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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8-03-0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七次会议于2017年12月8日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会期半天。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费高云委托,常务副主任白云萍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2016年度本级预算执行及其他财政收支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相关情况的调研报告。会议认为,市政府高度重视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组织和督促被审计单位认真整改;审计部门进一步完善“一单、一表、一台账”的整改销号制度,整改成效比往年有较大改进。针对个别单位认识不够到位、整改措施不扎实,重点问题、共性问题整改实效不明显,整改长效机制不健全等问题,会议建议,市政府及有关方面在全面落实整改任务的同时,一是要深入分析问题根源,积极推进财税体制改革,进一步完善预算制度,规范预算管理,切实把财政资金管好用好。二是要督促被审计部门高度重视查出的突出问题,严格追责、问责,坚决纠正“屡审屡犯”,提高整改监督刚性约束。三是审计部门要加强与相关部门密切配合,形成监督合力,重点加强对公共资金特别是专项资金和政府投资类项目的有效监管,增强审计威慑力。依法公开审计信息,更好接受监督,推动整改工作落实到位。四是市人大常委会要落实中央关于加强审计工作的新要求,研究制定审计查出问题整改的监督办法,更好地履行职责。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关于筹备召开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工作情况的报告,作出了相应决定;讨论并原则通过了市人大常委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关于个别代表代表资格的报告,确认了当选4名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审议通过了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主席团和秘书长等各类建议名单。

(三)

会议审议通过了人事任命案。根据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提请,任命何露、郑先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会议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首次增加了奏唱国歌环节。

会议对市政府关于开展全民阅读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和关于2014-2016年度常州市劳动模范推荐评选审议意见办理情况的报告进行了满意度测评,对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即将投入使用的电子表决系统进行了测试。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和秘书长高宏华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委常委、常务副市长曹佳中,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审计局主要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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