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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督办工作的报告
发布日期: 2018-11-0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督办工作的报告

——2018年10月31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三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环资城建工委主任  陈伟斌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市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期间,陈伟斌等23名代表联名提出了“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大会主席团确定,将其交由市人大常委会在闭会后进行审议。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决定,在市人大常委会统一领导下,我工委把对该议案的督办作为今年工作的重点,加大议案办理的督查力度,注重议案办理的实效,积极推动了议案办理的各项工作。现将该议案的督办情况汇报如下:

一、议案督办工作情况

3月,我工委在常委会领导的带领下,对我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情况开展了全面调研,并在此基础上向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次会议提交了《关于“因地制宜推广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面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议案”处理意见》,处理意见客观分析了我市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的现状和存在问题,提出了议案办理的工作目标:一是2018年实现全市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80%以上;二是2020年实现全市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覆盖率达到90%以上,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规划发展村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全覆盖;三是2020年已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运行率达到90%以上。同时提出了议案办理的建议措施:一是加强组织领导,一体化推进治理项目建设;二是强化运维管理,确保建成设施的有效运转;三是加大宣传力度,建立全民支持的工作基础。常委会审议认为,该处理意见切合我市实际,突出问题导向,具有较强的针对性和可操作性,决定审议通过并交由市政府办理。

在政府办理议案的过程中,我工委积极跟进,多次专程或结合审议市政府年度环境状况和环境保护目标完成情况暨“263”专项行动开展情况,赴市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辖市(区)进行现场督查和听取汇报,全面了解议案办理的组织工作和办理进程,重点围绕各辖市(区)的工作计划、保障措施、建设模式、运维管理模式、对已建设施运行效率的评估和整改情况等直接影响议案办理实效的具体问题逐项摸排,掌握情况。为强化议案办理的实效性,常委会研究决定,在审议市政府议案办理情况报告的同时开展专题询问,据此我委根据督查调研情况精心做好了专题询问的问题排查、组织协调等准备工作。10月25日,在常委会副主任白云萍、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的带领下,组织部分常委会委员和市人大代表对议案办理情况进行了现场督察,实地察看了孟河镇通江村盛家村、洛阳镇岑村张家坝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建设运行情况。

二、议案办理进展情况

市政府高度重视该议案的办理工作,通过相关职能部门和各辖市(区)的共同努力,目前,议案办理工作进展情况良好,取得了初步的成效,主要表现在:

(一)目标任务明确可行。建立了市城乡建设局牵头推进,各辖市(区)组织实施的县域统筹机制。按照总体目标要求和2018年底前覆盖率达80%以上的阶段性任务,各辖市(区)编制完成了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专项规划和建设计划,对照议案目标,各地政府还自加压力:除规划发展村外,武进、溧阳太湖流域一、二级保护区内所有自然村将实现全覆盖;新北区结合国考省考水质断面达标和黑臭水体整治,计划开展14个行政村片区的一般自然村生活污水收集与治理;天宁区提出规划发展村基本全覆盖。在建设计划实施过程中,由分管市(区)长统一领导,职能部门和镇(街道)、村各司其职,统筹推进,定期召开推进会或工作例会,督查工作进程,解决项目推进中的困难和矛盾,确保项目建设进度。目前,在完成大量项目前期工作后,各辖市(区)的建设工作已全面展开。

(二)组织实施统一有序。各辖市(区)按照“统一规划、统一建设、统一管理、统一运维”的要求和“能集中则集中、宜分散则分散”的原则,结合地区特点开展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作。溧阳市招标确定中国建筑股份有限公司牵头联合体作为中标社会资本方,采取PPP模式统一实施村庄生活污水综合治理工作;金坛区明确由常州江东环境科技有限公司采取总承包模式,负责全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统一建设和运营;武进区招标确定北京久安-江苏大禹水务-深圳市金信安联合体为中标社会资本方,中标社会资本方与政府方出资代表按照9:1的出资比例组建项目公司,采取PPP模式和BOT(建设-运营-移交)运作方式,负责全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工程的融资、设计、建设和运营维护;新北区由政府出资设立国有独资企业常州新美水务有限公司,采取特许经营模式,承担全区村庄生活污水处理项目全寿命周期的建设和运维管理工作;郑陆镇和邹区镇分别是天宁区和钟楼区唯一拥有农村人口的乡镇,两镇在区政府的领导和职能部门的指导下,统筹实施建设与管理工作。在落实建设方主体责任的同时,政府和部门采取多种措施加强监管,确保建设和运维质量。

