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合力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 天宁区人大常委会2018年工作亮点回眸
发布日期: 2019-01-07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2018年,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在区委正确领导下,始终坚持以党的十九大精神和习近平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引,全面落实区委决策部署,紧紧围绕全区工作大局履行职权,较好完成了区十六届人大二次会议确定的目标任务,充分发挥了人大服务发展、保障民生、推进民主法治的重要作用,为建设“强富美高”品质新天宁提供了有力保证。

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将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作为深化人大领域改革的一项重点任务,在深入贯彻中央和省市有关文件精神、认真总结我区实践经验的基础上,提请区委研究出台了《关于健全人大讨论决定重大事项制度、政府重大决策出台前向本级人大报告的实施细则》,制定了常委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并认真执行,对事关全区大局的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的重大项目进行讨论并作出决定。

积极推动法治政府建设。听取和审议区政府2017年度依法行政专项工作报告,对《天宁区个体工商户登记“全域通办”实施办法》《常州市天宁区政府投资建设项目管理办法》等规范性文件进行备案审查,配合市人大对《妇女权益保障法》《江苏省保护和促进台湾同胞投资条例》等进行执法检查,督促政府贯彻落实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法治政府建设实施纲要(2015-2020年)》,不断提升依法行政的能力和水平。精心开展“听百案、议百事、评百员”活动,先后组织代表旁听庭审15场,促进了司法人员工作能力和办案水平的进一步提升。

 

创新代表联系群众。常委会制定出台了《天宁区人大常委会联系代表、代表联系人民群众的办法》,对区、镇两级人大代表联系选民和群众的要求进行了细化量化,进一步明确了“双联系”的主要内容以及意见建议反映的途径、处理机制和工作保障机制,极大的促进了“双联系”工作的经常化和制度化。按照“三有、七化”的新目标,推动镇、街道对“代表之家”进行了提档升级,部署开展在村、社区建立代表联络工作站,为代表开展活动和接待选民提供了更好的平台。

推进制度创新,加强工作规范建设。常委会坚持依法建制、规范履权,根据中央和省市委文件要求及上级人大部署,制订和完善了《常州市天宁区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讨论、决定重大事项的规定》《中共常州市天宁区人大常委会党组工作规则》和《天宁区人大常委会主任会议议事规则》等多项规章制度,进一步规范了履职行为,严肃了工作纪律,从制度上有效保障人大常委会依法、有序、高效地运行。

(来源:天宁区人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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