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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8-09-13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于2018年5月3日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会期一天。受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白云萍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听取了市商务局局长潘冬铃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全市开发园区改革创新和转型发展情况的报告,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委主任恽东玉所作的相关情况调研报告。会议认为,经过20多年的建设和发展,我市省级以上开发园区在招引重大标杆性产业项目、推动和促进新兴产业培育、特色产业集聚以及传统产业提档升级、体制机制改革创新等方面发挥了积极作用,为全市经济社会持续健康发展作出了重要贡献。针对开发区发展过程中存在的短板不足和瓶颈制约,为进一步推动全市开发园区始终走在改革开放的最前列,在全市转型发展中充分发挥支撑和引领作用,会议建议,一是坚持规划引领,提升开发区发展格局。按照“五位一体”的发展要求,高标准做好开发区规划编制,以规划引导开发园区功能定位布局、特色产业培育以及产业结构调整,加快形成各具特色、差异化发展的新格局。全面落实“一特三提升”要求,打造开发区新的竞争发展优势,推动有条件的省级经开区升格为国家级经开区,推动开发园区争先进位、提档升级,实现可持续发展。二是坚持创新发展,推动开发区转型升级。要着力营造有利于各类创新资源和高端要素集聚的软硬环境,不断完善创新创业激励扶持政策体系,集聚创新创业领军人才,支持组建产业研发平台和产学研协同创新合作联盟,鼓励加快发展创业创新服务平台,形成产业创新集群,加快向现代产业园区和科技产业园区转型。三是坚持深化改革,激发开发区内生动力。要坚持考核导向与发展导向、用人导向相统一的原则,建立完善开发区统一协调机制、考核评价体系和激励机制,细化考核评价和动态管理,全面落实《江苏省开发区条例》的规定,依法有序向开发区下放经济管理和投资服务权限,推进园区管理、建设运营体制机制和行政审批制度改革,进一步优化人事和薪酬制度。四是坚持生态优先,推进开发区集约绿色发展。坚定不移走生态优先、绿色发展之路,按照优先保障生态空间、合理安排生活空间、集约利用生产空间的原则,坚持系统思维,突出问题导向,强调源头管控,严把项目土地能评、环评、安评和投入产出关,提高开发区低碳化、循环化、集约化发展水平。五是坚持问题导向,提高开发区可持续发展水平。加大开发区产城融合发展推进力度,以产业集聚发展、企业创新驱动、职工安居乐业为目标,高品质规划建设公共配套服务设施。支持和推动开发区建立投资主体多元化、融资渠道多样化、投资管理市场化的资产运营管理机制。加强对开发区建设阶段性目标和思路研究,科学规划时序进度,规范举债行为和程序,强化资金平衡点测算。开发区政府性投资项目计划应当纳入区级年度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依法接受人大及其常委会的监督。

(二)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民宗侨工委主任季春雷受市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委托所作的关于检查《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以下简称《条例》)实施情况的报告。会议认为,全市各级政府认真组织实施《条例》,制定和落实一系列政策举措,不断提升服务水平,维护了广大台胞投资者在常期间的合法权益,促进了常台经贸合作健康发展。为进一步深入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对台工作重要思想,认真落实中央对台工作方针政策和保护促进台胞投资法律法规,切实增强各级、各部门依法指导、管理、服务的能力,会议建议,一是要以更优环境,吸引台商安心创业。开展全市台企普查工作,实现台企基本信息部门共享,尽快摸清台企家底,精准施策,进一步完善台商服务和台胞权益保障工作机制,解决在常台胞、台企重点关注的现实问题,更好地适应服务台商台企、维护台胞合法权益的需要。二是以更大力度,推动台企转型发展。进一步加强和改进政府服务,及时把握台资发展的动态和趋势,落实好支持鼓励政策和措施,进一步拓宽常台经贸交流合作领域,优化台资产业结构,重点推进新兴产业和现代服务业等领域的合作,引导和支持现有台资企业加快转型升级和自主创新。三是以更实举措,促进常台交流交往。重点落实“惠台31条”,吸引和支持台湾青年来常就业和学习生活,深化常台经贸合作和民间基层交流交往,推动常台经济社会进一步融合发展,为推动两岸关系和平发展、推进祖国和平统一进程作出更大贡献。

(三)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陈伟斌所作的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会议认为,实施乡村振兴战略,其中一项重要任务就是改善农村人居环境,建设美丽宜居乡村。当前我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任务艰巨繁重,已成为经济社会发展突出短板,“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被列为“一号议案”,切中了问题要害,反映了农民的心声,也指出了政府工作的不足。该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客观全面、目标明确,切实可行。会议审议通过了“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处理意见的报告,决定将该报告连同审议意见及议案一并转交市政府进行办理。会议要求,下一阶段,全市农村生活污水处理工作要按照统筹安排、加快推进、建管并举、力求实效的原则,落实责任、攻坚克难,确保完成年度目标。政府有关部门要严格执行项目立项审批、招投标、工程监理等制度,确保工程质量安全、生产安全和资金安全;同时,要研究制定农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维护管理办法,建立健全运行维护管理体系和机制,确保一次建设、稳定运行、持续发挥作用。

(四)

会议审议并通过了《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常务委员会组成人员依法规范履职的规定》(以下简称《规定》),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丁建伟所作的起草说明。会议强调要进一步规范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强化制度约束,定期通报履职情况,将《规定》落到实处。

(五)

会议听取了市交通局局长沈小勇受市政府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的说明和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陈伟斌所作的关于《常州市公共汽车客运条例(草案)》审查意见的报告,并对该法规草案进行了初次审议。会议要求,法制委、法制工委会同相关部门围绕法规中的重点问题,进一步调研论证,把条例草案修改完善好,使有关规定更加科学合理、更加切合实际,提请以后的常委会会议继续审议。

(六)

会议审议并表决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人民检察院葛志军检察长提请,免去周方惠、钱雯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任命白鹤、蔡勃两位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委员,吴海军同志为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

白云萍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秘书长高宏华和委员共31人出席会议。市政府副市长方国强、李林,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葛志军,市监察委、中级人民法院负责同志,市政府有关部门的主要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主要负责同志,3名市人大代表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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