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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 2018-04-2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4月23日,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七次主任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李小平、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和秘书长高宏华出席会议。

会议讨论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中华人民共和国产品质量法》执法检查方案。今年,市人大常委会将就产品质量法开展执法检查,推动我市抓好质量提升,建设质量强市,助力常州高质量发展。

会议讨论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专题询问实施办法》。根据《办法》,市人大常委会将结合审议市人民政府、市监察委员会、市中级人民法院、市人民检察院专项工作报告和执法检查报告,每年安排2至3次专题询问,使专题询问工作常态化、规范化、制度化。

会议还讨论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规范履职的规定(草案)》;听取了常委会会议有关审议议题的准备情况汇报。

会议决定,于4月28日举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会期一天。会议建议议程主要有:审议《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一审);审议市政府关于全市开发园区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审议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规范履职的规定(草案)》;审议人事任免案。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驻会委员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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