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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纪要
发布日期: 2019-03-11   来源:人大网 浏览次数: 字体: [ ] 视力保护色:

常州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第十五次会议于2019年1月18日在市行政中心2号楼A座6楼三明堂举行,会期半天。受主任委托,常务副主任白云萍等主持会议。现将会议主要内容和决定事项纪要如下:

(一)

会议审议通过了有关人事任免案。

根据市人大常委会常务副主任白云萍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提请,任命周广菊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副秘书长,任命陈荣平同志为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免去张克勤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农业和农村工作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孔庆国同志的常州市人大常委会教育科学文化卫生工作委员会副主任职务。

根据市长丁纯的提请,因机构改革,任命朱志洪同志为常州市工业和信息化局局长,刘月冬同志为常州市财政局局长,吴琪明同志为常州市生态环境局局长,史政达同志为常州市住房和城乡建设局局长,李昙云同志为常州市农业农村局局长,荣凯元同志为常州市文化广电和旅游局局长,朱柏松同志为常州市卫生健康委员会主任,丁一同志为常州市退役军人事务局局长,王竹林同志为常州市应急管理局局长,王粉龙同志为常州市人民政府研究室主任,黄田明同志为常州市政务服务管理办公室主任,何革同志为常州市市场监督管理局局长,戴文龙同志为常州市医疗保障局局长,胡学东同志为常州市信访局局长,管华同志为常州市地方金融监督管理局局长,免去朱志洪同志的常州市经济和信息化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吴琪明同志的常州市环境保护局局长职务,免去史政达同志的常州市城乡建设局局长职务,免去李昙云同志的常州市农业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荣凯元同志的常州市文化广电新闻出版局局长职务,免去朱柏松同志的常州市卫生和计划生育委员会主任职务,免去丁一同志的常州市旅游局局长职务,免去王竹林同志的常州市安全生产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何革同志的常州市工商行政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戴文龙同志的常州市食品药品监督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乔俊杰同志的常州市财政局局长职务,免去孙如山同志的常州市质量技术监督局局长职务,免去胡伟同志的常州市规划局局长职务,免去刘文荣同志的常州市住房保障和房产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薛晔同志的常州市园林绿化管理局局长职务,免去李罗保同志的常州市物价局局长职务,免去江华同志的常州市粮食局局长职务,免去朱兆丽同志的常州市民防局局长职务,免去张宏伟同志的常州市人民政府法制办公室主任职务。

白云萍向被任命人员颁发了任命书。会议还举行了宪法宣誓仪式。

(二)

会议听取了市人大常委会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刘忠培受主任会议委托所作的关于常州市第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社会建设委员会、监察和司法委员会组成人员人选安排和通过办法的说明,审议并通过了该办法。

(三)

会议听取和审议了市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员、人事代表工委主任刘忠培受市十六届人大常委会代表资格审查委员会委托所作的关于个别代表的代表资格的报告,确认补选的严俊、蒋建文、乔俊杰、刘凯等4人的市十六届人大代表的代表资格有效。

(四)

会议决定接受费高云同志辞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主任职务,马绪春、龚冰、潘文卿、胡学东等4位同志辞去常州市人大常委会委员职务的请求,并报市十六届人民代表大会第三次会议备案。

(五)

会议审议了市政府关于机构改革方案的备案报告(书面)。

审议了市政府关于常州市档案管新馆项目情况的报告,同意其列入2019年计划草案,提交市十六届人大三次会议审查。

会议还通报了2018年度专题询问开展情况,并向各位常委会组成人员反馈了2018年度个人履职情况。

市人大常委会副主任陈建国、盛建良、蒋自平,秘书长高宏华及委员共32人出席会议。市中级人民法院代院长马荣,市监察委员会、市人民检察院的负责同志,各辖市、区人大常委会负责同志列席会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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