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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发布日期: 2018-03-0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要点

(2018年2月28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九次会议通过)

2018年是全面贯彻落实党的十九大精神的开局之年,是决胜高水平全面建成小康社会、实施“十三五”规划承上启下的关键之年。市人大常委会要以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坚持党的领导、人民当家作主、依法治国有机统一,紧紧围绕市委十二届五次全会的决策部署,坚持新发展理念,按照高质量发展的要求,主动担当,积极作为,依法履职,更好地服务全市改革发展大局,更有力地推动人大工作与时俱进,把市人大及其常委会建设成为全面担负起宪法法律赋予各项职责的工作机关、同人民群众保持密切联系的代表机关,为建设“强富美高”新常州作出新的贡献!

一、强化法治保障引领,在推进依法治市进程上有新成效

1.着力提高立法质量。坚持和完善“党委领导、人大主导、政府依托、各方参与”的立法工作机制,突出人大及其常委会立项主导把关、起草主导参与、问题主导协调;把握好立法审议和表决的关键环节,举办立法能力培训班,充分发挥人大代表和常委会组成人员的主体作用;健全社会各方有序参与立法的途径和方式,发挥立法专家和基层立法联系点作用,提高立法精细化精准化水平。制定公共汽车客运条例和住宅物业管理条例2部地方性法规,开展道路交通安全、轨道交通、湿地保护、文明行为促进、城乡规划条例等5个立法项目的调研,编制2019年度立法计划。

2.加强法律法规实施情况的监督。检查产品质量法、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市历史文化名城保护条例的实施情况,同时选择部分执法检查项目,结合审议开展专题询问。督查常委会“关于开展第七个五年法治宣传教育的决议”落实情况。听取和审议市人民检察院关于行政公益诉讼工作情况的报告,跟踪督查全市法院执行工作审议意见落实情况,维护群众利益,促进公平正义。

3.深化规范性文件备案审查工作。加强备案审查制度和能力建设,完善规范性文件网上报备系统,推进有重点的主动审查,增强备案审查工作实效,维护法制统一。

二、坚持正确有效监督,在服务发展大局上有新作为

4.围绕市委深化增创发展新优势、种好常州幸福树“六大行动”决策部署和“重大项目增效年”活动,综合运用法定监督方式,发挥人大监督整体优势,进一步提高监督的针对性、实效性。今年拟听取和审议市政府9个专项工作报告和计划、预算决算及审计工作报告。

5.围绕深化重点改革、产业能级跃升、城乡协调发展行动,审议市政府半年工作情况报告及计划、预算执行情况报告,建立审计查出问题整改工作长效机制,推进预算联网监督工作,开展全市开发园区改革创新、政务大数据整合应用、苏南国家自主创新示范区条例实施、苏澳合作园区建设和发展等专题调研,督促和支持政府着力提升创新力竞争力,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

6.围绕深化精美常州提升行动,全面落实年度环境报告制度,抓住“263”专项行动,河长制工作,乡村振兴战略,全国污染源普查,“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和“全面提升市区河道水环境质量”议案等重点,开展专项督查,督促和支持政府着力改善生态环境,扎实推进美丽常州建设。

7.围绕深化富民惠民共享行动、“爱常州”引领行动,聚焦学前教育、食品安全、消费者权益保护、青年创新创业等领域,突出文明城市建设、创新网格化社会治理、道路交通安全管理、阳光扶贫等方面,开展视察调研、监督检查,督促和支持政府更实举措提升市民幸福指数,更高标准展现文明水平。

8.着力推进常委会计划审查监督办法的全面实施,以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的审查监督为重点,进一步规范计划审查监督工作流程,健全和完善相关工委联动工作机制,充分发挥计划审查专家的智库作用,加强与政府及相关部门的沟通联系,督促政府及时制定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监督管理办法,提高计划草案编制的规范性和科学性,增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规范性和实效性。

三、推进科学民主决策,在行使决定权上有新进展

9.认真贯彻落实市委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实施细则的规定,突出依法、规范、执行三个关键,实行重大事项报告清单制度,建立党委、人大、政府之间的工作协调机制,社情民意反映机制,与群众利益密切相关的重大事项公示和社会听证等制度,确保常委会作出的各项决议决定符合市委要求、符合人民意愿、符合常州实际。

10.听取和审议新一轮城市总体规划修编情况并作出相关决定。建立市政府向常委会报告国有资产管理情况制度。审议决定我市与国外城市缔结友好关系。根据财政收支运行的实际情况,及时对预算进行调整,对决算进行审批。

11.坚持党管干部和人大依法任免、监督的有机结合,探索对任命人员的任后监督,强化任命人员的责任感和使命感。贯彻深化国家监察体制改革的决策部署,及时任命市监察委员会副主任和委员,依法对市监察委员会开展监督。

四、建设人民满意“代表机关”,在发挥代表作用上有新突破

12.加强与代表和群众联系。持续深入推进“五聚展风采,共育幸福树”主题活动。推动“人大代表之家”建设提档升级,充分发挥其“联系点、接待点、议事点”的功能。落实“主任接待日”制度。试点开展全国、省、市、辖市区和镇五级人大代表定时定点接待人民群众活动,推动“三联系”工作向纵深开展。

13.加强代表履职管理。制订市人大代表小组活动规则,编制保障代表依法履职的责任清单和服务清单,努力形成代表团、代表小组、人大代表融合贯通的履职工作机制。探索以代表团、代表小组为单位,组织市人大代表横向联组视察、异地视察。创新代表履职培训形式。推动全面落实代表向原选举单位报告履职情况制度,推进“代表履职管理平台”建设。

14.加强代表议案建议办理。继续选择若干事关全局和群众切身利益的建议作为重点督办建议,提高督办工作实效,让代表满意、让群众满意。各工委按照对口联系政府部门的工作机制,督办分工范围内的代表建议。完善多元督办机制,搭建人大常委会工作机构与承办单位、人大代表三方沟通协商平台,提高代表建议实际问题解决率。

五、打造全面过硬“工作机关”,在常委会自身建设上有新提升

15.深入学习贯彻党的十九大精神,紧密联系实际,在学懂弄通做实上下功夫,切实用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武装头脑、指导实践、推动工作。切实抓好常委会及机关党的建设,坚持以政治建设为统领,严守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开展“不忘初心、牢记使命”主题教育,锤炼党性,奋发进取;坚决贯彻执行中央八项规定及实施细则精神和省、市委的要求,持之以恒正风肃纪。着力完善制度规范,健全激励约束机制,努力把人大机关打造成家风正、家规严、家味浓的“代表之家”和全面过硬的“工作机关”。

16.从制度层面规范常委会组成人员的履职行为,确保正确用权、公正用权、规范用权。实行常委会会前法律学习制度和专题学习制度。实行组成人员提交书面审议意见制度。充分运用分组、联组审议形式,提高审议质量。推行项目式、清单式的审议意见,使整改和督办有方向、有依据、可跟踪。推进常委会专题询问规范化常态化。加强和改进执法检查工作,形成“全链条”监督工作体系。对有关部门工作开展评议,推动市委市政府重大决策部署落实和年度目标任务完成。

17.深入开展理论研究和调查研究,探索人大智库建设,努力提升研究水平。加强人大宣传,拓展宣传广度和深度,充分展示代表新风采,传播人大好声音。密切与辖市、区和镇、街道人大的联系,加强工作指导,上下协同联动,增强全市人大工作整体合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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