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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督办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关于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议案情况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7-11-0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7年10月31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六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境资源城乡建设工作委员会主任  陈伟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期间,张克勤等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的议案,大会主席团确定,将其作为今年的“一号议案”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后进行审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下,我委把该议案的督办工作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加大议案办理的督查力度,注重议案办理的实效,积极推动了议案办理的各项工作。现将该议案的督办情况报告如下,供审议时参考。

一、议案督办工作基本情况

3月,市人大常委会决定由我委提出该议案的办理意见。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我委会同农工委召集环保、建设、水利等相关部门,多次研究讨论,确定议案办理的思路和方向。在充分调研的基础上,我委起草了《关于市第十六届人大一次会议“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代表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并提交4月19日召开的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次会议审议。报告客观分析了我市市区河道水环境的现状和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的目标任务:一是要对十字河、双桥浜这两条群众反映强烈,经常反复出现黑臭问题的河道进行彻底整治,年内总体消除黑臭现象;二是要加强管理和部门联动,持续保持河道不黑不臭,避免水体出现反复;三是要进一步提高水体水质标准,力争通过三至五年整治,使市区179平方公里范围内的河道劣五类水体降低30%以上。并对议案办理提出了4条建议:一是以全面落实河长制为抓手,不断完善河道水环境管理体制;二是整治与维护相结合,不断提升河道水环境的管理水平;三是资金投入与技术研究相结合,不断加强河道水环境治理的保障能力;四是宣传与引导相结合,不断强化全民对河道水环境的保护意识。常委会审议认为该议案处理意见从我市实际出发,突出问题导向,抓住难点重点,对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会议通过了这一报告,并结合审议情况,形成了常委会审议意见交政府办理。

在议案的办理过程中,我委始终保持与环保、建设、水利等主要承办部门的沟通,采取多种方式加强对议案办理的督查力度,及时掌握议案办理的进展情况,督促承办单位对办理工作更加重视,措施更加有效,确保办理工作持续推进。5月份,结合常委会审议我市2016年度环境状况与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对十字河黑臭水体治理工程进行了视察督查。7月份,结合常委会审议政府半年工作,重点督查了老运河保护与整治工程。在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蒋自平带领下,我委和农工委相关人员于9月12日现场调研了我市运北主城区“畅流活水”方案的总体情况和项目实施进展情况,于9月15日专题听取了建设局关于水环境治理工作情况的汇报。9月29日,在市人大常委会白云萍、李小平、蒋自平副主任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市人大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又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调研,实地视察了柴支浜南支尾水生态补水工程、十字河整治工程、关河畅流活水方案实施、运河截流泵站建设、北塘河河道管护等现场。9月1日,我委还邀请农工委以及环保、建设、水利等部门专程赴苏州考察交流,学习借鉴兄弟城市在河道水环境治理方面的经验和做法。

二、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通过各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目前,该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良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工作目标任务得到进一步明确。市政府加强对议案办理工作的组织领导,明确了议案办理的主办、协办单位,对议案办理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市环保局会同水利、建设局及新北、天宁、钟楼三区对议案确定的运北片整治范围179平方公里内的河道进行了全面调查摸排和监测,掌握了河道的水文特征、截污情况、驳岸建设、主要入河污染源、水质现状等基础信息,在此基础上,将列入整治提升的河道数量由议案原先计划的城区60条主要河道扩大调整至全域100条河道。在充分调研和征求意见的基础上,市政府正式印发了《常州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整治提升工作方案(2017-2020年)》,进一步分解相关任务,落实责任单位,明确目标要求,形成了分工明确、责任清晰、齐抓共管的工作局面。

(二)河长制组织体系全面建立。市委、市政府4月27日印发了《关于在全市全面推行河长制的实施意见》,各辖市区、乡镇(街道)也分别出台了本辖区的河长制实施意见、河长制工作方案,落实了经费、编制、人员等方面的保障条件。市委书记、市长担任市级总河长,市委副书记、常务副市长、分管副市长担任市级副总河长,各辖市(区)、镇(街道)总河长由本级党委、政府主要负责同志担任。市委、市政府还成立了由总河长担任组长、副总河长担任副组长的全面推行河长制工作领导小组。在市、辖市(区)、镇(街道)三级设立了河长制办公室。目前,全市落实市级河长12人,县级河长168人,镇(街道)级河长818人,村级河长1178人,各级河长均已完成第一轮巡河工作。我市河长制组织体系的建立,为落实我市河道管理责任、建立河道长效管理机制,打下了坚实基础。

