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请选择颜色:
关于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0-1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年9月30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三次主任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民族宗教侨务工作委员会主任 季春雷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按照常委会年度工作安排,7月上旬,在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带领下,我委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人大代表对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情况进行专题调研,召开了由市民宗、教育、公安等10个相关部门和溧阳市、金坛、新北、天宁区民宗局负责人参加的座谈会,并赴武进、钟楼区采用实地察看、听取汇报、召开座谈会等方式进行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我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取得的主要成效

常州是少数民族散杂居地区,截止今年6月底,全市共有少数民族人口6.85万人。其中,少数民族户籍人口1.96万人,占全市户籍人口的0.52%;少数民族流动人口4.89万人,占全市流动人口的2.87%,全市共有穆斯林人数8251人,其中常住穆斯林人数3336人,流动穆斯林人数4915人;现有常州和金坛清真寺各1处,西藏民族中学1所,回民聚居村、组各1 个;有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5处,悬挂清真标志牌的饮食网点63处,清真拉面店500多家。近几年来,市政府及相关职能部门认真贯彻落实中央、省民族工作会议精神,紧紧围绕各民族“共同团结奋斗、共同繁荣发展”主题,依法管理城市民族事务,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维护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促进各民族的交往交流交融,不断巩固平等、团结、互助、和谐的社会主义民族关系。

(一)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体系逐步健全。一是市和各辖市区成立了民族工作领导小组,全市各镇、街道都配备了民宗助理,许多村和社区建立了民宗信息员制度,形成了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二是去年市政府办公室出台了《关于加强全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实施意见》,明确了19个部门的职责和分工,推动了少数民族服务管理目标任务的落实。三是市民宗局挑选了20多名在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中有威望的民宗人士为联络员,发挥他们提供流动人口信息、调解处理矛盾纠纷和维护社会稳定的作用。

(二)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基础日益牢固。一是依托城市社区网格化管理平台,发挥社工、社区民警、民宗信息员的作用,实现了少数民族人口信息采集跟踪、走访慰问、信访接待、计生服务、帮扶救助、突发事件应急处理的经常化、制度化。二是利用横幅、宣传版面、电子屏,广泛宣传党的民族政策、民族基本知识,弘扬优秀民族文化,营造各民族团结进步、包容共济、和谐稳定的社区生活环境。三是依托社区“少数民族之家”、“少数民族服务站”、“道德讲堂”,开展以“民族团结一家亲”为主题的法治宣讲、文化娱乐、交流联谊、读书培训等活动,让少数民族群众参与和融入社区生活。如钟楼区把民族工作融入社区工作的各个方面,打造了陈渡新苑、双桂坊等一批民族工作特色社区。

(三)民族团结进步宣传创建活动有效开展。一是利用民族团结宣传月,充分发挥传统媒体和新兴媒体的作用,集中宣传民族政策、法律法规,宣传民族团结模范个人和自主创业先进典型。二是开展民族宣传工作进机关、学校、进社区、进企业活动,建设了一批民族团结进步宣传教育基地,举办了多期民族宗教干部和少数民族干部培训班、报告会。三是按照上级部署和要求,开展民族团结进步示范点创建活动,涌现了河海街道兰翔社区、常州天虹纺织有限公司、武进城西回民村等一批全国、全省民族团结进步先进集体。

(四)少数民族群众合法权益得到切实保护。一是对符合条件的清真网点发放统一制作的清真标志牌,纳入长效管理,积极争取省、市专项资金支持清真食品基本供应点和网点改造,落实申领营业执照优惠政策。二是从2015年起,按照省有关文件精神,我市对回族等10个有清真饮食习惯的少数民族居民发放每人每月15元的清真食品补贴。三是市、各辖市区民宗局加强与教育部门的协调,为有清真饮食习俗的1000多名穆斯林子女解决就近入学问题。四是出台了《常州市少数民族全面实现小康三年行动计划(2018-2020年)》,按照精准扶贫的要求,全市确定了48名扶贫对象,从政策、资金、项目上予以扶持,确保全面小康路上少数民族群众一个都不少。

(五)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不断加强。公安部门在做好人口信息登记、采集的基础上,加强对重点人口的摸排、管理和网络舆情监管工作;人社部门采用技能培训、职业介绍、就业援助、创业扶持等措施,帮助近2万名水族群众创业就业;市司法局在丁堰街道设立水族调解工作室,聘请了3名水族调解员,成功调处各类矛盾纠纷200多件,涉及700多人,促进水族群众与当地人和睦相处;市卫计委切实做好少数民族育龄妇女信息登记工作,落实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公共卫生均等化工作。金坛、新北区建立了民宗、公安、卫计、城管等部门参与的协调联动机制,武进区与贵州三都县建立了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流入和流出地“两头”对接机制,在加强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中发挥了重要作用。

二、我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存在的主要问题

近几年来,我市少数民族群众服务工作虽然取得了一定成绩,但从中央、省对城市民族工作的要求和少数民族群众的需求来看,还存在许多困难和问题:

(一)对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的认识有待提高。一些地方和有关部门对流动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认识上存在偏差,对涉及少数民族群众的矛盾纠纷“不愿管、不敢管、不会管”,对来常经商务工的少数民族群众不同程度地存在“堵、撵、挤”现象。一些执法人员对党和国家的民族政策、少数民族风俗禁忌不了解,有的说错话引发争端,有的由于执法行为过于简单粗暴,伤害了少数民族群众感情,有的部门在处理涉及少数民族的矛盾纠纷时有“花钱买平安”现象。

