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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制定“1+2+2”代表履职工作规范
发布日期: 2018-10-29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党的十九大报告对人大工作提出了建设“两个机关”的新要求,强调要使人大及其常委会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的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成为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

为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更好发挥人大代表智力密集、人才荟萃的优势,为“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贡献力量,市人大常委会将制定代表履职规范作为2018年重点创新工作,于近日首次制定出台《常州市市人大代表履职工作规范》(以下简称《代表履职工作规范》)。

《代表履职工作规范》也叫“1+2+2”履职工作规范,包括“一规则、两职责、两清单”五项内容,即《常州市市人大代表小组闭会期间活动规则》、《常州市市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职责》、《常州市市人大代表小组联络员职责》、《常州市市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内容和责任清单》、《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服务保障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工作内容和责任清单》。

“一规则”,共14条,明确了闭会期间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的法律依据、概念界定、领导关系、活动主题、主要内容、实现目标和相关要求。

“两职责”,明确了代表小组召集人和联络员的职责。其中,市人大代表小组召集人职责共9条,涵盖了制定活动计划、开展小组活动、做好会前准备、完成大会期间各项工作、加强组织协调、掌握履职情况、接受工作指导、做好党的工作和注重联系交流9个方面,厘清了代表小组召集人职责,有利于组织代表小组开展活动。代表小组联络员职责共6条,涉及协助组织活动、做好服务保障、整理相关材料、统计履职信息、加强沟通联系和完成交办工作6个方面,有利于代表联络员了解自身职责,做好小组服务工作。

“两清单”,包括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内容和责任清单、人大常委会服务保障人大代表闭会期间履职的工作内容和责任清单,明确了闭会期间人大代表在提升履职素质、执行代表职务和自觉接受监督三个方面的内容和责任,以及人大常委会在服务保障代表提升履职素质、依法执行职务和加强履职监督管理三个方面的主要内容和责任要求,有利于代表依法开展履职活动,提高履职实效,也有利于厘清人大常委会对代表履职活动的服务保障工作内容和责任,明确工作目标和要求,提高服务保障工作水平。

据悉,我市人大工作特别是代表工作将以《代表履职工作规范》的制定出台为新起点,紧扣市委“种好幸福树,建好明星城”决策部署,围绕“健全联系代表制度,让代表有归属感;激发代表履职热情,让代表有荣誉感;办好代表建议,让代表有成就感”三大目标,以发挥代表主体作用、提高代表建议办理实效为代表工作的两大主线,加强服务,强化保障,为推进“强富美高”新常州建设凝聚代表智慧、发挥代表作用。

(来源:人事代表工委  作者:刘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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