(三)已建设施落实排查整改。市建设局会同市“263”办公室,委托第三方技术评估单位对全市2017年前已建的956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现状进行了初步排查和技术评估,其中存在问题甚至停运的设施达到436处,占比45.6%。评估结果已通报各辖市(区)政府,并要求各地制定整改方案。目前,各辖市(区)正落实相关工作,整改后达标的设施将移交运维单位统一运营管理,不具备整改价值的设施将列入重建计划。

三、进一步办好议案的相关建议

在各级政府和相关职能部门的共同努力下,议案办理在工作机制的建立、建管模式的确立、设施覆盖率和运行率的提高等方面已经取得了初步成效,然而,面对面广量大的建设任务和如何确保建设质量、运行效果等实际问题,议案办理还有大量工作要做。为此,我工委提出以下建议:

(一)进一步加强污水收集管网的工程建设质量。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基本由收集管网和处理装置两部分组成,处理装置都是厂家定型产品,工艺成熟,质量有保障,而收集管网许多是由各乡镇分散负责建设,大都是施工外包,且属于隐蔽工程,必须处理好当前工程点散量大而质量监督人员少的矛盾,凝聚政府部门、工程监理、运维单位三方合力,加强管网施工的监管和验收工作,避免今后因管网破损渗漏导致污水收集和处理效率下降。要优化方案设计,在尽可能减少对村民房屋设施影响的同时确保“三水”收集。要细化工程措施,缩短道路开挖时间并及时修复,减小对村民出行的影响。要强化为民意识,把项目建设作为重要的民生工程,把好事办好,而不能仅仅把它当成完成任务指标,尤其不能出现雨季污水倒灌溢流等污染周边河塘的现象。

(二)进一步加强处理设施的后期运维管理工作。一方面,对评估结果不能正常运行的已建设施要制订科学合理的整改方案,确保整改后的运行效果,纳入统一的运维管理;另一方面,对于新建设施的运行也要加强监管,建设在线监测平台,定期开展第三方评估。对于隔油栅的清理,污水管道的疏浚等应落实责任人定期维护。对于天宁、钟楼和经开区等几个由乡镇自行组织项目建设的地区,在质保期后选好运维模式和单位是保障运行的关键,也应参照其它地区一样采用招标方式选取专业化运维单位。环保部门要加强出水水质监测,在保证设施运行率的基础上还要保证处理效果。

(三)进一步提升农村生活污水处理的整体覆盖率。除规划发展村外,农村还有数量更多的一般自然村,他们对于提升农村水环境也起着至关重要的作用,目前,多地已经在确保规划发展村的基础上进行了扩面,这一做法值得推广。建议各辖市(区)在完成议案任务后总结建设经验,继续加大投入,力争首先实现规划发展村全覆盖,进而结合发展规划、人口数量、地方财力等因素,逐步扩大覆盖面。通过农业面源污染、畜禽养殖污染、生活污染等多重治理,彻底改善农村水环境,为实现乡村振兴打好基础。

(四)进一步加大对村庄生活污水处理的扶持力度。在调研时我们了解到,目前我市的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的运行成本还比较高,特别是用电都是按照工业用电价格计量收费,电费占了很大的成本比重。村庄生活污水治理与农业农村发展工作相关,是实施乡村振兴战略的重要举措,建议市政府加快研究制定政策,让村庄生活污水处理设施用电能够享受农业生产用电或居民生活用电价格,鼓励和支持这项工作能够持续深入地良性开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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