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天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
发布日期: 2018-05-03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4月27日,天宁区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举行第九次会议。区人大常委会主任沈月芬,党组书记、副主任蔡旭,副主任陆东明、黄新江及委员24人出席会议。区委常委、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顾潮,副区长岳军,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周常春,区人民法院、区民政局、区房管局、天宁环保负责人及部分区人大代表列席会议。会议由区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陆东明主持。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副区长顾潮代表区人民政府所作的《关于我区贯彻实施<中华人民共和国慈善法>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慈善法》)。会议认为,《慈善法》颁布实施以来,我区强化法治意识,运用法治方式,带着责任重抓“五个着力”,带着感情建设“慈善天宁”,努力构建“强帮弱、富帮穷、健康帮残疾”的现代公益慈善体系,形成了“党委领导、政府主导、部门牵头、社会参与”的慈善事业发展新格局。会议指出,尽管我区在贯彻实施《慈善法》方面取得了一定的成绩,但也应该看到存在的不足,如公民慈善意识仍不强、社会参与度不高、慈善规模还不大、慈善认捐款项收缴困难等。为此,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推动《慈善法》的学习和宣传工作;二要拓展视野,从大慈善视角发展慈善事业;三要整合资源,形成合力,营造有利于慈善事业发展的社会大环境。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区房产管理局局长余苏阳受区人民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我区贯彻实施<江苏省物业管理条例>情况的报告》(以下简称《条例》)。会议认为,近年来区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深入贯彻《条例》精神,积极开拓进取,创新管理模式,提升监管水平,使我区的物业管理工作不断取得新的成效,但也还存在着一些值得重视的问题,如物业公司服务质量有待提升、业委会缺乏有效的法律监督、少数房产开发商夸大房屋质量和配套设施功能等。为此,会议建议,一要规范物业市场管理,提升物业服务水平;二要加强对业委会的指导,规范业委会运作;三要加强宣传引导力度,增强业主参与意识。

会议审议了区人民政府《关于全区2017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区政府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行动指南和根本遵循,坚持人与自然和谐共生的发展理念,实行最严格的生态保护制度,以强烈责任感和高度紧迫感,坚决打赢生态保护和环境治理攻坚战,较好完成了年度各项环保目标任务,实现了我区环境质量的明显好转。但生态环境保护工作任重道远,为此,会议建议,一要进一步转变发展理念,贯彻绿色发展;二要严格落实环境保护责任,推进党政同责;三要始终坚持问题导向,提高治理水平。

会议还通过了相关人事任免决定。(天宁区人大  陈洁)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