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激活“休眠”的代表证
发布日期: 2018-08-20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你好,这是我的代表证。”

“好的,欢迎你参加这次旁听庭审,这是案情简介和法庭纪律,请注意阅读。”

8月16日,河海街道兰翔社区党委书记、居委会主任薛凤英等新北区人大代表,向新北区人民法院的工作人员出示了自己的代表证,顺利进入法庭,准备旁听一起少年家事案件庭审。

代表证,是由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为便于代表执行代表职务制作的,是发给本级人大代表证明代表身份的专用证书。《中华人民共和国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和地方各级人民代表大会代表法》明确规定了代表证的制发和使用范围。然而,在实际工作中,代表证的使用频率却不高,往往处于“休眠”状态。

代表持证视察,是代表在人民代表大会闭会期间行使职权的重要形式,是保障代表依法行使代表职权,履行代表职务,发挥代表作用,促进国家行政机关、司法机关依法行政、公正司法的一项重要措施。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在贯彻落实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关于五级人大代表“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中,明确要求人大代表必须持证到法院旁听依法公开开庭审理案件的庭审,让“休眠”的代表证真正激活起来。

庭审中,在主审法官的主持下,双方当事人围绕诉争焦点进行了充分举证、质证和激烈的法庭辩论。旁听的人大代表聚精会神,悉心聆听,仔细观察着评议对象的仪态仪表、措辞乃至在法庭上的一举一动,还不时作着记录。

庭审结束后,新北区人大常委会法制和内务司法工委组织代表现场评议打分,围绕庭审中司法人员依法规范履职情况、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推进情况、该类案件涉及的法律问题和反映的社会问题情况等方面进行座谈交流,发表评议意见和建议。

薛凤英等人大代表一致认为:旁听和评议庭审活动的开展,为人大代表搭建起直面法官、检察官和律师的具体庭审过程和司法行为,亲历双方当事人参与案件庭审全过程的平台,切身感受到了法庭的庄严,加深了对审判工作的了解,接受了法律知识的教育,为以后更好的履行代表职能夯实了基础。

下半年,新北区人大常委会将按照专业领域、代表小组划分,组织各级人大代表150名左右,参加15件次庭审旁听活动,进一步丰富代表活动内涵,拓宽代表履职途径,推进人大代表参与司法监督的机制融合,促进司法公开和规范化建设。

(来源:新北区人大办  作者:周徐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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