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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计划审查工作实现五个方面新的突破
发布日期: 2018-02-0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高度重视计划审查监督工作的制度建设、队伍建设和业务建设,刚刚过去的一年,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取得了积极的成效,实现了五个方面新的突破。

一是首次制定出台常委会计划审查监督办法,解决了计划审查监督工作长期以来存在的没有上位法支撑、没有法律依据和操作规程的问题,为计划审查监督工作实现督之有据、督之有道、督之有效的目标奠定了坚实的基础。

二是首次按照“三审制”操作流程,比较规范地组织实施了计划执行情况的调研,以及计划草案的预审和初审工作。发改委首次单独编制计划草案,建设、交通、水利、房管、统计等部门首次列席集中预审会议;财经委按照规定认真组织了初步审查,并以正式文件向发改委反馈了初步审查意见;发改委及时向市政府主要领导和分管领导汇报了财经委的初审情况,对初审意见中提出的四个方面的问题、五个方面的建议进行认真的研究,并在规定时间内向财经委书面报告了对初审意见的研究处理情况。

三是首次建立了常委会计划审查专家咨询制度,成立了计划审查专家队伍,出台了相应的工作制度、工作规定和专家履行职责积分制评价办法。在人代会前组织的会前调研以及集中预审的过程中,专家们提出了许多有价值的、建设性的意见和建议,得到了政府和相关部门积极的采纳,部分专家建议已经转化为人代会期间的代表建议,目前正在向市政府有关部门交办之中。

四是常委会首次组织对下一年度拟新建的政府重大投资项目进行了专题调研,形成了调研报告,并向主任会议报告了调研情况。常委会内部确立了全局一盘棋的理念,常委会所有主任亲自挂帅,分工负责,相关工委配合行动,针对政府重大投资项目组成专题调研组,形成了比较科学、合理的联动工作机制。

五是财经委首次在人代会期间组织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的审查,并向主席团提交了审查结果的报告。为了保证人代会审查质量,财经委建立了计划审查监督联络员制度,大会筹备组成立了计划预算工作小组,负责在人代会期间收集、整理和汇总各代表小组对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的审议意见。大会期间共收集到44条比较有价值的审议意见,计划预算审查组对这些意见进行了全面的梳理,并在财经委第二次会议上作了审议情况的说明,财经委关于计划报告和计划草案审查结果的报告中,也充分采纳和吸收了代表的审议意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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