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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启动《江苏省旅游条例》 执法检查
发布日期: 2018-07-24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近日,市人大常委会成立《江苏省旅游条例》(以下简称《条例》)执法检查组,对我市贯彻实施《条例》情况进行执法检查。

7月19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执法检查组组长蒋自平带领执法检查组对天目湖景区游客中心、旅游警察、旅游派驻法庭、南山风情小镇、东方盐湖城、广电大陆旅行社、金陵明都大饭店等进行现场检查。检查内容主要围绕对《条例》的宣传和贯彻、旅游各方权益维护、旅游资源的保护开发、旅游规划编制、旅游产业促进、公共服务、经营服务等方面展开。检查过程中,还专门召开座谈会,了解旅游企业在发展中遇到的困难,征求在《条例》贯彻实施过程中存在的问题以及相关意见建议。

自《条例》实施以来,我市各级政府、旅游部门和各类旅游企业加大宣传和培训,依法强化管理,较好维护了旅游市场秩序,促进了我市旅游业健康发展。上半年,我市共接待游客3565万人次,实现旅游总收入535亿元,分别同比增长8.6%和14.6%,实现了“时间过半、任务过半”。成绩的取得,离不开《条例》等上位法提供的坚强法制保障。在执法检查过程中,也发现一些问题,如完善统一的旅游综合管理体系亟待建立,《条例》有关条款还需进一步明确,低价旅游链需从源头上加以规范等。

据悉,8月上旬,省人大常委会执法检查组将来我市开展《条例》执法检查,市人大常委会将积极配合,督促我市政府及相关部门继续加大宣传、学习、贯彻、落实《条例》的力度,促进我市旅游在推进“两聚一高”、打造旅游明星城市上获得更高质量的发展。

(来源:环资城建工委 作者:储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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