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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2017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
发布日期: 2018-07-02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关于2017年本级决算草案的初步审查结果报告

(2018年6月14日市十六届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第五次会议通过)

——2018年6月26日在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一次会议上

常州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副主任委员、常州市人大常委会预算工作委员会主任  蔡建兴


主任、各位副主任、秘书长、各位委员:

根据《预算法》和《市人大常委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市人大财政经济委员会对2017年本级决算草案进行了初步审查,之前预算工委组织了预先审查,经财政经济委员会全体会议研究,提出如下初步审查意见,供审议时参考。

一、基本情况

(一)一般公共预算决算

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收入完成518.8亿元,较上年增长8%。2017年全市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551.55亿元,完成预算92.26%,比上年增长8.55%。

2017年市本级决算中收入合计429.88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收入40.07亿元;2017年市本级决算中支出合计412.39亿元,其中市本级一般公共预算支出完成129.82亿元,完成预算88.13%,结转下年支出17.49亿元。

(二)政府性基金决算

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收入完成161.14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收入146.36亿元。2017年市本级政府性基金支出完成200.41亿元,其中国有土地使用权出让支出180.32亿元。

(三)国有资本经营决算

2017年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收入完成2.47亿元,市本级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支出完成1.72亿元。

(四)社会保险基金决算

2017年市级社会保险费收入128.44亿元,加上年结转、下级上缴收入、财政补贴收入,完成社会保险基金总收入225.94亿元。社会保险基金支出148.39亿元,年终结转77.56亿元。

审查情况表明,2017年预算执行总体保持平稳态势。市政府及财税部门认真执行市人大批准的财政预算,以稳增长、促改革、调结构、惠民生、防风险各项工作为抓手,着力培育财源、有序推进财税改革;民生实事等重点支出得到有效保障;预决算信息公开全面推进;加强专项资金绩效评价;财政部门配合人大预算联网监督机制初步形成,实现预算支出进度实时查询;做好地方债务置换和政府债券还本付息工作,地方政府债务管理得到加强。财经委认为,2017年本级决算草案报告全面反映了预算执行结果。财经委建议常委会批准2017年本级决算草案。

今年,市审计部门重点审计了全口径预算执行及决算草案、市地税局征管情况、部门预算执行情况,对现代服务业发展专项资金开展审计调查,完成了年初市人大财经委确定的农业生态补偿专项资金预算执行情况审计。坚持问题导向,讲事实、重依据,客观公正地披露审计查出问题,提出的相关意见建议针对性、可行性强,对进一步规范预算管理将起到重要作用。

二、存在问题

本级预算收支执行及决算草案编制还存在一些突出问题需要引起高度重视:

(一)决算编制质量有待提高。对照《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关于本级预算审查监督的规定》要求,决算草案编制不够完善,决算草案报告对支出政策实施情况和重点支出、重大投资项目资金使用情况,经批准举借债务的规模、结构、使用、偿还等情况披露不够清晰详实,预算调整、变更情况的说明不够详细、严谨。一些预算单位存在“重预算、轻决算”思想,决算编制严肃性有待进一步强化,账表不符、会计核算科目不统一等现象依然存在;一些部门预决算差异较大,个别部门追加预算金额大大超过年初部门预算金额。

(二)预算执行不够规范。一般公共预算执行存在部分预算收入未及时入库、部分专项资金未及时分配下达、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下达不及时问题。政府性基金预算执行中存在部分土地出让金收入未及时入库问题。国有资本经营预算执行中存在政府基金财务管理不够规范、部分国有资本经营收益未及时入库、国有资本收益未上缴财政问题。社会保险基金预算执行中存在就业专项资金年初预算编制不规范、社保基金预算编制不完整问题。部门预算执行中,少数部门存在无预算、超预算支出问题;一些部门未将结余资金编入年初预算;未严格执行政府采购制度行为仍有发生。

(三)专项资金预算管理不够到位。个别专项资金预算执行监管缺位,一些项目存在报大建小、补贴标准不合理等现象,如社区配套服务建设专项资金在补助方式、补助标准、跟踪管理方面存在缺陷,造成部分财政资金难以收回。部分专项资金实际执行中定位不清,如中心镇建设专项资金。有些专项资金使用不规范,拨付使用有延迟、少拨、滞留等情况发生,未做到专款专用单独核算,违背专项资金设立初衷,如2017年市级水稻田生态补偿资金存在迟晚拨付现象,部分镇(街道)少拨、滞留以前年度专项资金,将农业生态补偿资金与其他资金统筹混合使用。专项资金预算执行不严肃,未发挥应有的政策效果,如现代服务业专项资金当年预算大部分未落实到位被财政部门年底收回。部分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对项目申报、扶持重点、资金拨付方式、后续跟踪等重点内容规定不严格不够详实。

(四)市级事业单位对外投资监管机制不够完善。事业单位对外投资资产管理与投资收益管理存在脱节,市级国有资本投资收益管理办法对事业单位对外投资刚性约束还需进一步强化,收益主要用于弥补部门下属事业单位经费不足。缺乏统一管理机制,事业单位对外投资企业自身管理考核机制尚不健全。

三、建议

(一)进一步提升“四本”预决算编制科学化、规范化水平。改进决算报告和草案编报工作,更好体现依法审查预决算重点的要求,完善政府性基金决算编报,进一步细化报告内容,充实有关情况说明。全面实施全过程预算绩效管理,决算要反映重点专项项目资金使用绩效与政策实施效果情况,将绩效评价结果和审计结果作为完善政策、预算安排、改进管理的重要依据。进一步加强决算分析,全面总结一年来预算执行、政策实施中的经验和存在问题,作为改进预算编制、加强预算管理的重要依据。加强对部门决算的审核,保证账表相符账实一致,提高决算编制质量。

(二)进一步深化改革,规范预算管理。更加注重财政预算管理体制改革的系统性,按照中央、省、市委改革部署要求,完善财政重点支出政策,深入推进供给侧结构性改革,推动经济高质量发展。统筹安排,优化支出结构,压缩固化性支出,严控一般性支出。严格控制预算追加,严禁无预算或超预算安排支出,预算稳定调节基金应当控制合理规模。统筹整合专项资金,推动财政资金合理配置,明确定位,加强管理,规范使用,保证效果。严格预算执行,从严控制不同预算科目或项目间资金调剂,减少一般公用经费挤占挪用项目资金现象,努力减少预决算差异。全面清查,摸清事业单位投资举办企业情况,加强顶层设计,统一监管,落实监管责任。

(三)高度重视政府债务风险防范和化解。切实把防范和化解政府债务风险摆在更加重要的位置,严格落实预算法和中央、省、市有关管理规定,多措并举化解债务,深化融资平台类公司市场化改革,实体化运行。尽快出台政府投资项目管理办法,完善政府重点支出和重大投资项目的决策、管理制度。加强全过程管理监督、防范财政风险。

(四)进一步完善监督机制,加强执行力。深入推进依法行政依法理财,硬化预算约束,落实主体责任,加强考核,切实加强专项资金、专项转移支付资金使用的跟踪监督,加强绩效和政策执行审计。认真落实《关于推进地方人大预算联网监督工作的指导意见》要求,突出预算监督“全过程、全覆盖”。加大审计查出问题的整改,加强整改工作的组织领导,对审计查出问题,落实部门整改责任,健全完善审计查出问题整改长效机制。进一步加大审计结果和审计查出问题整改情况的公开力度,主动接受社会监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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