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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免名单
发布日期: 2019-11-05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任  免  名  单

(2019年10月30日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二十次会议通过) 

任命张屹同志为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副主任委员;

任命陈伟斌同志为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法制委员会委员;

任命金万新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

任命许德锋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办公室副主任;

任命刘建华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经济工作委员会副主任;

任命裘小青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刘丽华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监察和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免去其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内务司法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任命王碧野、刘冰、肖天存、卢云云、郑丽艳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委员会委员;

任命孙正才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王文俊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庭长职务;

任命吕福清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庭长职务;

任命孔祥俊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宏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姜旭阳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许轲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蒋小英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高淑琴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杨成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吴红娥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一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时坚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王伟庆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四庭(环境资源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周雯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速裁审判庭副庭长,免去其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行政审判庭副庭长职务;

任命肖江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审判监督庭副庭长;

任命丁飞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立案庭副庭长;

任命王星、王佳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二庭(破产审判庭)副庭长;

任命杨剑同志为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三庭(知识产权审判庭)副庭长;

免去孙慧民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执行裁判庭庭长职务;

免去孔裕华同志的常州市中级人民法院民事审判第五庭副庭长职务。

免去王亚明、朱秋卫、李耀、王卫东、陈树林、周海兵、孙飞、李因宝、臧建龙、王思远、徐建强、高联群、赵文献、王亚芬、曹国君、杨建昌、赵志强、郑源、黄为民、姚萍、蒋仲庆、王小金、李庆、刘莉、林志敏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免去史国平、杭鲁英、王平同志的常州市天目湖地区人民检察院检察员职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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