常州市财政局关于落实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初审意见的报告

发布日期:2018-01-08 访问次数: 字号:〖


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 

你委《关于常州市2017年市级预算执行情况和2018年市级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意见》收悉,感谢你委对财政工作提出的宝贵意见,财政部门对此高度重视,针对提出的问题和意见逐项研究落实。关于2017年预算执行中存在的问题,财政部门将认真加以整改,努力加快预算执行进度,规范预算执行方式,加强结余结转资金管理,盘活财政存量资金,提高资金使用绩效。针对2018年预算草案初步方案的审查意见,财政部门积极落实,进一步调整个别不合理的项目支出,统筹安排资金保障重点项目,细化社保基金预算编报,分项反映收支余情况。下一步,将继续按照你委提出的建议,着力改进完善财政管理,重点做好以下方面工作。

一、进一步提高预算编制质量

深化部门预算改革,落实预算单位编制主体责任,强化经费测算,细化预算编制,将能落实到具体部门的支出编入部门预算,减少预决算差异,提高年初预算到位率。预算安排与生产总值和财政收支总量不再挂钩,细化政府专项支出预算安排,详细说明并分项目、分地区编制。加大预算编制与结转资金的统筹力度,编制预算时优先考虑动用存量资金。建立以绩效目标为导向的预算编制模式,将绩效评价结果作为预算安排的重要依据。

继续加大政府性基金预算、国有资本经营预算与一般公共预算统筹力度,政府性基金已作安排的,一般公共预算不再安排或减少安排。完善国有资本经营预算编制。细化社会保险基金预算,反映各项基金收支情况,防范和处置赤字风险,确保社保基金平稳安全运行。

规范社会事业项目预算编制。对项目开展科学评估,按规定程序立项,报市政府决策后按项目实施进度分年度安排资金。提高社会事业项目实施预测准确性,规范项目申报,避免“资金等项目”。

二、进一步完善专项资金管理制度

清理长期固化和非急需的支出项目,加强对支出政策的定期评估,重点清理常年安排、用途固化的支出,对其中绩效不高,资金沉淀的减少安排或不再安排预算。调整民生领域部分承诺过高、不可持续的支出标准或提标幅度,努力实现预算“保运转、保民生、防风险”的保障目标。

竞争性领域专项探索推进“由补变投”,努力转为实行基金等市场化模式运作。严控同一方向或领域的专项数量,整合政策目标类似、资金投向类同、资金管理方式相近的项目。严控新设专项,建立完善定期评估和退出机制。

进一步完善资金管理制度,规范不合理支出,会同有关部门进一步深化事业单位分类改革,妥善化解部分单位经常性支出挤占项目经费问题。

三、进一步加强预算执行和改进完善财政管理

加快预算分配下达,市级预算安排的专项转移支付在人代会批准预算后60日内正式下达,年度预算执行中收到的上级转移支付,收到后30日内分解下达,要求各部门在6月30日前分配下达政府重点项目。

进一步盘活财政存量资金。结余资金及连续两年未用完的结转资金按规定补充预算稳定调节基金,两年以内的财政资金根据实际情况比照上述规定收回财政统筹使用。

强化地方政府债务管理。严格执行预算法和国务院及省有关文件规定,强化政府债务限额管理。将新增地方政府债券纳入预算管理,妥善处理存量政府债务,按规定完成存量债务置换工作。加快建立权责发生制的综合财务报告制度,完善政府债务风险评估和预警机制。

扎实推进预决算公开,严格落实预决算公开各项规定,除涉密信息外,使用财政资金的部门和单位按规定公开本部门和单位预算。按预算功能分类细化到项级科目,按经济分类细化到款级科目。

常州市财政局

2017年12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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