(二)清真食品供应点和清真网点布局还不尽合理。由于我市有清真饮食习惯的人数不多,全市清真食品生产企业、基本供应点较少,且全市20家大型外资超市没有一家设立清真食品专柜,清真饭店和清真牛羊肉供应点主要集中在常州清真寺附近,布局不尽合理。在全市旅游事业快速发展和“一带一路”商务团队增加的形势下,我市清真食品供应网点布局需尽快调整。

(三)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就学难问题依然存在。外来水族群众代表反映,他们来常务工,最关心的是子女上学问题,但因不符合我市教育部门规定的入学条件,他们的子女难以在当地入学和不能转学。如我市入学矛盾最突出的武进区,每年有300-500个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子女要入学,但一年仅能解决几十个,绝大部分都得不到解决。

此外,我市还存在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登记不全、部门信息不共享,服务管理网络不够健全、社区民族工作开展不平衡,一些地方少数民族家庭脱贫任务较重等困难和问题。

三、加强和改进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几点建议

各级政府和有关职能部门要按照中央民族工作会议提出的“让城市更好接纳少数民族群众,让少数民族群众更好融入城市”的要求,进一步解放思想,更新观念,增强政治意识、大局意识、责任意识,加强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创造各族群众共居、共学、共事、共乐的社会条件。

(一)加大宣传力度,深入持久开展民族团结进步教育创建活动。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充分利用各种宣传媒体和宣传阵地,多层次、多渠道、多样化开展民族理论、民族政策、民族法规、民族基本知识的宣传教育活动,增强全社会对“二个共同”、“三个离不开”、“四个认同”内涵的认识和理解,积极培育中华民族共同体意识。要发挥各级党校、行政学院主阵地作用,以领导干部、执法人员、民宗干部为重点,抓好党的民族理论政策和法规的教育培训,提高他们对做好民族工作重要性的认识,正确看待和认识经济社会发展和城市化进程中的各民族跨区域大流动这一社会现象及趋势,严格按照民族政策和法规,依法管理城市民族事务。要在少数民族较多的社区、企业、宗教场所,开展多种形式的民族法规宣传教育,引导流入城市的少数民族群众自觉遵守法律法规和城市管理规定,依法从事生产经营活动,维护自身合法权益。要广泛开展民族团结进步创建进机关、学校、社区、企业、宗教场所活动,大力宣传民族团结进步创建活动模范典型,发挥典型示范引领作用,带动宣传教育和创建活动向纵深发展,形成全社会共同参与民族团结进步事业的浓厚氛围。

(二)突出工作重点,切实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各级政府和有关部门要认真贯彻省民委《关于推进全省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体系建设的通知》精神,以保障各民族合法权益为核心,以做好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服务管理工作为重点,以推动建立相互嵌入的社会结构和社区环境为抓手,推进城市民族工作制度化、规范化、精细化,切实加强各民族交往交流交融。要在加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信息采集、登记,建立台账、更新完善数据库和实现部门信息互通共享的基础上,对全市少数民族流动人口现状、趋势、结构、需求等情况进行调查、分析、研判,使我市制定的措施、提供的服务更科学、更精准;要把着力点放在社区,依托社区“民族之家”、“流动人口服务站”社区服务中心等平台为少数民族流动人口提供常态化的窗口式服务,组织开展各类文体、节庆等活动,少数民族较多的重点社区,可结合自身实际编印服务手册,发放给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各级政府相关部门要按照各自的分工任务,进一步细化工作内容,坚持问题导向,着力解决本地区、本部门涉及少数民族流动人口切身利益的问题,在生产经营、就业培训、劳动保障、法律援助、医疗卫生、子女就学等方面给予帮助,提供均等化的公共服务,让他们在生产经营和生活中得到更多的便利和实惠,使他们更好地融入城市生活。

(三)完善体制机制,不断提高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水平。各级政府要把民族工作摆上重要议事日程,坚持从政治上把握民族关系、看待民族问题,进一步健全少数民族群众服务管理工作的体制机制,按照“主体在辖区、延伸到街道、落实在社区”的要求,完善市、区、镇(街道)和村(社区)四级城市民族工作网络,形成党委领导、政府负责、有关部门协同配合、全社会通力合作的民族工作格局。要健全民宗工作领导小组会议制度,定期或不定期听取成员单位的情况汇报,协调解决少数民族群众关心的流动人口子女就学、清真食品网点布局、民族产业项目扶持、困难家庭脱贫帮扶等问题,保障好少数民族群众的合法权益。要建立流入流出地“两头”对接机制,加强与少数民族流动人口较多流出地的沟通联系,通过签订协作协议,共同加强对流动人口的服务和管理,协调解决流动少数民族群众子女就学难等问题。要探索建立辖市区相关部门与镇(街道)联合执法机制,妥善处置涉及民族因素的矛盾纠纷,坚决杜绝和纠正不尊重少数民族宗教信仰和风俗习惯,违反民族政策、伤害民族感情的事件发生。同时要加强网络舆情监管,应对网络化挑战,更好地维护民族团结和社会稳定。

【打印此页】 【关闭窗口】 【返回顶部】

主办单位:江苏省常州市人大 苏ICP备11203853号
地址:江苏省常州市新北区龙城大道1280号 邮编:213022
建议使用IE8.0版本或以上 最佳分辨率1024*76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