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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人大常委会开展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 听取物管条例立法建议
发布日期: 2018-09-1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目前,我市正向社会各界广泛征求《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草案)》修改意见。9月14日,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盛建良赴溧阳市,举行“主任接待代表日”活动,围绕条例修改,听取溧阳市各级人大代表意见和建议。市人大常委会法制工委、人事代表工委参加活动。

《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是我市人大常委会2018年度立法项目。该法规涉及业主自治意识养成、行政主管部门管理执法、行业诚信体系建设、物业费收缴调整、矛盾纠纷调处等多方面内容,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

调研座谈会上,溧阳市人大常委会主任潘云芳介绍了溧阳市住宅物业管理的相关情况,提出住宅物业管理主要存在业主付费享受物业服务的理念未完全建立、物业服务企业服务能力不强、政府有关部门管理缺位、业主委员会自治地位缺失、物业费收支情况不透明等突出问题。

溧阳市溧城镇党委书记潘建中、溧阳市城管中队中队长刘伟、江苏阳光旅程物业服务公司李海平,以及五个社区的党支部书记等人大代表相继发言。代表们围绕业主委员会的成立、物业管理委员会的法律地位、公共维修资金的使用、物业服务第三方评估市场现状、监事会制度和信用管理制度等多方面情况发表意见,反映了住宅物业管理中矛盾集中的问题,并结合自身工作分享了实践中一些切实可行的解决办法。

盛建良在认真听取代表们的发言后表示,《常州市住宅物业管理条例》市民关注、人大重视,已被江苏省人大常委会确定为“2018年设区市立法精品示范工程”试点项目。该条例的内容应当立足我市实际情况,解决具体问题,是对市人大常委会立法智慧的考验,每一条规定的出台都会十分慎重。各位代表结合基层物业管理的实际充分发表意见,同时提出了一些很好的办法,为该条例找准了问题症结、开拓了立法思路。市人大常委会将重点围绕群众反映集中的问题,广泛开展调研,优化管理制度设计,强化维护相关主体合法权益的保障手段,切实提升物业服务行业的管理能力,以立法促进物业管理健康有序发展。

(来源:法工委  作者:李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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