500元。市政府教育督导委员会分别于5月和10月对学前教育工作开展了专项督导和督导回访。市政府第7次常务会议专题研究学前教育工作;相继出台《全市中小学幼儿园安全风险排查整治专项行动实施方案》和《关于深化学前教育综合改革的若干意见(2017-2020年)》。市教育局会同市编办、市财政局联合印发《关于开展公办幼儿园教师员额管理试点的指导意见》,进一步加强学前教育师资队伍建设。

(专题审计及专项资金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具体情况,详见附件)

四、政府投资工程项目跟踪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

审计工作报告中重点反映了轨道交通1号线一期工程跟踪审计发现的轨道建设专项资金筹措力度、部分标段建设进度以及建设管理有待加快加强等问题。市政府于2017年9月出台了《关于调整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筹集方式和天宁区、钟楼区土地出让收入分配政策的通知》,调整了轨道交通建设发展专项资金统筹计提办法,筹资力度得到进一步加大;市轨道公司已经与市轨道建设投资中心(有限合伙)签订协议,由投资中心向轨道公司增加投资。武进区中防商贸城的地下工程加固、博爱路站和百丈车辆段的拆迁等问题得到解决,标段建设进度已达到工程总体进度要求;市轨道公司结合工程特点,制定了《工程量修编管理办法》和《材料价格调差办法》,工程建设管理进一步加强。

五、关于审计整改有关情况的说明

(一)本次少数问题未全面完成整改的具体情况和原因

截至11月30日,今年审计查出的74个具体问题中尚有9个未能得到全面的整改或纠正,具体情况及原因是:这些问题发生在上一年度甚至以前年度,当年度已无法纠正。主要涉及部门预算编制不科学不完整、执行不严格,专项资金使用不合规、基本支出挤占专项支出,年初部门预算与年终财政决算差异较大,政府采购或招投标政策执行不严格、不规范等事项;涉及今年审计的市人社局、安监局、科协、文广新局、城管局、建设局、园林局等部门及其下属单位。这类问题,需要深入研究,进一步完善相关的机制、制度,并在以后年度的预算分配、管理、执行中予以规范和改进。

(二)去年遗留10个问题的整改情况

2016年12月27日市十五届人大常委会第三十五次会议审议审计查出问题整改落实情况报告时,有10个问题正在整改之中。今年以来,这10个问题基本得到整改。其中主要事项的整改情况为:

针对部门预算完整性、决算规范性有待加强的问题。市财政局会同相关部门将部分专项资金预算编入了部门预算,同时严格预算执行,规范预算调整。

针对税收保障平台数据尚未充分发挥作用的问题。市地税局2016年采集了工商、国土和人行等39个部门的股权转让、宗地信息和对外付汇等107类涉税数据,共计144.63万条;在税收征管保障平台以外新增采集了人社、供电、统计、公安、人民法院、不动产登记中心和海关等7个部门的9项涉税数据;加大对互联网涉税数据的采集力度,新增采集了5项涉税数据。市地税局充分利用第三方数据,2016年查补入库税款6.67亿元。

针对资金申报和计划安排不恰当的问题。市园林局对专项资金结余进行了清理,结余指标509.56万元已由市财政局收回。

现代传媒大厦、报业大厦两项工程,由于受到人员变更、资料保存、施工单位配合等因素影响,竣工决算工作未能如期完成。政府及有关部门将进一步采取措施,强力推进。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以上是《常州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情况的审计工作报告》查出问题的整改情况。对已经整改到位的,我们将进一步巩固整改成果,建立问题解决的长效机制;对已明确整改计划、目前正在推进的问题,我们将加大工作力度,创新工作举措,确保整改工作落到实处、取得实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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