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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1-0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初步方案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

(2018年10月17日市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六次会议通过)

——2018年10月31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主任   恽东玉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财政经济委员会对市计划主管部门提出的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初步方案进行了初审,现就初审情况和意见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今年以来,受宏观经济形势和政策环境变化的影响,市级政府投资项目建设进度整体放缓,人代会批准的政府投资计划执行进度明显滞后。市发改委按照市政府确定的保民生、保重点、保续建、保已开工项目的原则,会同有关部门与项目建设主管部门经过多次会商,向市人大常委会提出了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初步方案。方案将计划内项目按照保留项目、调整项目、预备项目、缓建项目进行分类,其中城建投资拟调整项目33个(含调整投资额、转为预备项目和缓建项目,下同),压降年度投资19.97亿元,比原计划减少30%;交通投资拟调整项目8个,压降年度投资9.41亿元,比原计划减少12.5%;水利投资拟调整项目4个,压降年度投资11.38亿元,比原计划减少37.7%。旧城改造项目由14个调整为1个,年度投资计划由54.12亿元调整为1.7亿元;保障房安居工程项目由12个调整为2个,除北郊中学周边地块和常林机械周边棚户区改造两个项目外,其余项目均调整为缓建项目。

同时,方案建议将“黑臭河道整治工程――市区水体治理及排水系统效能提升”项目年度投资额由1000万元增加到4754万元,将江边污水处理厂四期工程项目年度投资额由5000万元增加到19220万元,将广化桥绿地公共停车场项目总投资由1793万元增加到2962.74万元;建议社会事业补贴项目中增加总投资为5992万元的动物卫生处理中心项目(金坛),在2018年政府债券中补充安排2000万元建设资金。

二、对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初步方案的初审意见

财政经济委员会认为,今年以来市政府制定出台《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明确相关部门职责,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整体统筹,有利于规范政府投资项目的决策程序和管理行为,控制政府债务规模,十分必要,应当予以肯定。提出的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初步方案,顺应了财政金融政策的调整以及经济形势的变化,体现了实事求是的态度和有保有压的原则,是符合实际的,也是必要的,符合《监督法》以及常委会《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监督办法》的规定。

财政经济委员会审查发现,广化桥绿地公共停车场项目存在前期论证不够深入、项目概算不够精准、追加投资幅度过大等问题,有必要对项目计划调整方案作进一步的调研和论证。

预审会议后,城乡建设局根据委员和专家的建议,组织有关部门、设计单位和相关专家对实施方案、技术方案重新进行了论证和优化,将项目总投资调整为2360万元,并向财政经济委员会作出了书面情况说明。

财政经济委员会建议本次常委会会议批准市政府提出的2018年市级政府投资计划调整方案。

三、意见和建议

结合调研和预审、初审情况,财政经济委员会就2018年政府投资计划调整和2019年计划编制工作提出如下建议:

一是要全面落实《常州市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的各项规定和要求,认真排查政府投资项目建设和管理中存在的薄弱环节,强化对政府投资项目建设的整体统筹和计划管理,坚持量入为出、无评审不立项的原则,规范政府投资行为,控制政府投资规模,防范政府债务风险,从严控制概算,努力压减支出,提高项目决策与管理的法制化、规范化水平。

二是要认真做好2019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编制工作,加强对宏观形势的判断分析以及政策的理解把握,强化计划编制相关各项前期工作,充分考虑财政家底、可用财力以及存量债务情况,进一步做实政府投资项目的可行性方案,提高计划编制的科学性、预见性、精准性以及计划执行的严肃性。未落实资金来源或者未明确资金筹措方式的,不得纳入政府投资项目年度计划。

三是要加强对国家棚户区改造等相关政策的研究,密切关注住建部老旧小区改造试点城市的政策举措,积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本参与老旧小区改造,在法律法规允许的框架内适当放宽限制性条件,多渠道筹措资金,加快推进老小区、城中村和城市低洼地区改造,满足人民群众迫切希望改善居住环境的期盼。

四是要加强对政府投资项目的跟踪审计监督,采取积极措施强化市级政府投资项目竣工验收工作,组织对近年来已经建成、尚未办理竣工手续的政府投资项目进行专项清理,及时办理竣工验收和审计决算手续,妥善处理历史遗留问题,提高政府投资项目竣工决算的及时性和规范性,确保国有资产的安全和完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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