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溧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8-11-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10月30日上午,溧阳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召开第十四次会议。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云芳主持会议,副主任夏国浩、陆晓明、崔文敏、石伟期,党组成员史萍出席会议,副市长曹俊、陆慧琦列席会议。

会议听取和审议《常州市天目湖保护条例》宣传贯彻实施情况报告。该条例自今年3月1日正式施行以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高度重视,在设立地理界标和警示标志,建设污水、垃圾处理设施,严格土地管控,提升生态涵养,努力削减农业面源污染,加快生态清淤工程推进,严格执行各项管理制度,健全长效机制等方面工作取得阶段性成效,推动了天目湖生态保护工作迈上新台阶。针对存在的问题和困难,会议建议:要深化认识,进一步加大《条例》宣传力度,让保护天目湖成为全市上下的自觉行动;要加快编制《天目湖保护规划》,制定出台详细操作细则,确保把《条例》的各项要求落实到实处;要加大财政投入,扩宽筹资的渠道,扩大专项保护基金的规模;要构建高效的联动工作机制,提升工作效率。

会议还听取和审议全市学前教育工作推进情况报告。近年来,我市高度重视学前教育工作,大力改善办园条件,全面提高保教质量,努力促进学前教育优质普惠发展,较好地满足了人民群众对优质学前教育的需求。就进一步推动我市学前教育健康快速发展,会议建议:要以规划建设为基本点,确保资源供给更“足”;以财政保障为支撑点,确保办学水平更“高”;以人才培养为着力点,确保发展活力更“强”;以创新发展为突破点,确保保教质量更“优”。

会上,还投票表决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事项。

(来源:溧阳人大  作者:李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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