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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项目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7-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项目落实情况的调研报告

——2018年6月22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九次主任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委主任  蔡建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

新预算法颁布后,市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每年听取市财政部门关于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项目落实情况报告,对于提高支出预算执行率、规范专项资金管理、提升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等起到了积极作用。这项工作符合中共中央办公厅印发的关于人大预算审查监督重点指导意见有关“应当听取和审议政府关于重点支出预算和政策专项工作报告”的要求。5月2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李小平带领预算工委围绕2018年市级一般公共预算重点支出项目落实情况进行调研,听取了市财政局关于总体落实情况的介绍,并对农工办管理的城乡一体化、发改委管理的重点特色镇、经信委管理的“三位一体”和节能及循环经济、环保局管理的生态绿城建设专项资金的具体落实情况进行了专题调研。现将有关情况报告如下:

一、基本情况

(一)总体情况

年初人代会批准的2018年度市级预算草案,列出市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重点项目114项,项目总预算合计47.7亿元,其中,需要分配落实的重点支出项目50个,预算合计27.52亿元。据财政部门反映,截至4月底,50项重点专项项目中,已落实39项,预算合计19.42亿元,占需落实项目预算70.57%;有11个专项项目,预算合计8.1亿元,除农业支出落实进度77%外,其余落实进度不理想。其中:科技、旅游、小微企业扶持、商务专项仅拨付了工作经费;环保、文化产业引导、金凤凰人才引进尚未落实。

从调研中了解到,市财政部门及相关部门积极采取措施,改进专项项目资金管理,出台了多个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强化制度保障;搭建“三农”项目管理平台,制定配套操作规范,实现支农项目标准化线上线下统一管理;对年初人代会审议期间,尚未落实到部门和具体项目的重点专项项目资金预算,及早分解项目,督促分配下达,强化进度考核,加快推进落实。

(二)四个部门管理的专项资金预算落实情况

农工办、发改、经信、环保四个部门也围绕各自管理的专项资金,认真研究确定专项资金的具体使用方向和使用方案,积级组织项目申报。

1.经信委等部门管理的“三位一体”专项资金,预算2.52亿元,明确了资金使用11个分类预算,5月3日发出了第一批智能制造提升类项目申报,打算尽早开展第二批申报。节能及循环经济专项,预算1170万元,3月份出台申报指南,项目已申报结束。

2.农工办管理的美丽乡村建设专项资金,预算900万元,其中600万元已落实到项目,300万元用于全域美丽乡村规划补助;扶贫开发专项资金,预算500万元,4月27日发出申报指南;村级集体经济发展专项资金,预算950万元,6月初发出申报指南;农工办出台了扶贫开发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和专项资金使用管理内部操作办法,组织回头看,评价绩效,规范管理。

3.市环保局等部门管理的生态绿城建设专项资金,预算3000万元,对上年生态绿城建设优秀项目以奖代补,去年12月启动项目申报,3月明确了奖补项目。以规范性文件形式出台《常州市生态绿城建设项目奖励资金管理暂行办法》。

4.市发改委管理的重点特色镇建设专项资金,4月明确预算800万元,拟于6月组织申报。在原有中心镇建设项目和资金试行办法基础上修订完善,制定了重点特色镇建设项目和资金使用管理办法。

二、存在问题

从调研情况看,重点专项项目资金预算落实及管理还存在以下问题:

(一)对预算落实的时限规定认识不到位。预算法规定,报送各级人民代表大会审查和批准的预算草案应当细化。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明确:“对不能在市人民代表大会举行会议审查批准预算时落实到部门及具体项目的重点专项项目资金预算,市政府应当在当年四月三十日前落实完毕”。一些部门实际落实不够理想,尤其是产业类引导扶持资金落实进度偏慢。例如,“三位一体”促进制造业发展专项、科技项目、文化产业引导、旅游发展引导、环保等专项资金。个别专项连续三年在4月30日前未分配。又如:审计反映截止2017年9月底,仍有56901万元当年预算资金未落实到部门和单位;2017年度市财政下拨的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截止2018年4月份,1693.67万元还滞留在辖市(区)财政账上,占当年度市级预算1890万元的89.61%。

(二)代编预算分配不及时。年初没有落实到具体执行部门的本级代编预算,分配到部门不及时,造成项目组织申报的延期。例如:发改委主管的重点特色镇建设资金,人代会1月10日批准预算,4月13日才明确该专项预算金额,部门拟于6月10日前发布申报指南。

(三)一些支出政策和资金管理制度需要完善修订。例如,城乡一体化专项资金,管理办法规定的使用方向和范围较为宽泛,支持对象多,在资金定位、使用方向、支持重点等方面应进一步优化。又如,2007年制定的节能及发展循环经济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已不适应当前节能降耗工作新形势新要求,申报项目明显减少,应抓紧修订。

三、建议

(一)加大专项资金预算落实工作的推进力度,加快预算落实到具体项目的进度。重点专项支出预算体现了对全市中心工作和重点工作的服务支持,预算的落实进度,影响到政策发挥作用的时效性。要加大重点专项预算落实的工作推进,纳入政府督查体系,加强考核。对重点专项资金实行分类管理,对年度结束后才兑现的奖补类资金可在下一年度预算中安排,对支持引导类专项资金要加快推进落实,争取早投入早见效。进一步优化资金分配流程,落实专项资金部门主管责任,完善考核机制,更好地发挥专项资金引导作用,聚焦推动经济社会高质量发展。

(二)强化跟踪问效,加强绩效评价。加强专项资金预算落实的全过程管理,持续跟踪问效,资金下拨后要持续跟踪,一追到底,保证资金落地,防止截留和滞留。加强绩效评价,不断提升绩效评价水平,加大绩效考评结果运用,评价结果要与预算安排、预算调整和政策调整挂钩,对低效无效资金一律削减,对长期沉淀资金依规定程序一律收回,统筹用于急需支持的领域。

(三)落实中央关于“逐步改变先确定各领域支出总额再安排具体项目的做法”的要求,从源头抓起,完善项目支出预算管理模式,推进项目库建设,建立管理精准有效的项目管理体系,改进重点专项项目资金预算编制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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