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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
发布日期: 2018-08-2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8月22日上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二十一次主任会议。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和秘书长高宏华参加会议。

会议讨论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的决议(草案)》、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议程(草案)和日程(草案),听取了关于今年上半年全市经济运行、预算执行、农业和农村工作、科技和社会事业重点工作、环资城建工作、“七五”普法工作、2017年度环境状况与目标完成情况暨“263”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等的调研情况汇报,听取了全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结果、《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执法检查的有关情况汇报。

会议还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拟新建政府重大投资项目专项审查暂行规定》。会议指出,制定《暂行规定》,是完善我市计划审查监督体系和程序的重要创新举措,对于提升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决策的科学化、规范化、民主化水平,促进政府重大投资项目取得良好经济效益和社会效益,将起到积极的作用。

会议决定,近期举行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二次会议。建议议程有:审议今年以来政府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2018年上半年全市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2018年上半年预算执行情况的报告(书面);审议市监察委员会关于常州市监察体制改革试点工作情况的报告;审议《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修改稿)》;审议《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深入贯彻市委十二届六次全会精神扎实推进“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的决议(草案)》;审议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关于检查《常州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并进行专题询问;审议市政府关于2017年度环境状况与目标完成情况暨“263”专项行动开展情况的报告;审议市政府关于“七五”普法工作开展情况的报告。

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各工委室主任、驻会委员列席会议。

(来源:办公室  作者:蒋逸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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