(三)黑臭河道整治取得明显成效。市政府相关部门立足于民生为本,积极回应市民呼声,多措并举,重点突破黑臭河道整治难题,着力提升河道水环境。在全省首次将城市污水处理厂优质再生水引入河道进行生态补水,结合生态协同修复技术,较好解决了断头浜整治难题,使白家浜、叶家浜、柴支浜等黑臭河道重现生机。针对市民反映强烈的十字河黑臭问题,实施完成了河道生态补水工程,每天从运河取水1.5万吨采用超磁工艺净化后注入十字河,水质明显改善,河道黑臭得到了消除,同步实施的沈家村污水截流工程也即将完成,十字河将再现清澈、生态的景观水体。按照议案办理要求,另一条多年困扰市民生活的双桥浜黑臭河道,目前也正在实施污染控制、水动力改善、生态补水等一系列措施,能够在年底前达到消除黑臭的工作目标。我市的黑臭水体治理工作也得到了住建部领导的肯定和好评。

(四)市区河道畅流活水工程稳步推进。市政府相关部门邀请了江苏省太湖水利规划设计研究院、南京水利科学研究院等专业科研单位,在科学分析研究我市地理环境因素和河道实际状况的基础上,通过方案论证、物理模型试验、方案优化等工作,完成编制了《常州市运北主城区“畅流活水”总体方案》,7月通过了政府常务会议审议。根据该方案,我市将利用德胜河、澡港河两条进水通道高潮自引、低潮抽引连续引水入城,在城区通过开闸引水、开泵抽排、活动堰调节等手段,增加水位差形成流动水势,再由肖龙港、老桃花港、新沟河三条通道分别排水,保障城区退水和引水通道区正常排水。目前,四个活动堰的项目选址工作已经完成,项目建议书已完成编制并上报。畅流活水工程可以大大提升河道的自净能力和环境承载能力,将是提升我市河道水环境质量的更有效措施。

三、做好下一步议案办理工作的建议

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是一项实实在在的民生工程、民心工程。经过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的共同努力,“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议案的办理已经取得初步成效,但要清醒认识到,我市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与百姓的期盼还有一定的差距,主要表现在:河道水质仍然普遍较差,100条河道中劣V类河道有53条;部分河道仍存在黑臭现象;有些河道尚未完全截污;污水处理能力已接近满负荷;城中村、老小区雨污混流等问题未能得到彻底解决,议案办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为了进一步做好议案办理工作,我们提出以下建议:

(一)继续加大力度,推进议案办理后续各项工作顺利实施。市政府及相关部门要按照市人大常委会的议案办理意见,保持好现有良好的工作态势,进一步加强组织领导,加大工作力度,合力推进,确保议案办理各项工作任务按计划、高质量完成。特别是要把畅流活水工程作为我市河道水环境治理提升的重点工程,积极协调相关部门在项目报批、手续办理、经费保障等方面给予全力支持,确保工程尽早开工建设、尽早建成投运。我市的污水处理设施运行负荷已达90%以上,处理能力已不能满足后续不断增长的污水处理需求,建议加快推进实施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等项目建设。目前,整治区域内仍有少量河道存在季节性黑臭现象,政府及相关部门要开展专题研究,明确整治目标、时限、责任,采取针对性整治措施,力争早日消除黑臭。

(二)完善工作机制,切实发挥好河长制在河道水环境治理中的作用。我市的河长制组织体系已经建立,要尽快建立健全河长制各项工作机制,明确河长在河道水环境保护、治理中的工作职责、工作内容和工作要求。要建立河长监督机制,让河长的工作接受社会、媒体的监督,接受上级业务部门的监督,接受干部主管部门的监督。要建立河长考核奖惩机制,将河长的履职情况作为干部考核的重要内容,并实行明确的奖惩政策,激发河长的工作热情和工作责任心。特别要建立河长问责追究机制,对工作不力或出现重大工作失误导致水环境污染、水生态破坏的,要严肃问责,追究责任。根据市委的统一安排,我工委将牵头组织“全面推进河长制督查团”,对河长制在我市的落实情况、各级河长履职情况等开展全面督查,并将督查情况形成专题报告上报市委。借势“263”行动,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取得更大实效。当前,以“两减六治三提升”为内容的“263”专项行动也正在我市全面强势推进,其工作力度之大、规格之高前所未有,各级党委政府的重视程度前所未有,社会影响力大、关注度高,对各类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和震慑作用也是空前的。市政府要以此为契机,趁势而为,顺势而上,把我市河道水环境整治作为“263”专项行动的重要工作,采取宣传、督查、考核、暗访、曝光、问责等各种形式,营造关注重视河道水环境的社会氛围,加大河道沿线的环境监管执法,加大对各类破坏水环境违法行为的打击力度,推动议案办理工作取得更大实效。


(三)建立长效机制,不断巩固我市河道水环境治理成果。在议案办理的过程中,市政府要认真总结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中一些行之有效的成熟做法和成功经验,形成我市河道治理、河道管护、水环境监测等方面制度化、标准化、常态化的长效管理机制,不断巩固已经取得的成果,促进我市河道水环境治理工作的持续稳定发展、河道水环境质量不断提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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