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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8-03-08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八次会议于2018年1月10日下午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会期半天。受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费高云委托,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命案。1.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受费高云主任委托所作的提名,任命刘学云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外事)工委副主任。2. 根据市委常委、纪委书记、监察委员会主任张春福提请,任命石伟东、薛明方、于强为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徐清、张毅、童宝玉、王亚明为常州市监察委员会委员。于强在会上作了口头拟任职发言,其他拟任职人员作了书面拟任职发言。

白云萍向新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依照相关规定,组织新任命人员进行了宪法宣誓。

(二)

因工作需要,会议决定接受石伟东辞去常州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石伟东兼任的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的职务也相应终止。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和秘书长高宏华及委员共38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方国强,市中级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负责人,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省纪委督导组有关人员应邀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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